牙周病患者是可以进行正畸治疗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前提:牙周病控制:牙周病必须已经得到控制,并且处于牙周病变的静止期。这意味着牙周炎症得到了有效控制,牙龈颜色正常,质韧,无红肿、热、疼痛和功能丧失等症状。牙周状况:牙周的状况必须在可接受的范围内,牙槽骨的吸收量不能超过牙根长度的1/2,且没有正在进展的进行性吸收,牙齿不能有明显的松动,牙龈状况良好,没有过度的增生和炎症。治疗时机:牙周炎患者应在牙周炎症已经得到控制、全身和局部刺激因素及深牙周袋已消除、牙龈保持在健康状态,且患者已经掌握菌斑控制的方法能自行控制菌斑的时候开始正畸治疗。治疗后恢复:牙周治疗后组织恢复需要一段过程,一般主张在牙周治疗结束后2-6个月时开始正畸治疗。如果需要在正畸治疗前行牙周相关的骨增量手术,则正畸治疗宜在手术后3-6个月再开始。正畸治疗原则:全面系统考虑:正确诊断,设计全面合理的治疗方案,并与牙周科配合,对矫治前、中、后的牙周情况进行治疗和定期监护。充足的支抗:患者由于牙周问题,使支抗减弱,因此必须增强支抗,可考虑采用微种植体支抗。策略性拔牙:对牙周病患者应避免长距离移动牙齿,尽量少拔牙,不强调对称拔牙。选择合适的矫治器:多选择较小而易清洁的固定装置及设计简单的矫治方法,以利于菌斑的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