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时我们当地修路我父亲为工程承包商担保了一笔十九万的水泥费,在工程完工后承包商未按期归还,于是水泥商上诉申请冻结了我父亲与承包商的银行存款各21万。(2015/3/15),然后承包商在2015/3/28退出了挂靠的公司。
一审结束后法院提取承包商所在公司在国土局领取的工程款21万作为欠款偿还和违约金等费用。(2015/4/12)
后续承包商进行上诉认为一审结果发生在承包商转移公司以后,因此申请解冻该笔款项。此次诉讼我父亲未至现场。导致需要我父亲来负责承担这笔费用,但是从头至尾我父亲除了第一次开庭说冻结我父亲与承包商银行卡内金额(提取对方公司账户内从国土局领取的工程款进行偿解冻)收到过出庭邀请外,后续均未收到过开庭邀请,直至今年6月我父亲银行卡被冻结前往银行查询才发现当年对方上诉解冻转移了资产。
求助各位吧友这种情况打官司还能将债务责任推脱吗?
一审结束后法院提取承包商所在公司在国土局领取的工程款21万作为欠款偿还和违约金等费用。(2015/4/12)
后续承包商进行上诉认为一审结果发生在承包商转移公司以后,因此申请解冻该笔款项。此次诉讼我父亲未至现场。导致需要我父亲来负责承担这笔费用,但是从头至尾我父亲除了第一次开庭说冻结我父亲与承包商银行卡内金额(提取对方公司账户内从国土局领取的工程款进行偿解冻)收到过出庭邀请外,后续均未收到过开庭邀请,直至今年6月我父亲银行卡被冻结前往银行查询才发现当年对方上诉解冻转移了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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