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无极
关于宝钗与宝玉的金玉良姻(回复张觉)3
但已经说过,在《红楼梦》的神话框架体系中,女娲宝钗与顽石贾宝玉的金玉良姻才是“百年作合”的天命真配。女娲炼石一共是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用去三万六千五百块,单剩下一块未用。而一年是三百六十五天,三万六千五百天就是一百年。这就意味着,女娲与第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顽石,命中注定将拥有“百年作合”之缘,也就是红尘中的婚姻之缘。这也是癞头和尚之所以要为宝钗、宝玉牵线搭桥,安排金玉良姻的宿命因果。故此,不管前八十回当中男女双方当事人怎么想,男女两边的家长作何选择,在书中“人意”、“人力”都是注定无法跟“天意”、“天命”相抗衡的。所以,如果从神话宿命的角度来看,到后三十回佚稿中,贾府又必然会发生种种变故,让贾母、王夫人最终转回来向薛姨妈求娶宝钗。因此,我前面说了,截至前八十回结束时,仅从世俗层面上看,宝钗、宝玉成婚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了。但这完全不影响命运转折以后,宝钗嫁给宝玉,然后二宝成为一对琴瑟和鸣的恩爱夫妻。
再一点,宝钗从一开头就没打算像黛玉一样追求婚姻名位,因此也不存在你说的宝钗决定把宝玉“让”给黛玉的问题。事实上,宝钗对宝玉是法爱,是爱宝玉的愤世思想,是期望宝玉通过读书仕进,掌握权力,横扫贾雨村之类的赃官,代自己实现澄清吏治的正义理想。正所谓“酒未敌腥还用菊,性防积冷定须姜”是也。但宝钗却完全不像黛玉一样,追求婚姻名位,想通过嫁宝玉、做宝二奶奶来获得功名富贵。事实上,也正因为宝钗对宝玉是法爱,是柏拉图式的思想之爱,所以宝钗反倒十分忌讳金玉良姻。面对元妃的特别恩赏,宝钗反倒是“心里越发没意思起来”,甚至反过来以宝玉被黛玉缠绵住,并不理会这事为“幸”!道理很简单,如果宝钗当时认同了金玉婚姻,她劝宝玉读书仕进、在外面做大事那些话,岂不就成了为自己寻觅夫荣妻贵的出路?这岂不是完全玷辱了宝钗的法爱理想?所以,在前八十回中,宝钗对宝玉,喜爱归喜爱,欣赏归欣赏,但绝不会像黛玉那样私心自媒。这就是宝钗对宝玉持有法爱之情的具体内容。
也正因为宝钗对宝玉是这种法爱,所以宝钗劝宝玉从来都是犯言直谏,从来不怕得罪宝玉。同时,宝钗在贾母、王夫人等家长面前,也是敢于坚持个性原则,再三以耿直个性得罪或疏远了她们。这也就是到前八十回结束时,荣国府家长已明确选中黛玉,而不再考虑金玉良姻的原因。只是跳开世俗的眼障,宝钗敢于犯言直谏,才是真的认同宝玉猛烈抨击官场黑暗的愤世立场。宝钗不在乎得罪家长,在贾府败落后,她才会心甘情愿养活宝玉。宝钗把婚姻名位看的很轻,到最后宝钗才可以凭借自己在佛、道等出世哲学方面的“博知”,主动引导丈夫悟道出家,她自己则是“虽离别亦能自安”、“睡足酴醿梦也香”,内心中依然充满一种安宁与幸福。如此林林总总,才决定了宝钗与宝玉婚后必然是一对患难与共、恩爱甜蜜的好夫妻。如果换了黛玉,贾府败落以后,她只会忍耐不住贫贱,对于宝玉的不求上进,只会反唇相讥。待到宝玉萌生出家念头,她也只会闹死闹活地缠住宝玉。这样来看,二宝若成婚,如果没有双双冻饿而死的话,宝玉也只会在痛苦中沉沦,断不会有解悟的机缘。所以,宝钗嫁给宝玉,成就金玉良姻,才是拯救和点化顽石的必由之路。女娲宝钗也正以此对她前世弃置顽石一事予以了补偿。由此,宝钗、宝玉婚后夫妻恩爱、鹣鲽情深,以至于宝玉“甘心受屈”于宝钗,情愿都听从妻子宝钗的劝导,于情于理都是书中的必然!
这一点我认同:“宝玉无论是精神能量亦或是见识格局、为人处世……境界都差宝钗太多。”但这并不构成否定宝钗与宝玉乃是一对佳偶的理由。事实上,宝钗是女娲后身,她的强大原本就是书中任何男性都不能匹敌的。但宝钗原本就不把幸福寄托在男人的强大之上。她为什么就不可能乐乐呵呵地哄弟弟玩呢?想想看,女娲是能力超群的上古大神,她为什么会偏偏多炼出一块“无才可去补苍天”的废石出来?这块废石头不就是留给女娲自己,来成就“百年作合”之缘的吗?皮格马利翁可以爱上自己亲手创造的少女雕塑。女娲为什么不可以有近似于皮格马利翁情结的心态,“凡心偶炽”,从而爱上她自己炼出的顽石呢?从这一点上看,作者将宝玉的托底人从贾母、王夫人换作宝钗,也是必然的。看一看书中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排序,分别是宝玉自己家(贾家)、宝玉祖母史太君的娘家(史家)、宝玉母亲王夫人的娘家(王家)、宝玉妻子薛宝钗的娘家(薛家)。再看看癞头和尚说通灵玉“除亲身妻母外,不可使阴人冲犯”。不管从哪里角度看,宝钗都是宝玉命中注定的完美妻子。当然了,你可以认为一辈子哄个弟弟是件很累/无趣的事情。但宝钗作为女娲后身,哪个男人对她来说不是弱者呢?宝钗一辈子哄个弟弟,对她来说倒未必无趣,反倒应该是她很乐意的。
关于宝钗与宝玉的金玉良姻(回复张觉)3
但已经说过,在《红楼梦》的神话框架体系中,女娲宝钗与顽石贾宝玉的金玉良姻才是“百年作合”的天命真配。女娲炼石一共是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用去三万六千五百块,单剩下一块未用。而一年是三百六十五天,三万六千五百天就是一百年。这就意味着,女娲与第三万六千五百零一块顽石,命中注定将拥有“百年作合”之缘,也就是红尘中的婚姻之缘。这也是癞头和尚之所以要为宝钗、宝玉牵线搭桥,安排金玉良姻的宿命因果。故此,不管前八十回当中男女双方当事人怎么想,男女两边的家长作何选择,在书中“人意”、“人力”都是注定无法跟“天意”、“天命”相抗衡的。所以,如果从神话宿命的角度来看,到后三十回佚稿中,贾府又必然会发生种种变故,让贾母、王夫人最终转回来向薛姨妈求娶宝钗。因此,我前面说了,截至前八十回结束时,仅从世俗层面上看,宝钗、宝玉成婚的可能性已经很小了。但这完全不影响命运转折以后,宝钗嫁给宝玉,然后二宝成为一对琴瑟和鸣的恩爱夫妻。
再一点,宝钗从一开头就没打算像黛玉一样追求婚姻名位,因此也不存在你说的宝钗决定把宝玉“让”给黛玉的问题。事实上,宝钗对宝玉是法爱,是爱宝玉的愤世思想,是期望宝玉通过读书仕进,掌握权力,横扫贾雨村之类的赃官,代自己实现澄清吏治的正义理想。正所谓“酒未敌腥还用菊,性防积冷定须姜”是也。但宝钗却完全不像黛玉一样,追求婚姻名位,想通过嫁宝玉、做宝二奶奶来获得功名富贵。事实上,也正因为宝钗对宝玉是法爱,是柏拉图式的思想之爱,所以宝钗反倒十分忌讳金玉良姻。面对元妃的特别恩赏,宝钗反倒是“心里越发没意思起来”,甚至反过来以宝玉被黛玉缠绵住,并不理会这事为“幸”!道理很简单,如果宝钗当时认同了金玉婚姻,她劝宝玉读书仕进、在外面做大事那些话,岂不就成了为自己寻觅夫荣妻贵的出路?这岂不是完全玷辱了宝钗的法爱理想?所以,在前八十回中,宝钗对宝玉,喜爱归喜爱,欣赏归欣赏,但绝不会像黛玉那样私心自媒。这就是宝钗对宝玉持有法爱之情的具体内容。
也正因为宝钗对宝玉是这种法爱,所以宝钗劝宝玉从来都是犯言直谏,从来不怕得罪宝玉。同时,宝钗在贾母、王夫人等家长面前,也是敢于坚持个性原则,再三以耿直个性得罪或疏远了她们。这也就是到前八十回结束时,荣国府家长已明确选中黛玉,而不再考虑金玉良姻的原因。只是跳开世俗的眼障,宝钗敢于犯言直谏,才是真的认同宝玉猛烈抨击官场黑暗的愤世立场。宝钗不在乎得罪家长,在贾府败落后,她才会心甘情愿养活宝玉。宝钗把婚姻名位看的很轻,到最后宝钗才可以凭借自己在佛、道等出世哲学方面的“博知”,主动引导丈夫悟道出家,她自己则是“虽离别亦能自安”、“睡足酴醿梦也香”,内心中依然充满一种安宁与幸福。如此林林总总,才决定了宝钗与宝玉婚后必然是一对患难与共、恩爱甜蜜的好夫妻。如果换了黛玉,贾府败落以后,她只会忍耐不住贫贱,对于宝玉的不求上进,只会反唇相讥。待到宝玉萌生出家念头,她也只会闹死闹活地缠住宝玉。这样来看,二宝若成婚,如果没有双双冻饿而死的话,宝玉也只会在痛苦中沉沦,断不会有解悟的机缘。所以,宝钗嫁给宝玉,成就金玉良姻,才是拯救和点化顽石的必由之路。女娲宝钗也正以此对她前世弃置顽石一事予以了补偿。由此,宝钗、宝玉婚后夫妻恩爱、鹣鲽情深,以至于宝玉“甘心受屈”于宝钗,情愿都听从妻子宝钗的劝导,于情于理都是书中的必然!
这一点我认同:“宝玉无论是精神能量亦或是见识格局、为人处世……境界都差宝钗太多。”但这并不构成否定宝钗与宝玉乃是一对佳偶的理由。事实上,宝钗是女娲后身,她的强大原本就是书中任何男性都不能匹敌的。但宝钗原本就不把幸福寄托在男人的强大之上。她为什么就不可能乐乐呵呵地哄弟弟玩呢?想想看,女娲是能力超群的上古大神,她为什么会偏偏多炼出一块“无才可去补苍天”的废石出来?这块废石头不就是留给女娲自己,来成就“百年作合”之缘的吗?皮格马利翁可以爱上自己亲手创造的少女雕塑。女娲为什么不可以有近似于皮格马利翁情结的心态,“凡心偶炽”,从而爱上她自己炼出的顽石呢?从这一点上看,作者将宝玉的托底人从贾母、王夫人换作宝钗,也是必然的。看一看书中贾史王薛四大家族的排序,分别是宝玉自己家(贾家)、宝玉祖母史太君的娘家(史家)、宝玉母亲王夫人的娘家(王家)、宝玉妻子薛宝钗的娘家(薛家)。再看看癞头和尚说通灵玉“除亲身妻母外,不可使阴人冲犯”。不管从哪里角度看,宝钗都是宝玉命中注定的完美妻子。当然了,你可以认为一辈子哄个弟弟是件很累/无趣的事情。但宝钗作为女娲后身,哪个男人对她来说不是弱者呢?宝钗一辈子哄个弟弟,对她来说倒未必无趣,反倒应该是她很乐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