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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5省危险品运输车限行措施有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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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四川、湖南、天津、甘肃发布危险品运输车限行通知,24小时禁止通行。
湖南湘潭
为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城区杨梅洲大桥和下摄司大桥建设进度,决定对我市城区部分道路车辆限行措施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城区以下区域每天7:00至22:00禁止重、中型货运车辆(含拖挂车、吊车、罐装车等专项作业车辆及各种轮式机械车)及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辆、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通行:雨湖区新马路与宝庆路交叉口-宝庆路-潭邵路-新湘路-北二环路-莲城大桥-岳塘区滨江路-沁园路-芙蓉大道-湘潭大道-双拥南路-书院中路-书院西路-岳塘路-东泗路-河东大道-杨梅洲大桥-雨湖区十万垄大堤-新马路与宝庆路交叉口合围区域,其中宝庆路、芙蓉大道和湘潭大道为禁行道路,书院西路、岳塘路、东泗路、河东大道、杨梅洲大桥每天7:30-8:30、11:30-12:30、17:30-18:30为禁行道路,其他边界道路不属于禁行道路
。二、岳塘区中洲路-峨嵋路-钢城路-下摄司街-中洲路合围区域(含边界道路)每天7:30-8:30、11:30-12:30、16:30-18:30禁止重、中型货运车辆(含拖挂车、吊车、罐装车等专项作业车辆及各种轮式机械车)及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辆通行。
三、湘潭一大桥、湘潭二大桥、湘潭三大桥,全天候禁止重、中型货运车辆(含拖挂车、吊车、罐装车等专项作业车辆及各种轮式机械车)、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辆、拖拉机通行;每天7:00-8:30、17:00-18:30禁止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三轮摩托车、电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通行。
四、因市政维护、救援抢险、企业生产、重点工程及关系民生等事项必须在限行时段、区域通行的,应当经公安交警部门批准,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五、请广大机动车驾驶人自觉遵守上述限行规定,对违反规定的,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本通告自2024年10月1日起开始实行。
广东广州
为配合深中通道限制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广州市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计划对连接深中通道的南中高速万顷沙支线实施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措施。现草拟《广州市公安局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南中高速万顷沙支线实施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公开征求公众意见的起止时间和意见反馈途径如下:
一、公开征求公众意见事项
广州市公安局、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南中高速万顷沙支线实施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措施的通告(征求意见稿)
二、公开征求意见的起止时间
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30日。
三、意见反馈途径
(一)信函: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726号广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公众意见征集组”收(邮编510640)。
(二)广州市公安局网站警民互动/征集调查栏目留言。
甘肃白银
为进一步优化道路交通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优化城市环境,提升文明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城区道路交通管理实际,决定对城区道路实施禁止危化品运输车辆、货车通行管理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禁行车辆类型(一)危险化学品运输车;(二)中型及以上载货汽车、挂车、牵引车;(三)专项作业车。二、不受禁行限制车辆使用用途为警车、消防车的中型及以上车辆,执行抢险救灾任务期间的工程车、专项作业车,对交通肇事车辆、违法停放车辆拖车作业的清障车以及洒水车、扫路车、护栏清洗车、垃圾车。三、禁限行时段全天24小时四、禁限行路段国道341线以北(长征东路大水头路口、化工路(含)以西、广丰路(含)以北、兴平南路(含)以北、黄峤南路(含)以北、富民路(含)以北、环城北路(含)、王家山路(含)以南、电力路(含)以东、世纪大道(全程)、宝水通道(全程))的所有道路。五、绕行路线进出京藏G6高速的禁行车辆一律由新墩高速出入口进入。六、确需因运输货物、施工等原因需在城区道路上通行的禁行车辆,可在“交管12123”APP上申请线上货车通行码/证,或者携带纸质版印证资料到平川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办理线下通行证(工程车、渣土车须先报城市综合执法、住建和环保部门进行审核),以上车辆要严格按照规定区域路线和时间通行。七、对违反本通告规定进入城区道路的,由平川公安分局交警大队通过电子警察及路面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依法处罚。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四川雅安
为确保2024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发展大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雅安市雨城区内道路采取禁止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通行的管制措施。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
2024年9月25日0时至2024年9月28日24时
二、管制措施
禁止所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含空车)在雅安市雨城区内道路通行。管制路段不包括雨城区境内高速公路。
三、相关事宜
过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含空车)可从高速公路通行。雨城区有危险化学品运输需求的企业、单位和个体提前做好生产、运输和储存工作,备足相关生产经营所需。对涉及国计民生确需紧急运输的,按规定向雅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申请,并按核准路线、时间等规定通行。
对违反本《通告》的,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理。
天津
为进一步便利货车在我区道路的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降低车辆噪音污染,兼顾保障我镇建成区空气质量以及道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区域实际,我政府研究决定,自2024年9月23日起,张家窝镇域内部分道路由前期的“中、重型货车16:00至翌日10:00禁止通行,危险品运输车24小时禁止通行”,调整为以下交通限行措施:
中、重型载货汽车(整车长度不超过6米、宽度不超过2.2米、高度不超过2.8米的中型厢式货车除外)17:00至翌日9:00禁止通行,危险品运输车24小时禁止通行。
限行道路如下:
1.祥和大道(天华路至枣林大道)
2.嘉和路(京福支线至祥和大道)
3.吉庆道(天华路至枫雅道)
4.知景道(天华路至枣林大道)
5.香海道(天华路至嘉和路)
6.丰泽道(京福支线至柳静路)
7.望湖路(香海道至梅香道)
8.菊芳路(香海道至梅香道)
9.梅香道全路段
10.兰馨道全路段
11.柳静路(丰泽道至枫雅道)
12.枫雅道(高泰路至柳静路)
13.博桦道(京福支线至高泰路)
14.枣林大道(高泰路至知景道)
15.高泰路(兰韵路至香海道)
16.京福支线(兰韵路至嘉和道)


IP属地:福建1楼2024-09-27 15:16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