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诉受理范围
1.消费者在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
2.经营者未履行义务的;
3.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生产资料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
二、举报受理范围
受理生产和流通领域中涉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的举报:
1.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
2.走私贩私行为;
3.不正当竞争行为;
4.违反合同、商标、广告等工商法律法规的行为;
5.其他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的经济违法违章行为。
三、受理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法规、消费权益受侵害时如何救济、商品服务消费常识等相关问题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