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冠领说法:土地用途变更,拆迁补偿以旧规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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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镇化让土地用途更迭,补偿却不匹配?”孔先生坐在土地边的小溪旁,眉头深锁。溪水依旧流淌,却无法冲淡他的困惑。那么,土地用途变更,拆迁补偿以旧规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孔先生居住在湖北咸宁某村边缘,他家农舍的墙壁是用厚实的泥土砖砌成的。农舍的院子不大,却被孔先生打理得井井有条,角落里的农具摆放整齐,仿佛在诉说着主人的勤劳。
  2024年2月,孔先生的土地因城镇建设规划,土地用途发生变更。半年后,孔先生的土地因环境发展被纳入征收范围,这本是一件看似有着发展机遇的事,可问题随之而来,拆迁补偿标准却未能跟上。当他得知补偿标准时,他的心猛地一沉。
  “这怎么行?土地用途都变了,咋还能按原来的标准补偿?”孔先生站在自家的院子里,他的手不自觉地握紧,手上的青筋凸起,就像他此刻起伏的情绪。他决定去找征收部门理论。“同志,我的土地现在用途都变了,应该按照新的商业地价给我补偿啊。”工作人员却毫不理睬,孔先生失落地走出大楼,他的背影在阳光下显得有些孤单和落寞。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征收补偿应基于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但在土地用途依法变更后情况会有所不同。如果土地用途变更经过合法的规划和审批程序,如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用于商业开发,补偿标准应考虑变更后的价值因素。建议孔先生依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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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属地:北京1楼2024-11-22 16:59回复
    冠领说法:“空白协议”被填满内容,拆迁补偿不合理该怎么办
      “这协议怎么什么都没写清楚啊?”鄢女士心中满是疑惑地问道。那么,“空白协议”被填满内容,拆迁补偿不合理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鄢女士生活在湖北孝感某地,她的家是座小洋楼,米黄色的外墙,红色的屋顶,房屋的窗户高大而明亮,镶嵌着精致的雕花玻璃。小洋楼的周围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花卉。不远处,有片古老的树林,高大的松柏遮天蔽日,鸟儿在枝头欢快地歌唱。
      2024年5月,征收部门发布《旧城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书》,鄢女士的房子被纳入征收范围。次月,几名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来到了鄢女士的家。他们笑容满面地向鄢女士介绍着征收的情况,并拿出《征收补偿协议书》。鄢女士接过协议书一看,却发现上面除了自己的基本信息外,没有任何补偿安置的内容,也未加盖公章,签署日期和编号也都是空白的。
      工作人员连忙解释道:“您别担心,这只是一份初步的告知和意愿征询材料。鄢女士看着工作人员诚恳的样子,心中的疑虑渐渐消,于是便在协议上签了字。随后,工作人员将这份“空白协议”拿走,说是要带回单位审核。
      直到2024年10月,征收部门突然给鄢女士送来一份已经填满补偿安置内容的征收补偿协议书。她震惊地发现,协议上已确定了她的房屋将获得共计70万余元的货币补偿款等具体内容,而这些内容她之前毫不知情。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本案中,鄢女士所签的空白协议在签字时并未明确这些关键事项,不符合法定的补偿协议形式要件。征收方在事后自行填补内容并认定协议生效,违背了该条例中关于订立补偿协议需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具体补偿事项的要求,因此该协议的效力存在问题,鄢女士有权对其合法性提出质疑并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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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北京2楼2024-12-16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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