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都区人民法院法官陈建伟在判决中胡编乱造,无中生有,捏造歪曲事实真相,枉法判决。我是一个普通农民工,2003年4月到2004年12月份之间,我带领七名农民工兄弟在瑞东花园小区四号楼上干了一年多的活,一分钱的工钱也没有拿到,反而还垫付了三万多元的工钱和材料钱。2014年9月起诉到魏都区人民法院,法院违法办案,执法违法,我上诉到中级人民法院维持原判,十年来就此事我反复的在中级法院和魏都区法院之间开回来的折腾,魏都区法院给出具了三个三决,还有三个裁定,到现在还没没有得到公正的解决。我希望能有好心的网友给我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