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不公何时休?公民权益亟待保障
在岳阳市岳阳楼区奇家岭,李先生的遭遇可谓悲惨至极,令人痛心不已。奇家岭派出所所长袁泉的执法行径严重失当,令人义愤填膺。李先生身为受害者,在遭受他人不法侵害时,非但未获得应有的庇护,反而遭到袁泉所长的错误对待。李林曾三度手持铁棒对李先生施暴,袁泉所长却对此漠然置之,未对李林予以任何实质性的惩戒举措。然而,当李先生拆除刘争仁强行加装的电表时,却被袁泉所长处以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李先生的爱人因前往派出所要求处理李鹏珍、李林的赔偿和欠款事宜,竟被袁泉所长先是关押一天一晚,之后再度被关押一天。然而,对于张雄、廖文军二人殴打李先生致轻伤二级这一性质恶劣的犯罪行为,袁泉所长却以证据不足为借口,从未对他们进行关押和处理,致使犯罪者至今逍遥法外。这种“只关好人、不关坏人”的执法偏差,严重违背了法律的公正与公平原则,让李先生及其家人深陷痛苦与绝望的深渊,也使得民众对当地执法部门的公信力产生了极大的怀疑和不满。更令人气愤的是,袁泉的违法违纪行为至今无人处理。
一、政法系统执法乱象丛生,公民维权之路崎岖坎坷
在湖南岳阳市岳阳楼区奇家岭,李先生悲愤地控诉岳阳市政法系统部分官员执法不公。岳阳市人民检察院的许含玲、易兴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李世锋、黄安等,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廖细元、汤洪清等,还有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公安分局、奇家岭派出所的众多公职人员,在李先生的案件处理中存在严重的执法不公现象。尤其是奇家岭派出所副所长刘争仁的肆意妄为,给李先生带来了难以估量的巨大损失。
自 2018 年 3 月 22 日起,李先生因电表问题深陷纠纷泥潭。刘争仁开具虚假证明强行加装电表,李先生拆除后却遭刘争仁诬陷并被行政拘留。在申诉过程中,一审、二审、再审以及岳阳市检察院均暴露出诸多严重问题,诸如传唤程序违法,未通知家属行政拘留事宜,剥夺李先生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等。行政处罚极不公正,在李先生与李鹏珍的家庭纠纷中,李林多次殴打李先生却未受到应有的惩处,而李先生仅仅因为拆除电表就被行政拘留。
2018 年 7 月 6 日,奇家岭派出所协调,李先生提交情况说明,明确房屋产权归其,要求李鹏珍拆除电表、搬出房屋、归还欠款 103900 元,还要支付 2018 年 8 月 20 日起的房租,(累计至 2024 年 7 月 20 日达 71000 元),但至今未依法处理和赔偿。
刘争仁滥用职权,制造了一系列棘手问题,包括指使李林作伪证等恶劣行径。各级法院的判决也存在诸多不公之处,例如君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捏造事实,所依据的调解协议书系奇家岭派出所私自添加内容且未经李先生许可,属无效协议;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存在记录错误、执法不平等的情况。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刘争仁的违法行径未进行追查,对李先生的再审申请也未妥善处理。岳阳市人民检察院不作为,未追查违法犯罪事实,也未对李先生的投诉举报给出回复。
李先生的申诉之路充满艰辛,向各级部门提交的材料均被拒绝。岳阳楼区公安分局派出所态度敷衍,对李先生的问题未予以有效解决。综上所述,相关部门在李先生案件的处理中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在此,恳请纪委及相关部门深入彻查,坚决维护李先生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若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害人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二、轻伤案件九年悬而未决,公民合法权益惨遭严重侵害
2016 年 11 月,杨彩萍违法占地修建私房,与李先生家产生纠纷。其指使丈夫张雄、妹夫廖文军对李先生进行围殴,致使李先生轻伤二级。然而,奇家岭派出所所长袁泉却以证据不足为由,未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李先生的医疗费用及相关损失至今未得到补偿。李先生多年来四处上访,却始终无果。
直至 2022 年,张雄虽被抓捕归案,但却办理了取保候审。案件材料被奇家岭派出所撤回,相关人员在处理此事时只谈协调补偿,对案件的正常处理避而不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刑事案件,切实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
李先生始终无法理解,为何在自己遭受暴徒侵害时,岳阳楼区公安机关会如此不作为。他特此向社会公开求助,殷切期望各级领导和媒体予以关注,为自己讨回公道。


在岳阳市岳阳楼区奇家岭,李先生的遭遇可谓悲惨至极,令人痛心不已。奇家岭派出所所长袁泉的执法行径严重失当,令人义愤填膺。李先生身为受害者,在遭受他人不法侵害时,非但未获得应有的庇护,反而遭到袁泉所长的错误对待。李林曾三度手持铁棒对李先生施暴,袁泉所长却对此漠然置之,未对李林予以任何实质性的惩戒举措。然而,当李先生拆除刘争仁强行加装的电表时,却被袁泉所长处以行政拘留五天的处罚。李先生的爱人因前往派出所要求处理李鹏珍、李林的赔偿和欠款事宜,竟被袁泉所长先是关押一天一晚,之后再度被关押一天。然而,对于张雄、廖文军二人殴打李先生致轻伤二级这一性质恶劣的犯罪行为,袁泉所长却以证据不足为借口,从未对他们进行关押和处理,致使犯罪者至今逍遥法外。这种“只关好人、不关坏人”的执法偏差,严重违背了法律的公正与公平原则,让李先生及其家人深陷痛苦与绝望的深渊,也使得民众对当地执法部门的公信力产生了极大的怀疑和不满。更令人气愤的是,袁泉的违法违纪行为至今无人处理。
一、政法系统执法乱象丛生,公民维权之路崎岖坎坷
在湖南岳阳市岳阳楼区奇家岭,李先生悲愤地控诉岳阳市政法系统部分官员执法不公。岳阳市人民检察院的许含玲、易兴等,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李世锋、黄安等,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廖细元、汤洪清等,还有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公安分局、奇家岭派出所的众多公职人员,在李先生的案件处理中存在严重的执法不公现象。尤其是奇家岭派出所副所长刘争仁的肆意妄为,给李先生带来了难以估量的巨大损失。
自 2018 年 3 月 22 日起,李先生因电表问题深陷纠纷泥潭。刘争仁开具虚假证明强行加装电表,李先生拆除后却遭刘争仁诬陷并被行政拘留。在申诉过程中,一审、二审、再审以及岳阳市检察院均暴露出诸多严重问题,诸如传唤程序违法,未通知家属行政拘留事宜,剥夺李先生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等。行政处罚极不公正,在李先生与李鹏珍的家庭纠纷中,李林多次殴打李先生却未受到应有的惩处,而李先生仅仅因为拆除电表就被行政拘留。
2018 年 7 月 6 日,奇家岭派出所协调,李先生提交情况说明,明确房屋产权归其,要求李鹏珍拆除电表、搬出房屋、归还欠款 103900 元,还要支付 2018 年 8 月 20 日起的房租,(累计至 2024 年 7 月 20 日达 71000 元),但至今未依法处理和赔偿。
刘争仁滥用职权,制造了一系列棘手问题,包括指使李林作伪证等恶劣行径。各级法院的判决也存在诸多不公之处,例如君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捏造事实,所依据的调解协议书系奇家岭派出所私自添加内容且未经李先生许可,属无效协议;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存在记录错误、执法不平等的情况。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刘争仁的违法行径未进行追查,对李先生的再审申请也未妥善处理。岳阳市人民检察院不作为,未追查违法犯罪事实,也未对李先生的投诉举报给出回复。
李先生的申诉之路充满艰辛,向各级部门提交的材料均被拒绝。岳阳楼区公安分局派出所态度敷衍,对李先生的问题未予以有效解决。综上所述,相关部门在李先生案件的处理中认定事实错误,适用法律不当。在此,恳请纪委及相关部门深入彻查,坚决维护李先生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过程中,若侵犯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害人有权依法获得赔偿。


二、轻伤案件九年悬而未决,公民合法权益惨遭严重侵害
2016 年 11 月,杨彩萍违法占地修建私房,与李先生家产生纠纷。其指使丈夫张雄、妹夫廖文军对李先生进行围殴,致使李先生轻伤二级。然而,奇家岭派出所所长袁泉却以证据不足为由,未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李先生的医疗费用及相关损失至今未得到补偿。李先生多年来四处上访,却始终无果。
直至 2022 年,张雄虽被抓捕归案,但却办理了取保候审。案件材料被奇家岭派出所撤回,相关人员在处理此事时只谈协调补偿,对案件的正常处理避而不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确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的,应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刑事案件,切实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
李先生始终无法理解,为何在自己遭受暴徒侵害时,岳阳楼区公安机关会如此不作为。他特此向社会公开求助,殷切期望各级领导和媒体予以关注,为自己讨回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