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的魔鬼般的身材;绒绒的毛衣外套配着淡蓝色的牛仔;短短的微曲的卷发;小巧而金边的眼镜;特并不是很白,可她含情脉脉的鼻子能让天下间任何英雄都如醉如痴;她纯情而妩媚的眼睛忽忽闪着钛合金的光芒,钻石一般;她的声音恹恹的、嗲嗲的,听的我醉生梦死,死去活来。
他们终于达成共识,于是她拿起一只手镯戴上了。特的手哟,羊脂般晶莹透亮,散发着圣洁的清新,这是一种什么样的诱惑呢?他的几乎完美的魅力让我意乱情迷、无法自拔。。。
她终于注意到我了,深邃的眼眸里显出一丝意外的惊奇。我心潮澎湃,汹涌的敲击着泥石流般的血浪,我的心中似是有了千军万马。营业员很识趣,邀请她坐在柜台边小憩,我们便谈天说地侃大山。那时的我,忽然有一种心慌意乱的感觉,口齿也不清了,虽然我素以“快嘴”著称。生意场上我可以长篇大论,口若悬河,八面玲珑,滔滔不绝。
那一天是我这许久以来最幸福的一天,那一天我终身难忘。
我们谈论了好久,我暂时忘却了所有的烦忧,生意也无心做了。只要能和她多呆一会,我什么都可以放弃,什么都可以付出,比如身体,比如灵魂,比如一切。。
她属狗,小我四岁。特读的是心理学,特说在复师大读书。到底是复师大还是附师大, 我没弄明白。特关心的告诫我,眼睛近视了要戴眼镜的,而且不能剧烈运动,因为视网膜很薄;特告诉我说学校里好多外国留学生,小日本鬼子最多;我告诉她 我最喜欢的明星是张柏芝,她告诉我她和我英雄所见略同;我告诉她我最喜欢《星语心愿》,她告诉我她和我心有灵犀。我们越谈越投机,越谈越亲密,有好几次我们的手几乎要碰在一起了,只可惜功亏一篑。。。
时间匆匆从眼前溜走了,天色越来越黑,她终于要走了。我依依不舍, 我告诉她有空一定要再来,她答应我有空一定会再来。
听着她的脚步越来越远,看着她的背影越来越模糊,我突然又感到莫名的空虚,我真想追出去告诉她,我喜欢她,可我没有,孤独又重新包围了我, 我又晕了。霎时之间,我终于明白了什么叫做一见钟情。可是我却又发现我犯了一个天大的错误:我居然没能知道她的名字,她的电话。我真傻,为什么我会没有勇气问呢? 我是个懦弱的大烧饼, 我愧为男子汉。这一念之差,是否会注定 我一生杯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