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俊利咨询公司沈莉丽等人长期以来有组织有预谋地非法获取投资人信息,利用高回报收益为诱饵,违规开户,虚假宣传以高级分析师为名带客喊单,代客操盘,诱导客户加大资金做反单让投资人瞬间爆仓,绞杀客户让投资者血本无归,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破坏社会诚信,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和社会和谐稳定,对受害者造成巨大的精神和生活压力!我们在2021年9月12日开始多次通过12345及12315官网向南通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一)、南通俊利咨询公司公司注册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中南世纪城B座2812室为虚假地址,我实地找到该室为街道活动室,根本没有该公司,该公司注册时工商部门是如何通过一个虚假地址注册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又是如何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明确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它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公司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釆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 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到多次举报后在注册地址找不到该公司,明知是虚假地址,却仅用经营异常了事,无视《公司法》的规定,是其对该违法公司的包庇纵容行为,是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
(二)、 该公司涉嫌虚假广告宣传,2-4倍的利润虚假广告宣传,我们有大量的资料,已经在2021年9月13日、2021年9月17日、2021年10月24日多次告知崇川区市场监督局工作人员邮箱1805166260*@189.cn提供了大量南通俊利公司虚假宣传的证据材料,却2022年5月23日接到崇川区市场监督局5588523*电话以找不到沈莉丽终止调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三)、超范围经营、违规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报送年检报告书,办理年检的;(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以上四条该公司均涉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条 对有下列行为的企业和经营单位,登记主管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四)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工商管理总局对违法企业行为有多项处罚条例,而我们的崇川市场监督局只认识一个对违法企业没有多大惩戒作用的异常经营,是明显的失职渎职行为,存在严重监管不力、玩忽职守现象。
更甚者南通俊利公司因涉及严重违法违规经营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该公司急于注销,在我们2021年9月以来至2023年不间断举报及一次次恳请市场监督局、行政审批局办理工商注销的窗口在南通俊利公司违法违规事件处理结束之前不能注销该公司(向市场监督局电话5588523*举报及恳请不能注销均有录音),并给行政审批局办理工商注销的窗口提供了南通俊利公司的违法违规证据,南通俊利公司依旧在受害者不断举报中于2023年11月14日成功注销公司,南通市场监管局至今没有吊销其营业执照及其他处罚措施,列入经营异常黑名单可以轻而易举注销公司的?!说找不到人终止调查,沈莉丽家庭地址:世伦名郡2号楼80*室,都是可以去找到的,为什么对六年来涉嫌多项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就没有任何办法管理? 我们受害者提供了80多页虚假宣传的证据,却被崇川区市场监管局说查不出结果,崇川区市场监管局为了包庇一个违规企业的非法行为真是不惜费尽心思,不去处理违法企业,不帮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却挖空心思一次次去包庇违法企业并在多年来不间断举报中帮助违法违规企业注销成功脱身。这其中是否有利益关系请严查!
(一)、南通俊利咨询公司公司注册地址:南通市崇川区中南世纪城B座2812室为虚假地址,我实地找到该室为街道活动室,根本没有该公司,该公司注册时工商部门是如何通过一个虚假地址注册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又是如何做好事中事后监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明确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它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对虚报公司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可以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规定: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釆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 重要事实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单位处以罚金,并对其主管人员或直接责任人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接到多次举报后在注册地址找不到该公司,明知是虚假地址,却仅用经营异常了事,无视《公司法》的规定,是其对该违法公司的包庇纵容行为,是严重的失职渎职行为。
(二)、 该公司涉嫌虚假广告宣传,2-4倍的利润虚假广告宣传,我们有大量的资料,已经在2021年9月13日、2021年9月17日、2021年10月24日多次告知崇川区市场监督局工作人员邮箱1805166260*@189.cn提供了大量南通俊利公司虚假宣传的证据材料,却2022年5月23日接到崇川区市场监督局5588523*电话以找不到沈莉丽终止调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 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三)、超范围经营、违规经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 企业法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主管机关可以根据情况分别给予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停业整顿、扣缴、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处罚: (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或者未经核准登记注册擅自开业的; (二)擅自改变主要登记事项或者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的; (三)不按照规定报送年检报告书,办理年检的;(六)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以上四条该公司均涉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六十条 对有下列行为的企业和经营单位,登记主管机关作出如下处罚,可以单处,也可以并处:(四)超出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或者经营方式从事经营活动的,视其情节轻重,予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处以非法所得额3倍以下的罚款。工商管理总局对违法企业行为有多项处罚条例,而我们的崇川市场监督局只认识一个对违法企业没有多大惩戒作用的异常经营,是明显的失职渎职行为,存在严重监管不力、玩忽职守现象。
更甚者南通俊利公司因涉及严重违法违规经营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该公司急于注销,在我们2021年9月以来至2023年不间断举报及一次次恳请市场监督局、行政审批局办理工商注销的窗口在南通俊利公司违法违规事件处理结束之前不能注销该公司(向市场监督局电话5588523*举报及恳请不能注销均有录音),并给行政审批局办理工商注销的窗口提供了南通俊利公司的违法违规证据,南通俊利公司依旧在受害者不断举报中于2023年11月14日成功注销公司,南通市场监管局至今没有吊销其营业执照及其他处罚措施,列入经营异常黑名单可以轻而易举注销公司的?!说找不到人终止调查,沈莉丽家庭地址:世伦名郡2号楼80*室,都是可以去找到的,为什么对六年来涉嫌多项违法违规经营的企业就没有任何办法管理? 我们受害者提供了80多页虚假宣传的证据,却被崇川区市场监管局说查不出结果,崇川区市场监管局为了包庇一个违规企业的非法行为真是不惜费尽心思,不去处理违法企业,不帮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却挖空心思一次次去包庇违法企业并在多年来不间断举报中帮助违法违规企业注销成功脱身。这其中是否有利益关系请严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