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是指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工程建设或者编制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国土空间规划时,对建设工程或者规划区遭受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和建设工程引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作出评估,提出具体预防治理措施的活动。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是指开展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专项地质工程措施,控制或者减轻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分为以下专业类别:
(1)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
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1)资格:具有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专业技术人员:拥有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专业技术人员中退休人员数量不超过规定比例的百分之十。
(3)管理体系: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二)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资质
(1)资格:具有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专业技术人员:拥有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专业技术人员中退休人员数量不超过规定比例的百分之十。
(3)技术装备和设施:申请单位需具备与从事的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如全站仪、水准仪、探地雷达等设备。
(4)管理体系:申请单位应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资质
(1)资格:具有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专业技术人员:拥有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且专业技术人员中退休人员数量不超过规定比例的百分之十。
(3)技术装备和设施: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应当具备全站仪、水准仪、锚杆锚索钻机、凿岩机等设备;
(4)管理体系:申请单位应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以上分别为大家介绍了地质灾害资质的工程监理评估与勘查设计、工程施工乙级条件,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是指开展勘查、设计、施工、监理等专项地质工程措施,控制或者减轻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或者地质灾害隐患的工程。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分为甲、乙两个等级。
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分为以下专业类别:
(1)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资质
(2)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
(3)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资质。
申请地质灾害防治单位乙级资质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监理乙级资质
(1)资格:具有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专业技术人员:拥有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专业技术人员中退休人员数量不超过规定比例的百分之十。
(3)管理体系: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二)地质灾害评估和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资质
(1)资格:具有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专业技术人员:拥有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10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3人。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高级技术职称,且专业技术人员中退休人员数量不超过规定比例的百分之十。
(3)技术装备和设施:申请单位需具备与从事的地质灾害防治活动相适应的技术装备和设施,如全站仪、水准仪、探地雷达等设备。
(4)管理体系:申请单位应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资质
(1)资格:具有企业法人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2)专业技术人员:拥有资源与环境类、土木水利类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20人,其中高级技术职称人员不少于5人。且专业技术人员中退休人员数量不超过规定比例的百分之十。
(3)技术装备和设施:申请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资质应当具备全站仪、水准仪、锚杆锚索钻机、凿岩机等设备;
(4)管理体系:申请单位应具有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
以上分别为大家介绍了地质灾害资质的工程监理评估与勘查设计、工程施工乙级条件,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