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重庆市渝北区大盛镇青龙村村民,我们2024年8月9日,我们向重庆市政府举报渝北区大盛镇青龙村村支书黄志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事实,黄志利用青龙村村支书的职务便利,把青龙村村民入股青龙村果园的承包地,作为他违法乱纪的资本,骗取国家的项目资金,重庆市信访办公室8月12日给了我们短信回复,己转送至渝北区大盛镇政府办理,然而让我们想不到的是,青龙村村支书黄志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得到我们举报村民签字的全部个人信息,同时在8月12日,青龙村村民段凤华就给签字举报的村民打电话,叫举报村民收回签字,不再举报,给这个举报村民几千到一万的封口费(我有通话录音证据)。更为严重的是,青龙村村委会副主任梅燕,把联名集体举报青龙村村支书黄志违纪违法行为村民的签字名单,统计出来发给青龙村各社社长,对举报村民口头警告,如果不收回举报签字,今后在办任何事村里都要给小鞋穿,也不允许在村果园里做农活(有村民的承诉证据)。我们8月20日去渝北区信访办公室询问此事,该工作人员说是他接的电子件,他当时也是用电子件的方式转发给大盛镇政府的,绝对不是在他这个环节泄密的,那只有在大盛镇政府这个环节了,大盛镇政府是谁最先收到这电子件?大盛镇政府作为一个基层政府机构,主要领导是如何选人用人的?在政府的这种部门上班,难道不懂保密法吗?真的是政府机关无秘密吗?这样的政府如何能取信于民吗?又如何去施政于民?这样的基层政府机构跟黑社会有区别吗?还有村民敢举报和监督基层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吗?大盛镇政府又如何去保护它管辖内村民的合法权利?让我们这些社会弱势群体的工作和生活有安全感,青龙村村支书黄志这种肆意妄为,明目张胆扰乱我村的政治生态,妄图剥夺我们村民对青龙村村支两委的监督权利。这算不算是对国家法律的践踏?8月20日我们几个村民代表去渝北区纪委,下午4点20分渝北区纪委信访办黄刚(曾经的大盛镇纪委书记)接待了我们,他看了一下我们的书面村料,说我们没有客观的举报证据,他们无从查实,要我们举报材料上必须写清楚举报该事件的全部过程,提供实打实的证据,我们请问一下各位,如果我们这种弱势群体能拿到全面实打实的证据,那国家还设立一个纪委有什么用,我们作为一个公民,能提供给你们的是残缺不全的违纪违法线索和部分证据,应该是你们纪委去调查核实,我的理解是,渝北区纪委信访办黄刚同志的言词与其身份不相称。我们全集村民强烈要求重庆市纪委督促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追究大盛镇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泄密和青龙村支书黄志违纪违法的法律责任,还青龙村一个朗朗晴天。让党和政府倡导的清正廉洁,执政为民,在我们底层的民生中得到真正的体现。以上举报实事我们都有原始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