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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安局洛北乡派出所徇私枉法办理人情案关系案,制造冤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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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洛北乡派出所民警滥用职权办理人情案关系案,弄虚作假制造冤假错案。2024年7月13日,将我哥哥 列为诈骗犯罪嫌疑人立案侦查。
举报理由:举报人籍宏磊的哥哥因母亲 是王兵兵的员工。三人之间都很熟悉,因发放工资曾有过经济来往。在2023年10月26日,我们家因还车贷需要一次性付清车款。我哥哥向被控告人王兵兵借钱2万元整,王兵兵将2万元通过手机银行转账到农业银行其母亲程金兰账户(6230520730105597173)。
事后,王兵兵称她在郑州市订购一台医疗器械设备需要几十万,已付订金15万元。如不按时交易,要求承担违约金。让我哥哥归还之前用于还车贷的借款,我们家人 于2023年12月12日在洛阳市公安局对面的农业银行ATM机上取现金1万元整还王兵兵。当时王兵兵在凯旋东路农业银行门口一辆黑色北京现代车上等着接钱(农业银行凯旋路门口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到)。
在2024年1月份 我母亲的2000元工资被扣除作为还款。2024年5月16日在 我的老家,又还给王兵兵现金1450元现金(王兵兵写有收据字条)。控诉人:籍宏磊的哥哥和母亲还给被控告人合计13450元。我的哥哥和报案人王兵兵之间的经济往来,纯属民事经济纠纷。
王兵兵与其他2个人合伙承包经营乡镇卫生院,因经营不善导致亏空。卫生院扩大规模需要合伙人继续每人再次投入资金。王兵兵不愿继续投资。王兵兵便出了个注意,想以拿着聊天记录让卫生院合伙人看,搪塞其他合伙人拒绝投入资金为目的,王兵兵请求我母亲还有我哥哥帮忙,帮其“唱双簧”。还有医院的其他人参与。让我的哥哥配合假装做男女朋友以买工作和调动工作为话题,通过微信聊天方式假装向王兵兵借钱。王兵兵让我哥哥谎称在公安局工作调动需要送礼花钱为由假装向王兵兵借钱。为此,王兵兵还特意找公安局她曾经的战友或者是朋友借了一套警礼服出来拍照。王兵兵 可以用虚构自己借钱给我哥哥用了的事项,谎称没有多余的钱再次投入资金到卫生院。
因为我的母亲程金兰去卫生院打工是通过王兵兵介绍与安排的工作。为了还王兵兵一个人情,我哥哥 按照王兵兵的指导配合其上演一出“唱双簧”。最终王兵兵达到了没有再投入资金的目的。王兵兵为表示感谢特意从网上买了一套衣服送给在医院打工的我的母亲 程金兰(未拆封未要),送给我哥哥布鞋一双(未接受未要)。
最终卫生院还是因为经营不善导致王兵兵之前的所有投资全部亏本。连员工工资也无法正常发放。王兵兵让我哥哥和家人帮忙想办法周转15万让王兵兵 暂用。我的哥哥没有为王兵兵筹集资金。王兵兵说可以和我哥哥领结婚证,哥哥和母亲拒绝了王兵兵。
王兵兵便拿着之前与我哥哥和家人配合其“唱双簧”借钱的微信聊天记录信息为由敲诈勒索钱财。
哥哥和家人不为其屈服。王兵兵就拿着当初配合她“唱双簧”的微信聊天内容去派出所报案,胁迫我哥哥拿钱消灾。包括在派出所做的笔录也是在办案民警的教唆下,让王兵兵怎么说怎么修改的(有立案之后,王兵兵与我哥哥的微信聊天记录内容为证)。在现实中不存在的借钱和转账的事项中。王兵兵诬告陷害我的哥哥,西工区公安局洛北乡派出所竟然荒唐的以诈骗罪立案侦查。
派出所的行为存在违法办案,执法犯法。徇私舞弊,栽赃陷害。
本案的核心仅存于还车贷所借用的2万元钱,明显属于朋友之间的民事债务纠纷,公安机关不应介入。对于此类民事纠纷,理应及时引导报案人员到人民法院通过民事诉讼解决。
公安机关介入本案,严重违反了公安部的相关规定;我的哥哥没有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也没有冒充司法人员,更没有对王兵兵进行诈骗,没有违法犯罪行为。
恳请政府部门重视并介入调查。


IP属地:河南来自手机贴吧1楼2024-10-05 17:1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