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向咨询一个问题: 我女朋友在4月23号晚上下班后,发现员工宿舍的门锁被撬了,然后向经理反馈之后,经理说明天查监控,还特意问了下监控是好的嘛,经理说是好的,但是十几天过去迟迟没有给出说法,快1个月的时候才把门锁给换了。【没隔几天是她的同事在宿舍丢了几百块钱,说是查监控,但是后面不知道因为什么跟老板吵架了,老板说监控的事情不要再提了,然后我女朋友也没敢再问】 在6月20号左右,有个陌生人加我女朋友好友,发了一段视频,是在员工宿舍偷拍的,考虑到是在员工宿舍被偷拍的,所以反馈给老板了,老板说他找人解决。然后直到前几天,老板给我女朋友说她的事情有结果了,说是他找人打了安装监控的人,然后打的严重,要赔钱,而且还牵连一辆车,划到车了,也需要赔钱,老板说这件事是因为我女朋友引起的,所以需要我女朋友承担一部分,要8000块钱。 我就想咨询下,这个赔偿应不应该出,而且对我女朋友造成的精神损失,又该由谁赔偿?可以直接去警察局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