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在南京召开临时大总统选举预备会。12月29日,各省代表在南京召开选举临时大总统会。
临时大总统根据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第一条:「临时大总统,由各省都督代表选举之;以得票满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为当选。代表投票权,每省以一票为限。」选出。参加选举的有直隶、奉天、山东、山西、河南、陕西、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云南、四川等十七省代表四十五人,(直隶原未完成独立,因系国都所在,而特设代表,享有投票权。)黄兴得一票,孙文获得十七张有效票的十六票,当选为中华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

1912年1月1日上午10时,孙文乘坐专车前往南京临时大总统府。


临时大总统根据临时政府组织大纲第一条:「临时大总统,由各省都督代表选举之;以得票满总数三分之二以上者为当选。代表投票权,每省以一票为限。」选出。参加选举的有直隶、奉天、山东、山西、河南、陕西、湖北、湖南、江西、安徽、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广西、云南、四川等十七省代表四十五人,(直隶原未完成独立,因系国都所在,而特设代表,享有投票权。)黄兴得一票,孙文获得十七张有效票的十六票,当选为中华民国第一任临时大总统。

1912年1月1日上午10时,孙文乘坐专车前往南京临时大总统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