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凡采掘工作面受水害影响的矿井,应开展充水条件分析,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其基本要求是:
1、每年初,根据年采掘接续计划,结合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隐患,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
2、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要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订。发现水患险情,应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告矿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3、采掘工作面年度和月度水害预测资料应及时报送矿总工程师及生产安全部门。
由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在地面无法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构造和充水因素时,必须坚持有掘必探。
煤矿在受水害威胁的地区,巷道掘进之前,必须采用钻探、物探、化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地测部门要提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并提出水害防范措施,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地测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方可进行施工。矿井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采用物探、钻探、巷探、化探等方法查清工作面内断层、陷落柱和含水层(体)富水性等情况。地测部门要提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地测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方可进行回采。发现断层、裂隙、陷落柱等构造充水时,必须采取注浆加固或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等安全措施,否则,不得开采。
1、每年初,根据年采掘接续计划,结合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水害隐患,提出水害分析预测表及水害预测图。
2、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图、表要逐月进行检查,不断补充和修订。发现水患险情,应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并报告矿调度室,通知可能受水害威胁地点的人员撤到安全地点。
3、采掘工作面年度和月度水害预测资料应及时报送矿总工程师及生产安全部门。
由于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和极复杂的矿井,在地面无法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构造和充水因素时,必须坚持有掘必探。
煤矿在受水害威胁的地区,巷道掘进之前,必须采用钻探、物探、化探等方法查清水文地质条件。地测部门要提出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并提出水害防范措施,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地测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方可进行施工。矿井工作面回采前,必须采用物探、钻探、巷探、化探等方法查清工作面内断层、陷落柱和含水层(体)富水性等情况。地测部门要提出专门水文地质情况报告,经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生产、安监、地测等有关部门审查后,方可进行回采。发现断层、裂隙、陷落柱等构造充水时,必须采取注浆加固或留设防隔水煤(岩)柱等安全措施,否则,不得开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