叠个甲,首先我没学过法。我认为救生员确实可以追究责任,但也是责任最小的那一挂。
首先,毕竟是个意外,没有别人推他,或者命令他靠近窗户,主要责任还是孩子自己。
其次,这个窗户具体怎么样,与池子距离多远,窗户什么规格,如果真那么危险,游泳馆至少得有个警告标识。如果没有警告,我认为游泳馆责任确实没尽到责任。如果只是正常常见的那种窗户,最多给个人道主义赔偿,毕竟这是在游泳馆发生的事故。
再次,才是救生员。如果溺水了,救生员责任更大。但毕竟是上岸发生的事,而且掉窗户是个瞬间,救生员反应肯定没那么快,即使看到了,多半也救不了。所以我不认为救生员责任有多么大。但同样,毕竟是你执勤时间出了事故,救生员肯定得进行一部分赔偿。
如果还有其他游泳群众,我认为救生员责任更小,毕竟救生员主要还是关注池子里可能溺水的情况,而不是岸上。
于情,家属,尤其是孩子掉窗户,他的家长肯定会找游泳馆和救生员责任,我能理解。于理,上述我讲过了。但家长肯定不会接受简单的赔偿。家长遇到孩子发生意外,第一想到肯定是找其他人过错,而不是想自己孩子的问题。
我最多认为救生员没尽到监管责任,支持小额人道主义赔偿,道歉。如果家长硬要救生员负责。我不能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