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国及苏联语言政策的演变及启示
刘显忠
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
《世界民族》2020 年第 6 期
内容提要 语言政策是多民族国家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也是形成民族国家认同的重要因素。本文较系统地梳理了帝俄及苏联时期语言政策在宪法层面和实践层面的变化。文章认为,无论在帝俄时期还是苏联时期,俄语地位都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而不断强化。俄语地位的强化既有政策导向的因素,也是现代化进程的一种结果。对于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来说,从国家层面要求每一个人除本民族语言外还要懂得民族间交往的语言,是很正常的现象,也有利于民族自身的发展。
关键词 苏联 语言政策 民族问题
在多民族国家,语言政策是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它是形成民族认同的重要因素。俄国及苏联是典型的多民族国家。我国对俄国及苏联的民族政策研究很多,但对俄国及苏联的语言政策,虽然有一些研究①,但还有进一步研究的空间。笔者根据所掌握的材料梳理了帝俄时期的语言政策的演变、苏联时期语言政策在宪法层面和实践层面的变化及效果,提供了一个认识俄国及苏联民族问题的视角,也可以为我国处理民族语言问题提供某种借鉴。
一、沙皇俄国语言政策的演变
( 一) 沙皇俄国民族政策的特点
俄罗斯帝国是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但在帝国内实际存在着各种自治,如边疆区有布哈拉酋长国和希瓦汗国这样的附属国、享有自治权的芬兰和 1815—1831 年自治的波兰王国( 在某些方面,其中包括语言方面,直到 1863 年都是自治的) 。帝俄的自治是“随着俄国领土的扩大,它的边界包括了很多以前独立的国家或其他大国的领土,俄罗斯当局经常为并入的地区保留它们的地方法律和规章,有时赋予它们十分广泛的地方自治”②。帝俄时期赋予国家某些地区地方自主权的自治与作为政治整体的俄罗斯帝国的统一和不可分割性并不矛盾,实际上它恰恰是维持边疆民族支持的保证。自治程度的大小,取决于对中央政权的忠诚度,忠实于中央政权,自治程度就扩大。如果表现出敌视和分立,自治程度就减小。而且,享有自治的地区的法律地位不是始终不变的,受该地区在某个具体时期所处的历史阶段影响。
(二) 帝俄时期俄语国语地位的确立过程
在多民族国家,语言政策体现了该国的民族政策。在俄罗斯帝国,俄语在法律上的国语地位是逐渐确立的。在 19 世纪产生民族国家理论之前,没有任何文化语言特点的统一社会被认为是国家的基础。民族独特性在中世纪时期是通过居民的宗教( 欧洲的天主教、俄罗斯的东正教) 一致性来维持的。1812 年卫国战争前,俄国实际上不存在俄罗斯民族认同的观念。俄语在俄罗斯帝国的地位还不高,特别是在莫斯科和圣彼得堡的贵族中: 很多俄罗斯贵族对法语的珍视程度高于俄语。拿破仑军队的入侵才使世界主义的、法国化的俄国贵族自己与侵略者划清了界线,导致了对祖国历史、母语和民间创作、民族意识的载体的兴趣的迸发。但俄语成为俄罗斯帝国的国语已经是 19 世纪下半期的事( 波罗的海地区、波兰和芬兰除外) 。
1861 年俄国的农奴制改革开启了俄国的现代化进程,促进了俄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由于交通的改善,边疆区经济开发前景的上升,一方面导致宗主国和殖民地之间的差别逐渐消失,居民相互接近,出现了统一国家的幻想。另一方面,属于一个民族、集中在帝国内部的一个地方、有不同的文化语言、宗教、常常还有不同国家习俗的居民起初表现出了对自治的追求,而后是对国家独立的要求。这在 19—20 世纪初俄罗斯帝国的不同地区时有发生。
在这种背景下,巩固俄罗斯国家民族区域完整性问题,从 19 世纪中叶就开始在巩固民族帝国思想的背景下受到审视,也是适应大改革后现代国家的需要,同时也受了欧洲一体化程度高的国家的民族政策的影响。1864—1865 年,当时的社会和政治活动家卡特科夫( М. Н. Катков) 提出了保证俄罗斯国家最稳定发展的条件。他认为,俄罗斯帝国只能作为一个国家存在,在这个国家中要保证命名民族的优势地位。其他民族可以保留自己的语言、宗教、文化特点。换句话说,不威胁国家完整性的一切都可以保留。同时应当始终不渝地维护法律、管理系统、国语的统一。卡特科夫认为,俄国的主要危险,是竭力要成为独立民族的一些民族的分离主义。① 这种观点很快就为学者、政论家、最终为政府所接受。俄国开始加快帝国境内民族边区的行政一体化,并为强制推行俄罗斯化加强了对各地语言和文化的统一,增强当地居民中的俄罗斯因素。俄国沙皇政府推行这一民族政策主要是从巩固国家统一、维护帝国统治出发的,竭力淡化民族特征,统一帝国各部分的行政、文化和法律,使社会纵向一体化( 跨越旧的等级障碍) 和横向一体化( 跨越民族宗教界限) ,加强不受地域限制的国家机构各部分之间的联系和不受等级和民族限制的所有居民之间的联系。而生活各个领域存在的民族宗教特点是完成这些任务的主要障碍,所以政府必须在强制俄罗斯化的旗帜下进行现代化,不是为俄罗斯人建立优势和特权,而是使管理机构系统化和一体化。取消学校的民族语言、文化课,限制用母语出版进入中学和大学的报纸、杂志和书籍,是一体化的主要内容之一。
正是在推行自由主义改革的亚历山大二世时期,欧俄的民族和语言政策越来越向俄罗斯化的方向变化。在当时作为俄罗斯帝国组成部分的波兰,1830 年起义前的 15 年,波兰语在教育领域广泛使用,它不仅是中学、也是华沙大学的唯一语言( 在神学中自然对拉丁语的使用也没有丝毫限制) 。维尔纳大学在 1830—1831 年起义后被查封前也是用波兰语教学。在 1863 年波兰起义后波兰王国的所有官方事务都用俄语完成。在各个地方的中学从 1866 年起,用俄语来学习历史、地理和俄罗斯语文成了法定的要求; 又过了六年所有的世俗教育都改用俄语大纲。从 1871 年起,在波兰和波罗的海国家②的所有小学都实行义务的俄语教学,其中包括天主教学校和路德教学校。1873 年颁布了在中学禁止说波兰语的命令。在行政上波兰王国不再存在,波兰各个地区统一为华沙总督区,而该地区常常被称为维斯瓦边区。从 1875 年起,国立中等教学机构完全改用俄语,私立中等教学机构部分改用俄语。1869 年建立的华沙大学完全是俄语大学。1863 年禁止立陶宛中学用本民族语言出版书籍和授课,1867 年针对白俄罗斯语言也出台了类似的法律。当时也禁止用乌克兰语出版书籍和舞台演出。1863 年内务大臣瓦鲁耶夫颁布了通令,只允许用乌克兰语出版消遣性作品,而教学和学术普及内容的书籍则禁止。禁止的理由是: “大多数小俄罗斯人以充分的根据证明了小俄罗斯语过去不存在,现在也不可能存在”,“乌克兰运动是波兰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挑起的”。1867 年,在高加索当地语言不再是俄罗斯族人必修的课程,而相反,俄语学习从第一学年开始就以义务的方式在各级学校推行。从 1876 年起,这个规则也推广到了不属于高加索学区管辖的学校( 这种学校的数量占 3 /4) 。1870 年代,中亚地区也开始进行俄语教学,但进程很缓慢,也很谨慎。教学用书是用当地语言印的,同时用俄语字母标音。波罗的海地区,从 1885 年起,各地政府机关的公文用俄文书写,1887—1893 年,不仅国立学校而且私立学校的所有学校课程都改用俄语教学。19 世纪末,除了芬兰以外,在各地都只能获得国语俄语的世俗中等和高等教育。俄语也成了任何小学教育必须的内容( 在一些伊斯兰教地区在宗教学校这个要求还是不被遵守) 。芬兰情况比较特殊。19 世纪初芬兰在俄瑞战争后并入俄国版图。整个 19 世纪,它都有自己的国籍、法律、法院、海关、甚至货币。大公国的最高权力属于作为芬兰大公的俄罗斯皇帝; 出生于俄罗斯的总督是俄罗斯皇帝的代表。芬兰大公国的所有其他国家职务都是由芬兰出生的人担任。19 世纪 90 年代开始加紧对芬兰的控制。1890 年代曾有过把芬兰并入帝国的谨慎尝试。1891 年给总督和御前大臣下令用俄语处理公文。在担任国家公职时更偏向于任用“毕业于大学培训班、深入研究过芬兰当地的法律的俄罗斯官员以及精通俄语的受过高等教育的芬兰人”。1900 年向芬兰的参议院提交了在公文中使用俄语的法律。但革命浪潮迫使俄国当局做出让步。1906 年 4 月 20 日下令芬兰的法案和立法要用俄文、芬兰语和瑞典语编订,而给皇帝的奏章“只能是俄语文本”。① 而俄语在全国的国语地位,只是在 1906 年《俄罗斯帝国基本法》第三条中才第一次从法律上得以确认: “俄语是全国语言,在陆军、海军及各种国家和社会机关中必须使用。在国家和社会机关中使用地方语言和方言要由特殊的法规进行规定。”②1910 年 6 月 17 日出台的一部有关芬兰的法令规定,芬兰使用国语。③
刘显忠
中国社会科学院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
《世界民族》2020 年第 6 期
内容提要 语言政策是多民族国家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也是形成民族国家认同的重要因素。本文较系统地梳理了帝俄及苏联时期语言政策在宪法层面和实践层面的变化。文章认为,无论在帝俄时期还是苏联时期,俄语地位都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而不断强化。俄语地位的强化既有政策导向的因素,也是现代化进程的一种结果。对于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来说,从国家层面要求每一个人除本民族语言外还要懂得民族间交往的语言,是很正常的现象,也有利于民族自身的发展。
关键词 苏联 语言政策 民族问题
在多民族国家,语言政策是民族政策的重要内容,它是形成民族认同的重要因素。俄国及苏联是典型的多民族国家。我国对俄国及苏联的民族政策研究很多,但对俄国及苏联的语言政策,虽然有一些研究①,但还有进一步研究的空间。笔者根据所掌握的材料梳理了帝俄时期的语言政策的演变、苏联时期语言政策在宪法层面和实践层面的变化及效果,提供了一个认识俄国及苏联民族问题的视角,也可以为我国处理民族语言问题提供某种借鉴。
一、沙皇俄国语言政策的演变
( 一) 沙皇俄国民族政策的特点
俄罗斯帝国是多民族的单一制国家,但在帝国内实际存在着各种自治,如边疆区有布哈拉酋长国和希瓦汗国这样的附属国、享有自治权的芬兰和 1815—1831 年自治的波兰王国( 在某些方面,其中包括语言方面,直到 1863 年都是自治的) 。帝俄的自治是“随着俄国领土的扩大,它的边界包括了很多以前独立的国家或其他大国的领土,俄罗斯当局经常为并入的地区保留它们的地方法律和规章,有时赋予它们十分广泛的地方自治”②。帝俄时期赋予国家某些地区地方自主权的自治与作为政治整体的俄罗斯帝国的统一和不可分割性并不矛盾,实际上它恰恰是维持边疆民族支持的保证。自治程度的大小,取决于对中央政权的忠诚度,忠实于中央政权,自治程度就扩大。如果表现出敌视和分立,自治程度就减小。而且,享有自治的地区的法律地位不是始终不变的,受该地区在某个具体时期所处的历史阶段影响。
(二) 帝俄时期俄语国语地位的确立过程
在多民族国家,语言政策体现了该国的民族政策。在俄罗斯帝国,俄语在法律上的国语地位是逐渐确立的。在 19 世纪产生民族国家理论之前,没有任何文化语言特点的统一社会被认为是国家的基础。民族独特性在中世纪时期是通过居民的宗教( 欧洲的天主教、俄罗斯的东正教) 一致性来维持的。1812 年卫国战争前,俄国实际上不存在俄罗斯民族认同的观念。俄语在俄罗斯帝国的地位还不高,特别是在莫斯科和圣彼得堡的贵族中: 很多俄罗斯贵族对法语的珍视程度高于俄语。拿破仑军队的入侵才使世界主义的、法国化的俄国贵族自己与侵略者划清了界线,导致了对祖国历史、母语和民间创作、民族意识的载体的兴趣的迸发。但俄语成为俄罗斯帝国的国语已经是 19 世纪下半期的事( 波罗的海地区、波兰和芬兰除外) 。
1861 年俄国的农奴制改革开启了俄国的现代化进程,促进了俄国社会经济的发展。由于交通的改善,边疆区经济开发前景的上升,一方面导致宗主国和殖民地之间的差别逐渐消失,居民相互接近,出现了统一国家的幻想。另一方面,属于一个民族、集中在帝国内部的一个地方、有不同的文化语言、宗教、常常还有不同国家习俗的居民起初表现出了对自治的追求,而后是对国家独立的要求。这在 19—20 世纪初俄罗斯帝国的不同地区时有发生。
在这种背景下,巩固俄罗斯国家民族区域完整性问题,从 19 世纪中叶就开始在巩固民族帝国思想的背景下受到审视,也是适应大改革后现代国家的需要,同时也受了欧洲一体化程度高的国家的民族政策的影响。1864—1865 年,当时的社会和政治活动家卡特科夫( М. Н. Катков) 提出了保证俄罗斯国家最稳定发展的条件。他认为,俄罗斯帝国只能作为一个国家存在,在这个国家中要保证命名民族的优势地位。其他民族可以保留自己的语言、宗教、文化特点。换句话说,不威胁国家完整性的一切都可以保留。同时应当始终不渝地维护法律、管理系统、国语的统一。卡特科夫认为,俄国的主要危险,是竭力要成为独立民族的一些民族的分离主义。① 这种观点很快就为学者、政论家、最终为政府所接受。俄国开始加快帝国境内民族边区的行政一体化,并为强制推行俄罗斯化加强了对各地语言和文化的统一,增强当地居民中的俄罗斯因素。俄国沙皇政府推行这一民族政策主要是从巩固国家统一、维护帝国统治出发的,竭力淡化民族特征,统一帝国各部分的行政、文化和法律,使社会纵向一体化( 跨越旧的等级障碍) 和横向一体化( 跨越民族宗教界限) ,加强不受地域限制的国家机构各部分之间的联系和不受等级和民族限制的所有居民之间的联系。而生活各个领域存在的民族宗教特点是完成这些任务的主要障碍,所以政府必须在强制俄罗斯化的旗帜下进行现代化,不是为俄罗斯人建立优势和特权,而是使管理机构系统化和一体化。取消学校的民族语言、文化课,限制用母语出版进入中学和大学的报纸、杂志和书籍,是一体化的主要内容之一。
正是在推行自由主义改革的亚历山大二世时期,欧俄的民族和语言政策越来越向俄罗斯化的方向变化。在当时作为俄罗斯帝国组成部分的波兰,1830 年起义前的 15 年,波兰语在教育领域广泛使用,它不仅是中学、也是华沙大学的唯一语言( 在神学中自然对拉丁语的使用也没有丝毫限制) 。维尔纳大学在 1830—1831 年起义后被查封前也是用波兰语教学。在 1863 年波兰起义后波兰王国的所有官方事务都用俄语完成。在各个地方的中学从 1866 年起,用俄语来学习历史、地理和俄罗斯语文成了法定的要求; 又过了六年所有的世俗教育都改用俄语大纲。从 1871 年起,在波兰和波罗的海国家②的所有小学都实行义务的俄语教学,其中包括天主教学校和路德教学校。1873 年颁布了在中学禁止说波兰语的命令。在行政上波兰王国不再存在,波兰各个地区统一为华沙总督区,而该地区常常被称为维斯瓦边区。从 1875 年起,国立中等教学机构完全改用俄语,私立中等教学机构部分改用俄语。1869 年建立的华沙大学完全是俄语大学。1863 年禁止立陶宛中学用本民族语言出版书籍和授课,1867 年针对白俄罗斯语言也出台了类似的法律。当时也禁止用乌克兰语出版书籍和舞台演出。1863 年内务大臣瓦鲁耶夫颁布了通令,只允许用乌克兰语出版消遣性作品,而教学和学术普及内容的书籍则禁止。禁止的理由是: “大多数小俄罗斯人以充分的根据证明了小俄罗斯语过去不存在,现在也不可能存在”,“乌克兰运动是波兰人为了自己的利益挑起的”。1867 年,在高加索当地语言不再是俄罗斯族人必修的课程,而相反,俄语学习从第一学年开始就以义务的方式在各级学校推行。从 1876 年起,这个规则也推广到了不属于高加索学区管辖的学校( 这种学校的数量占 3 /4) 。1870 年代,中亚地区也开始进行俄语教学,但进程很缓慢,也很谨慎。教学用书是用当地语言印的,同时用俄语字母标音。波罗的海地区,从 1885 年起,各地政府机关的公文用俄文书写,1887—1893 年,不仅国立学校而且私立学校的所有学校课程都改用俄语教学。19 世纪末,除了芬兰以外,在各地都只能获得国语俄语的世俗中等和高等教育。俄语也成了任何小学教育必须的内容( 在一些伊斯兰教地区在宗教学校这个要求还是不被遵守) 。芬兰情况比较特殊。19 世纪初芬兰在俄瑞战争后并入俄国版图。整个 19 世纪,它都有自己的国籍、法律、法院、海关、甚至货币。大公国的最高权力属于作为芬兰大公的俄罗斯皇帝; 出生于俄罗斯的总督是俄罗斯皇帝的代表。芬兰大公国的所有其他国家职务都是由芬兰出生的人担任。19 世纪 90 年代开始加紧对芬兰的控制。1890 年代曾有过把芬兰并入帝国的谨慎尝试。1891 年给总督和御前大臣下令用俄语处理公文。在担任国家公职时更偏向于任用“毕业于大学培训班、深入研究过芬兰当地的法律的俄罗斯官员以及精通俄语的受过高等教育的芬兰人”。1900 年向芬兰的参议院提交了在公文中使用俄语的法律。但革命浪潮迫使俄国当局做出让步。1906 年 4 月 20 日下令芬兰的法案和立法要用俄文、芬兰语和瑞典语编订,而给皇帝的奏章“只能是俄语文本”。① 而俄语在全国的国语地位,只是在 1906 年《俄罗斯帝国基本法》第三条中才第一次从法律上得以确认: “俄语是全国语言,在陆军、海军及各种国家和社会机关中必须使用。在国家和社会机关中使用地方语言和方言要由特殊的法规进行规定。”②1910 年 6 月 17 日出台的一部有关芬兰的法令规定,芬兰使用国语。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