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本身质量先不谈,问题是初期的玩家大概率是以v圈受众为主的,对他们而言,我与其在游戏里消费,为什么不直接给对应的虚拟主播消费呢?总不可能说游戏里的消费,可以和主播/直播形成某种形式的联动吧?
况且v圈本来破事就多,游戏里出现的这些主播角色随时可能牵扯到各类节奏,这种完全不可控的风险,真的有很好的应对办法吗?
我是没想明白立项的时候能怎么说,除非这本来就是别的项目组的废案,不用白不用中途接过来,但就算这样,成本也不会低,
当然无论如何,有人愿意去这样尝试总归是好的,希望最终真的能产生有益的效果吧
况且v圈本来破事就多,游戏里出现的这些主播角色随时可能牵扯到各类节奏,这种完全不可控的风险,真的有很好的应对办法吗?
我是没想明白立项的时候能怎么说,除非这本来就是别的项目组的废案,不用白不用中途接过来,但就算这样,成本也不会低,
当然无论如何,有人愿意去这样尝试总归是好的,希望最终真的能产生有益的效果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