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影视作品中展现未成年人饮酒的行为是受到法律限制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出版、发布、传播的图书、报刊、电影、广播电视节目、舞台艺术作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或者网络信息,如果包含可能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内容的,应当以显著方式作出提示。这意味着,如果影视作品中确实需要展示未成年人饮酒的情节,应当采取明显的方式提醒观众,并对相应画面、声音进行技术处理,以避免对未成年人产生不良影响。
此外,根据《未成年人节目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节目制作机构应当根据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状况,制作、传播相应的未成年人节目,并采取明显图像或者声音等方式予以提示。这进一步强调了在制作和传播未成年人相关节目时,需要特别注意内容对未成年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提示和处理措施。
因此,影视作品中如果出现未成年人吸烟喝酒的镜头,不仅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进行内容提示和处理,还可能面临法律责任的风险,除非这些内容是为了科普、教育或警示目的,并且在展示时采取了适当的措施来减轻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