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山——汉为离石县地,北齐文宣帝时置良泉县,属离石郡。故治在今峪口公社南村。
隋大业三车(607)移治方山镇,遂改名方山县,仍属离石郡。唐、五代、宋、金俱称方山县。唐武德二年(619)兼置方州,县属之。三年州废,改属石州。元至元后并入离石县。明为离石县地,清为永宁州地。民国七年(1918)三月复置方山县,属冀宁道。抗日战争时期属晋绥边区。1945年1月21日解放方山与圪洞。建国初期属兴县专区,1954年7月1日与离石县合并为离山县,1958年离山县改名为离石县,1971年重建方山县,县级领导机关移驻圪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