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页资讯视频图片知道文库贴吧地图采购
进入贴吧全吧搜索

 
 
 
日一二三四五六
       
       
       
       
       
       

签到排名:今日本吧第个签到,

本吧因你更精彩,明天继续来努力!

本吧签到人数:0

一键签到
成为超级会员,使用一键签到
一键签到
本月漏签0次!
0
成为超级会员,赠送8张补签卡
如何使用?
点击日历上漏签日期,即可进行补签。
连续签到:天  累计签到:天
0
超级会员单次开通12个月以上,赠送连续签到卡3张
使用连续签到卡
05月21日漏签0天
法考吧 关注:143,809贴子:602,425
  • 看贴

  • 图片

  • 吧主推荐

  • 游戏

  • 1 2 下一页 尾页
  • 31回复贴,共2页
  • ,跳到 页  
<<返回法考吧
>0< 加载中...

犯罪构成-二阶层

  • 只看楼主
  • 收藏

  • 回复
  • 炖油炸排骨
  • 法式面包
    4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查看此楼
刚开始学刑法,刑法二阶层犯罪构成体系我有不明白的地方,向大家请教
柏浪涛刑法讲义里的案例-人参果案
孙悟空想毒杀猪八戒给其有毒的人参果,猪八戒吃屎卡在喉咙噎死。毒药没有进入胃里起作用。毒杀行为与死亡没有因果关系,不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既遂而是未遂
对这个案例我不明白的地方在于,既然已经认为悟空的实行行为与八戒的死亡结果之间没有因果关系,在客观阶层的因果关系就不成立了,不应该是不能进入有责阶层吗?为什么还能定未遂犯罪?
或者说是不是不满足违法阶层客观要件也能进入有责评价阶层


  • 飞雪帝君
  • 初阶法棍
    1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查看此楼
行为有危害性,且已经着手,但与既遂结果没有因果关系,就应该定未遂
犯罪构成要件实际上是犯罪既遂的构成要件


2025-05-21 18:15:35
广告
  • Cloud99995
  • 初阶法师
    9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查看此楼
太死板理解二阶层。有危害行为,没有因果关系,主观阶层故意,能达目的而不能未遂


  • 能遇见你真好2
  • 初阶法棍
    1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查看此楼
故意杀人是行为犯,不是结果犯。


  • 能遇见你真好2
  • 初阶法棍
    1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查看此楼
结果有两层含义,一种是作为既遂结果,从犯罪形态角度考虑。一种是从犯罪构成角度考虑


  • 我本微末凡尘
  • 魔法圣徒
    6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查看此楼
噎死是异常因素介入,切断了因果关系,没有这个异常因素,能致死,就是故意杀人未遂,不能致死,就不构成故意杀人罪


  • 一纯爱战神一
  • 中阶法师
    10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查看此楼
看罪名


  • 亚托克斯的双翼
  • 魔法学徒
    5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查看此楼
未遂评价的是毒八戒的行为而不是八戒被悟空带来人参果噎死的行为。因为悟空主观上有毒死八戒的故意,有毒的人参果也有客观的危险性,但是八戒没有因此被毒死而是因为悟空意志以外的原因噎死了,所以构成犯罪未遂。


2025-05-21 18:09:35
广告
  • 徐半仙
  • 法式面包
    4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查看此楼
换一个比方,比如你想把一个人撵到A点,然后由A点上方准备好的重物砸死他,结果这个人被你撵的路上自己摔死了,你觉得这是既遂还是未遂?显然摔死是一个异常介入因素,对吧。
那为什么猪八戒这道题你觉得不理解呢,是因为这个人参果是孙悟空提供的,所以你认为孙悟空既制造了危险、又实施了行为,所以是既遂。但实际上呢,“噎死”这个操作是一个“异常介入因素”,也就是说这个现象不常见,和“孙悟空给他人参果”直接没有因果关系,你能不能理解到这个点,如果能理解到,就和我上面打的比方其实是一个意思了


  • 骰子🎲已经掷下
  • 初阶法师
    9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查看此楼
孙悟空给猪八戒有毒的人参果的行为客观上对猪八戒的生命造成紧迫的危险,其行为已经着手。但由于猪八戒自身的原因导致自己的死亡,其死亡结果不能归结于孙悟空。主观上孙悟空确实想杀害猪八戒,但由于其意志之外的原因不能得逞。综上所述,定故意杀人罪未遂。
在准备主观,不知道写的咋样。


  • 银kirsi__
  • 魔法学徒
    5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查看此楼
已经进入着手实行阶段,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实行阶段的犯罪未遂


  • 东辉
  • 初阶法棍
    1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查看此楼
客观阶层行为主体,危害行为,危害结果,因果关系四个基本要件中,因果关系实际指的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间的因果关系。非行为犯的既遂犯必须要求实现危害结果,因此也必须要具备行为与结果的因果关系,由于本案行为与结果不具有因果关系,自然不构成故意杀人罪既遂。但非行为犯的未遂犯并不要求具备危害结果要件,而只需要具备行为主体,危害行为两要件,且行为引起现实紧迫危险(未遂犯特色)即可。所以可以说本案在未遂犯上构成不法,进而审查责任


  • 法海-大威天龙
  • 初阶法棍
    1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查看此楼
刑法上的因果关系的结果不是一个后果,而是一种危险状态,给人有毒的人参果已经导致了被害人进入危险状态,此时客观阶层已经满足了,只不过最后因为意志以外的原因没有发生死亡的既遂后果,所以是未遂。


  • 与谛争听
  • 初阶法棍
    1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查看此楼
因为(*⊙~⊙)噎住的是屎啊,不是人参果


2025-05-21 18:03:35
广告
  • 善意第三人
  • 魔法讲师
    12
该楼层疑似违规已被系统折叠 隐藏此楼查看此楼
我记得举的例子是儿媳妇给做婆婆毒汤圆,婆婆吃太快噎死了。


登录百度账号

扫二维码下载贴吧客户端

下载贴吧APP
看高清直播、视频!
  • 贴吧页面意见反馈
  • 违规贴吧举报反馈通道
  • 贴吧违规信息处理公示
  • 1 2 下一页 尾页
  • 31回复贴,共2页
  • ,跳到 页  
<<返回法考吧
分享到:
©2025 Baidu贴吧协议|隐私政策|吧主制度|意见反馈|网络谣言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