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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记录】个人读书记录贴,欢迎围观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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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水瓶的建议,我也开一个长更的读书记录贴。
欢迎大家围观、评论,以及分享各自看的书。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24-07-14 19:38回复
    测试一下 貌似一开始就吞楼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3楼2024-07-14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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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次记录献给拖了很久才读完的《伊利亚特》英译本。真的是好书,能成为名著和文化遗产是有原因的,当然选个适合的译本也很重要。
      下面会写一个长书评,算是告慰之前没坚持更下去的记录贴吧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4楼2024-07-14 19: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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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阿基里斯之母忒提斯的预言中,阿基里斯有两条命运可供选择:要么在特洛伊打仗获得无上荣光,但战死在那里;要么回到故乡安享晚年,但放弃荣誉。阿基里斯作为一个视追求荣誉超过爱护自己生命的人,义无反顾走上了特洛伊的战场。读遍全书的感觉是,阿基里斯在这方面堪称完美,符合荷马时代对于一个英雄、一个敬仰神明的人的向往。
        然而这并不是阿基里斯的全部,也不是《伊利亚特》的全部。荷马用精妙的构思,具有冲击力的语言完美表现了书中的无数英雄们所抱持的荣誉观如何在这场荒唐的战争中被愚弄,被消解。尽管故事中再三加入众神左右凡人命运的桥段,但我强烈的感到,造成这种荣誉观破碎之悲剧的,就是凡人英雄们自身的局限性,同时在这个过程中,这些不完美的凡人英雄们绽放的生命意志,凸显着宝贵的人性光辉(以前仅是在教科书和书评中看到这样的评价,读了原文才真切感受到了。所以经典文学的魅力还是该从原文中获得啊)。
        待续


        IP属地:北京5楼2024-07-14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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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交缠不清的荣誉与爱欲
          阿基里斯作为宙斯后裔,皮提亚国王佩琉斯和宁芙女神忒提斯的儿子,出身高贵,自小成为神的宠儿并养成了追求荣誉的狂热;而他人性的一面又让他能够共情凡人,与凡人相爱。对女奴隶Briseis,他以准丈夫的礼遇善待,他与帕特罗克洛斯的关系为后世津津乐道。而神性-人性的对立导致了他内在的矛盾。
          在剧情为他安排的两次暴怒中,明面上第一次因为阿伽门农强行掳走Briseis导致阿基里斯大受侮辱,第二次因为赫克托尔杀死帕特罗克洛斯并剥下阿基里斯的盔甲。但如果细心聆听荷马的吟唱,就会发现阿基里斯究竟是为荣誉受损而愤怒,还是因为痛失爱人而愤怒,其实是模糊不清的。他对Briseis,尽管一开始是按照当时的战争法则把Bryseis作为战利品接纳过来的,并且没有摆脱当时的等级观念和两性观念,但可以看到阿基里斯对Bryseis的善待,并谋划把她纳为妻子进入家族以礼相待了。以至于阿伽门农强行带走Briseis时,不论是阿基里斯还是Briseis都对对方依依不舍(Bryseis后来哀悼帕特罗克洛斯时,回忆起帕特罗克洛斯为她和阿基里斯说媒的往事。这样的段落也是这部残酷战争史诗中少有的温馨桥段了)。而后面狂风暴雨一般的赫克托尔杀死帕特罗克洛斯,阿基里斯又杀死赫克托尔的剧情中,阿基里斯陷入悲痛和狂暴交织的状态,因为痛失爱人而想要复仇的复仇心态和自己借给帕特罗克洛斯的盔甲被夺走的耻辱交缠在一起,难分伯仲。如果本书的前半部分还让人感觉阿基里斯是在为战利品被夺走而耻辱,为荣誉受损而苦恼,那么这里很明显的,他不再是那个希望赢得荣誉,讨得众神欢欣的英雄阿基里斯了,神性向着人性倾斜。
          有一点是肯定的,就是阿基里斯最初的愿望,即通过母亲向宙斯求情,为他带来更大的荣誉这一点实现了,通过宙斯的一系列操作,阿基里斯指派帕特罗克洛斯和他们的Myrmidons部落击退了特洛伊大军从而拯救了希腊联军,他本人更是亲手杀死了赫克托尔,但无论是赢得全军礼赞的荣誉,还是复仇的快感,都无法掩盖帕特罗克洛斯的死带来的悲痛,以及深陷其中的虚无。不过,这样的心理境遇为他后来体谅普里阿摩斯失去赫克托尔的悲痛,两人暂时和解提供了可能。


          IP属地:北京6楼2024-07-14 2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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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在研究老杜,支持一下悲鱼


            IP属地:辽宁来自Android客户端7楼2024-07-15 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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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荣誉观与它的反面,无可辩驳的逻辑,无可避免的命运
              荷马不仅是在人性变化上做文章,他还通过曲折的剧情完整展现了英雄们如何梦碎战场,如何让他们的荣誉观走向自己的反面。
              帕特罗克罗斯死于赫尔托尔之手,交战双方争夺帕的尸体是书里的一个小高潮,但这个场景之前已经有了一次精彩的预演,就是帕特罗克洛斯杀死特洛伊方面的英雄萨尔佩冬,以及双方围绕萨尔佩冬尸体的争夺。萨尔佩冬是特洛伊盟友吕西亚王国(Lycia)的军队统帅,也是宙斯的私生子。如果光论血统,萨尔佩冬比阿基琉斯更亲近神的血脉,然而这样的人也成为宙斯布下的棋局的牺牲品:让萨尔佩冬被帕特罗克洛斯杀死,再让帕特罗克洛斯被赫克托尔杀死,最后让赫克托尔死于阿基里斯之手。每个被杀之人因自己的出身、勇武会让后面杀他的人获得荣誉,这样层层堆叠,最终让阿基里斯获得最高的荣誉。
              这注定了事态的失控。阿基里斯初衷确实是希望宙斯帮助他赢得更大的荣誉,然而他无法算计的是宙斯和众神采用的是这种办法。与此同时,不只是众神的安排不可抗拒,甚至凡人战士会出于对荣誉的执念,对死亡的恐惧而采取的拼死一搏,先于众神的插手而导演自己的悲剧。萨尔佩冬在被帕特罗克洛斯重创濒死之际,为了不让自己的尸体连同武器盔甲被希腊联军掠走成为战利品,以及希望魂归故里,向他的战友们下达了这样的命令:

              所谓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本书中的众多英雄们不是单纯的军人,他们身兼“祀”与“戎”的角色。在战场上夺得的战利品不能全部放入自己的小金库,相当一部分要在凯旋而归时当着众人的面,供奉在神庙里面,作为神保佑自己得胜的报答,也为身边的凡人示范如何敬神。如果一个战士的尸身被夺走,被羞辱,盔甲武器成为他人的战利品,那么他会失去神的宠爱,还会成为无法安然引渡到冥府的孤魂野鬼(这也是为什么阿基里斯后来急着为帕特罗克洛斯举办葬礼,并举行体育赛会,以及为什么普里阿摩斯希望赎回赫克托尔的尸体)。对萨尔佩冬来说,他还是宙斯的子嗣,他因此渴望维护自己所匹配的荣誉;而对他的部下来说,连统帅的尸身都夺不回来,他们也无言见家乡父老了。
              于是,吕西亚的战士们背负着巨大的道德压力,和特洛伊的战士们一起拼死夺回萨尔佩冬的尸体。对面帕特罗克洛斯带着一众希腊英雄扬言要把萨尔佩冬的尸体带回营地羞辱一番,于是双方展开了血腥的拉锯。由于两方派出的都是精锐力量,还有各自众神的支持,他们一时间杀的昏天黑地难分胜负,只剩下萨尔佩冬的尸体被箭雨和标枪蹂躏,被埋在沙土和为争夺他而被杀的士兵的尸体下面:

              这是无比丑陋的一幕。这其中没有英雄豪情,没有神的眷顾,只有腐臭的血肉混合着沙土和金属的气息,已死的战士无神的双眸直视还活着的战友和敌人,以及天空中盘旋已久的秃鹫。无数人前赴后继的为了一个妄念把自己的生命投入这场杀戮盛宴中。这个场景将在后面的无数个时代里重复出现在欧洲的各个文明和国家中,刺痛一代又一代人。
              接下的章节就是赫克托尔成功杀死帕特罗克洛斯,以及双方围绕帕特罗克洛斯的尸体进行争夺。这里发生的一件事宣告了赫克托尔的蜕变,也宣告赫克托尔成为阿基里斯的死敌。或许是一直以来有宙斯的授意,有阿波罗和阿瑞斯的直接支持,以及一度差点把希腊人赶下海,现在又杀死帕特罗克洛斯导致赫克托尔自信心高度膨胀;也或许是特洛伊联军自己也损失惨重,神勇的帕特罗克洛斯把特洛伊联军逼退导致全军惊恐,以及有人借着萨尔佩冬之死一事抱怨赫克托尔刚愎自用,不顾盟友的死活,都使得特洛伊联军内部动摇,需要提振士气。赫克托尔此时当着全军的面剥下了帕特罗克洛斯身上的阿基里斯的头盔和铠甲,穿在自己身上,宣布他一定会杀了阿基里斯,亲手剥下他的盔甲。他还号召全军要守住帕特罗克洛斯的尸体不要被对面夺回去,等咱们打胜了,就把尸体带回城市里去喂狗。
              赫克托尔是全特洛伊人的骄傲,是一个有着强烈荣誉感和家国意识的人,他孝顺父母,善待兄弟姐妹,对妻子Andromachus有着饱含深情的爱;他也是一个敬畏神明的人,宙斯曾亲口说,之所以他不希望特洛伊毁灭,就是因为赫克托尔总是郑重庄严的举办祭祀宙斯的仪式,而特洛伊供奉的祭品也是全希腊最多,品质最好的;他也曾知晓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做出过必将死于这场战争的预言。然而位高权重和保卫特洛伊的重担压垮了他,摧残了他的心智,他享受着众神赐福的快感,不知不觉中把自己任由众神摆布,异化为战争的一部份。赫克托尔的许多优秀品质和阿基里斯是相似的,书中数次展现两人围绕生死、家庭、爱情进行隔空对话(有的文学评论分析,阿基里斯和赫克托尔是一对“镜像角色”)。然而,当他变得独断专行,杀人如麻,又穿上阿基里斯的盔甲时,他只有暴怒和嗜血这两点与阿基里斯一致了。于是赫克托尔杀死了阿基里斯的挚爱,仿佛杀死了自己的人性;后来阿基里斯杀死了赫克托尔,仿佛是杀死了阿基里斯自己。
              或许赫克托尔在失去一切庇佑,快死于阿基里斯剑下时,他才终于变回他自己,他终于解脱了。但是阿基里斯还没有解脱,赢回荣誉和复仇的快感并没有持续下去,帕特罗克洛斯的死对他的伤害是不可抚平的。他依然容易陷入暴怒,他必死的命运还在等着他。只有最终章与普里阿摩斯的对谈之间,他才恢复了些许人性。和本书的第一章类似,最终章也密集的描写了宴饮和祭祀仪式。阿基里斯与普里阿摩斯分享美食美酒,分担彼此的悲伤;赫克托尔的尸体被带回特洛伊,人们为他举办了盛大的葬礼,女人们动听的挽歌混合着哭泣哀嚎,她们中的许多人都成了寡妇。在这一天,众神终于消停了下来,天地间回归寂静,只有人的声音在回响。


              IP属地:北京8楼2024-07-16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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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萨尔佩冬的结局、传世文物与本书的封面:在书中,赫拉建议宙斯在萨尔佩冬战死后,派遣死亡之神塔纳托斯(Thanatos)和睡眠之神许普诺斯(Hypnos)去把萨尔佩冬的尸体接回他的家乡吕西亚,并进行厚葬。这个场景通过后世的许多文物得以传世。著名的有出土于约公元前6世纪伊特鲁利亚地区的欧弗洛尼奥斯陶瓶(Euphronios Krater),其正面刻画中围绕着萨尔佩冬尸体的分别是许普诺斯(左),塔纳托斯(右),信使神赫尔墨斯(中间站立)。这个画面也是本书封面和封底的素材:




                IP属地:北京11楼2024-07-16 0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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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一次聊《伊利亚特》。读完以后还想到很多很多,感觉这本书写的东西根本讲不完。奈何我无力构思长篇评论了,在这里逐个做粗浅的列举吧:
                  1. 对杀戮和献祭的诗意表达及折射出的生死观
                  《伊利亚特》是以特洛伊战争中交战双方的杀伐谋略为主线的故事,并且按照荷马所在时代的印象描写了大量的祭祀活动场面。其中所用到的比喻、象征,多数都是为描写这些杀戮、献祭的场面服务的。不过,对这些内容的诗意写作并不是说作者迷恋杀戮或献祭的行为本身,或是在美化战争和迷信,而是通过贴切的文学刻画服务于角色性格的塑造,表达对生命消逝的惋惜,并折射出古希腊人面对命运时所处的一种介于听天由命和豁达面对的心态。
                  对书中战士们交战、杀戮或被杀的场面,作者喜欢用到这样几个喻体:食肉动物捕杀食草动物、猎人捕杀野兽、牧人宰杀牲畜、樵夫砍伐树木。在一个生产力不发达的时代,生产活动甚至和暴力活动无法完全区分,以致于书中有的段落对于战斗决出胜负的描写会以畜牧业和林业的活动进行比喻,比如著名的萨尔佩冬之死,两次用到了船工在林中伐木,茁壮的树干被砍伐做成木船来比喻一个战士被杀死,被夺走盔甲,被敌人献祭给神;另一方面,平凡出现的祭神、宴饮这样让人欢欣的场景则喜欢详细描写宰杀牛羊、剥皮、把肉切片、炙烤的经过。在我的阅读过程中,叙事诗本身的韵律,用词习惯性的重复,导致类似的情节重复几次过后便在人脑中建立了条件反射,战场上的杀戮与宰杀祭品其实互为比兴,那被炙烤的美味肉类和被献祭的死去的战士其实没有区别。
                  狮子杀死野鹿,牧人杀死牛羊,樵夫砍伐林木,战士杀死别的战士,拿走他的武器盔甲,并且等待着自己被别的战士杀死,被夺走武器盔甲。众神判决所有必死生物的命运,平等接纳每一个亡魂。这套生死秩序也是古希腊神话对世人主要的劝谕,而荷马为其中的死难者注入了比前代人更多的悲悯。如果钻研一些细节会发现,在庆典上,在朋友间人们会痛饮美酒,在葬礼上人们会用酒浇灭火焰。于是人的意志伴随着酒精的作用开始发散,酒神对日神发起了质疑,这套生死秩序遭到了拷问。
                  最后,如果读者把自己想象成一个神,从更高维的角度看,整部书就是一篇献给读者的祭祀祷文。而我们自身每时每刻的行动和思绪是否也正在为一个头顶之上的更高级的存在书写祭文呢?
                  2. 早于《奥德赛》出现的,无处不在的异乡人情节
                  《伊利亚特》开篇是特洛伊战争爆发的第九年,来自希腊各地的战士们思乡心切,而特洛伊一方的各路盟军也是背井离乡,从小亚细亚、色雷斯各地辗转来到特洛伊参战的。
                  赫克托尔从在特洛伊的城门下与妻儿挥泪告别,到被阿基里斯杀死在城墙下,再也没能回到城市内。对他来说家是最近又最远的东西。帕特罗克洛斯因为在家乡杀了人于是被父亲带着投奔了佩琉斯王,而另一个过来投奔的人,阿基里斯的老师Phoenix在家乡经历了近亲乱伦,亲族仇杀而逃了出来。对他们来说,家乡是修罗场。
                  男人为了求生、欲望、意义背井离乡,去探险,去征战(书中几乎所有有名有姓的男人);女人被不停的掠夺,被诱惑,被带往一个又一个地方(海伦、Briseis、Andromachus,以及所有无名无姓的沦为战利品的女人)。他们在物理上和精神上都无家可归了。
                  这场战争的结果是,无数男人长眠于异国的土地,甚至因为没人收尸下葬而成为荒野上的游魂;那些被掳掠为战利品的女人,那些战败一方的男人的妻子,在为她们曾经占有他们的男人哭泣,为自己将再一次被掳掠而哭泣。后来,神的最终惩罚终于降下,让奥德修斯开始了绝望的漂泊,让Andromachus被人霸占,也许只是认准了人的永恒的无家可归的属性,于是成全了他们吧。
                  3. 人的爱欲与共同体认同的关系
                  为什么阿基里斯和帕特罗克洛斯的关系会被解读为爱情?为什么后世柏拉图会推崇优秀男性公民之间的灵魂之爱?如果细究荷马在书中无意识反映的人的社会关系,或许能读出一二来。
                  在书中,阿基里斯与帕特罗克洛斯的结合离不开父王佩琉斯的一手安排,有着明显的“门当户对”属性。因为最初帕特罗克洛斯的父亲Moneotius带着儿子来投奔佩琉斯,通过效忠佩琉斯来换取他的庇护;相应的,安排让帕特罗克洛斯作为阿基里斯的玩伴,让两人培养感情一起成长。而较年长的Phoenix也是逃出故乡投奔过来,他对阿基里斯虽然比不上帕特罗克洛斯对阿基里斯的亲密,但对阿基里斯视若己出,代替佩琉斯行使了父亲和教师的职责。头人之间亲密关系背后可能有着巩固领导班子的考量,否则以阿基里斯暴躁易怒的性格,没有性格温和的帕特罗克洛斯和老成的Phoenix,很难治理好Myrmidons部落。
                  荷马书中的希腊人类世界充斥着近亲乱伦和亲族仇杀的故事,无数在这些争端中落败的人去投奔别的国王和酋长,而后者则争相接纳这些流亡者中的能力出众者,培养为自己的羽翼。这可能说明在氏族部落制向着奴隶主贵族制度过渡的大背景下,各国统治者选择重用外人来平衡血亲势力的力量,建立起超越血缘、地域的统治集团;相应的,应该鼓励的不是血亲之间的亲密关系,而是因为利益、相互欣赏而结合起来的陌生人的亲近感。除此之外,平凡的、高烈度的战争导致了对战士与战士之间绝对的忠诚、信任的考核要求,并在生死存亡的逼迫下,催生出爱欲的种子。
                  难怪在后世古希腊哲人的论述中,灵魂之爱的维系总是离不开对理想城邦政制的追求。所以没有抽象的人性,亦没有抽象的爱情观。一切都是社会时代的产物。
                  4. 疯癫与文明:神性与人性的终极冲突
                  哲人用神的故事劝导人向善,培养人对集体的热爱和英武善战的气质;然而盲眼的诗人告诉我们敬神需要赢得荣誉取悦神,以必死的生命取悦永生的神明,这会引导人走向疯狂,会失去人性。人的生命是短暂的,悲惨的,为了慰藉人生,人需要爱情、美酒的滋养。
                  哲人愤而查封了诗人的诗作,他告诫众人:”离群索居者,不是神明就是野兽。“正是因为人个体的弱小,人需要集体,需要英雄,需要神的保佑,相应的人要么成为伟大的英雄,要么尽到对神的义务。向往日神的力量会让人安于自律和劳作,而沉迷酒神的力量会陷入癫狂。
                  于是哲人占据了卫城的广场发表演讲,诗人离开了城邦向城外的密林走去。
                  这个话题太大太深了,我只能这么写。可能是时候读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邦雅曼·贡斯当、卢梭、还有福柯了。
                  5. 书中比较活跃的几个神,及背后众神的派系和关系,还有神话背后反映的民族大迁徙、征服与被征服的历史
                  6.关于海伦
                  7.关于赫克托尔
                  最后,感觉本书带来的观感启发我思考的许多问题也让我有了新的读书方向。这些天找材料,查书,或是直接激发兴趣去搜书,使得豆瓣书单又增加了不少书目,题材包括希腊古罗马原典、古代城邦制度、古代宗教祭祀研究、古代与现代自由观念对比、生死爱欲观念的考辩、古希腊文学研究。能启发问题,让人带着问题意识读书,也算是本书起到的劝学的作用吧。接下来就看自己够不够勤快了。


                  IP属地:北京12楼2024-07-17 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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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看李栋的《罗马政制简史》电子书。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13楼2024-07-20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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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罗马政制简史》
                      作者李栋是我国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主要在中南政法大学从事外国法与比较法研究、中国信访制度研究。研究方向涵盖信访制度、比较法学、罗马政制史、英国普通法史。本书是作者在COVID19期间根据自己研究经历和大学课件编写而成的“一本讲授古罗马政制史的小书”。
                      本书的亮点在于作者借助德国社会学家尼古拉斯·卢曼(Niklas Luhmann)的“自创生”系统论(autopoiesitic system theory)来为罗马政制发展史进行阶段划分,从而回应自己提出的如何纠正过往罗马政制研究范式的一些弊端的问题(比如:1.研究者的意识形态导向;2. 学科研究的片面;历史学、政治学、经济学、考古学都只有单一视角,使得罗马政制的研究有碎片化倾向)。
                      根据本书导论和结论部分摘抄如下:
                      首先,卢曼的“自创生”系统论是一个“差异理论”,是一个建立在“系统/环 境”区分的理论:
                      a.系统 (system) 是相互作用的多元素的复合体。整个世界是由各种系 统构成的,社会系统是各种系统中的一个,而社会系统又是由经济、 科学、法律、艺术、政治、宗教、教育等多种功能子系统构成的。
                      b.与“系统”相对的概念是“环境”,“一个系统之外的一切与它相关联的事 物构成的集合,称为该系统的环境”o上的区分。相对于传统知识论中“知识与经验”的区分,它既包含承载“观察”的“一阶观察”,也包括体 现“运作”的“二阶观察”(Beobachtung zweiter Ordnung)。
                      c.“系统”为了化约环境的复杂性,形成一个具有“自我指涉”(Selbstreferenz)性的存在,需要通过“观察”,亦即“区分并且标示”,产生一组二元对立的价值界限,界分自己与外在“环境”的边界。 这种区分彼此界限的观察,就是“一阶观察”。通过“一阶观察”,便会 产生一个“系统”。
                      其次,卢曼的“自创生”系统论是一个建立在“观察与运作”基础上的 区分。相对于传统知识论中“知识与经验”的区分,它既包含承载“观 察”的“一阶观察”,也包括体现“运作”的“二阶观察”(Beobachtung zweiter Ordnung)。
                      a.“系统”为了化约环境的复杂性,形成一个具有“自我指涉”(Selbstreferenz) 性的存在,需要通过“观察”,亦即“区分并 且标示”,产生一组二元对立的价值界限,界分自己与外在“环 境”的边界。这种区分彼此界限的观察,就是“一阶观察”。通过 “—阶观察”,便会产生一个“系统”。
                      b.但在实践中,这个以“一阶观察”为运作依据的区分,始终无法
                      同时标示出两面,在进行观察的瞬间,可以同时观察自己。于是,对观察系统进行再观察(或称“自我观察”)的“二阶观察” 不仅显得必要,而且无法避免。因为通过“一阶观察”而形成的 “系统”,始终会与外部的“环境”发生“沟通”
                      (Kommunikation)。 在“沟通”这一运行过程中,外部“环境” 会让观察者看到通过“一阶观察”所无法看到的“盲点”,同时产 生反思,甚至提供修正“一阶观察”的可能。
                      再次,卢曼的“自创生”系统论在处理“系统”与“环境”之间的关系, 沟通“一阶观察”与“二阶观察”关系问题上,没有采用“因果律”,而 是提出了“偶连性”(Kontingent) 的观点:
                      - 每个“系统”在“一阶观察”下,用“区分并且标示”的方式,从复 杂环境中分化出自己的“封闭系统”。与此同时,每个“封闭系 统”又在“二阶观察”下,不断受到外部“环境”或其他“系统”的“激扰”(Irritation) 。 当这种“激扰”足够大时,便会对“封闭系 统”产生“共振”,“偶连性”变成“必然性”,“封闭系统”就会发生 改变;如果“激扰”没有引发“共振”,那么,尽管外部“环境”或 其他“系统”会对那个“封闭系统”发生关联,但这种关联并不必 然是一种“输入/输出”关系,进而引发改变。
                      - 与系统/环境关系不同,系统际关系涉及两个自创生系统。二者之间界限清晰,各自构成运作封闭的循环网络,拥有不同“频率”。因此,系统际关系具有高度选择性,绝非点对点的输入/输 出关系。尤其在功能分化的现代社会中,各种功能系统都自我再生产,符码、纲要、程序等结构限制,导致其相互关联唯有 在“共振”这种例外情况下发生。
                      最后,卢曼的“自创生”系统论是建立在功能分化 (FunktionaleDifferenzierung) 社会基础上而存在的。卢曼认为,为了化约复杂的 “环境”,形成具有一定秩序意义的“系统”,古往今来,依照先后顺序,存在三种“社会分化”的历史类型:片段式分化 (Segmentäre Differenzierung)、 阶层式分化 (Stratifikatorische Differenzierung)和功能式分化 (Funktionale Differenzierung):
                      - 由于层级化社会不能很好地解决社会复杂性提升带来的问题,在16世纪末至19世纪中叶,社会分化方式再次发生改变,新的社会 分化方式不是横向、同质的分割,也不是纵向、异质的分层,而 是以横向、异质的功能分化为新原则。在功能式分化阶段,整个 社会被分化成经济、政治、法律、宗教、科学、艺术等功能“不等”、地位“相等”、彼此无法相互取代的各种子系统。每个子系统 经由各自独特的“二元符码”(Binärer code) 与其他系统区分开来,同时,需要通过“纲要”(Programm) 补充符码的内容,并考虑外在事物。
                      - “符码化”(Codierung) 负责子系统运作上的封闭性,而“纲要化”(Programmierung) 则要系统向外在的意义开放。全社会的 子系统是通过“纲要”来决定要给出“符码”的这一个值或另一个值。总之,“纲要就是运作选择的正确性的既予条件。它们一方面 使得某些对功能系统所提出的特定要求的具体化(或者‘运作化”) 成为可能,另一方面却正因此而在某个范围内将自己维持为可变 的”。正是通过纲要,“系统可以对结构加以改变而没有丧失掉它 透过符码所确立的同一性”。
                      总结:
                      1.在功能分化的社会,一方面,每个社会子系统依据各自独特的“二元符码”,形成自我指涉的子系统,封闭运行;另一方面,“系统” 在与“环境”的沟通中,以“认知开放”的方式,受到其他子系统的各种“激扰”,并在达到“共振”状态下,通过改变系统“纲要”的方 式,在遵守系统“二元符码”的原则下,实现“自创生”(亦称“自我再制”)。
                      2.卢曼“自创生”系统论的关键就在于建立在“封闭运行”基础上的系统,将自己与环境区分开来,不受其他系统运作逻辑决定之直接 影响;同时,在“认知开放”的状态下,从环境中获取能量与信息,对其他系统的“激扰”做出反应。
                      3.“封闭运行”与“认知开放”既维系了稳定,又关照了灵活,不仅不矛盾,反而相得益彰。
                      根据以上理论,罗马政制史应划分为以下六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罗马建城到塞尔维改革之前这段时间,即罗马“军 事民主制”或“拉丁一萨宾王时期”,对应卢曼所说的片段式分化阶段。
                      ·在这一阶段,罗马社会依据居民来源的不同,被均质化地划分为“拉姆涅”“蒂 提”和“鲁切勒”三大氏族部落。罗马城基于部落联盟而形成,属于以氏族社会 为基础的部落联盟体制。此时的罗马政制没有从部落联盟体制中独立分化出 来。受到原始民主遗风的影响,“王”没有获得凌驾于社会之上的权力,元老 议事会、库里亚民众大会这样的氏族组织机构分享着罗马部落联盟的公共权 力。氏族部落既是政治组织,也是军事组织,还是经济组织,罗马政制消融 于部落联盟体制之中。
                      第二阶段:从塞尔维 · 图流斯 (Servius Tullius,公元前579— 前534年在位)改革所确立的城邦国家体制开始,一直持续到公元前367年《李锡 尼一塞克斯图法》 (Leges Liciniae Sextiae) 的颁布这段时间。这一阶段是罗马 从“军事民主制”向“共和政制”的过渡时期,大体上属于卢曼理论中的阶层式分化阶段。
                      - 塞尔维 · 图流斯改革,社会发生了分化。塞尔维 · 图流斯改革所创立的“百人团 体制”不再是以氏族组织为单位,而是以财产等级制为基础,罗马由此告别氏 族社会,开始进入城邦国家。然而,在城邦国家建立伊始,罗马社会明显地 被分化为平民和贵族两大阶层,两大阶层围绕着政治权利平等、罗马公地分配、债务奴役以及相互通婚等问题展开了激烈的斗争。
                      - 罗马在这一时期不仅出现或建立起非战争时期的“独裁官”、平民保民官、平 民部落大会、《十二表法》以及稳定化的执政官等制度,而且罗马政制也在 这一时期从整体上分化出来,成为共和国成熟时期一套稳固的存在。
                      第三阶段:即“混合政制”或“成熟的共和政制”,大体是从公元前367年《李锡尼 —塞克斯图法》的颁布到公元前2世纪30年代罗马初步完成军事扩张、格拉古兄弟改革之前,时间跨度为200多年。由于这一时期罗马政制已经独立分化出来,与政 治、军事、经济、宗教等系统相并列,因而已经初步进入到卢曼所说的功能式分化阶段。
                      - 在这一阶段,罗马共和政制中官制、元老院和各类民众大会等核心要素基本 发展成熟,并在制度上以法律或“宪法惯例”的形式存在,成为罗马社会十分 重要且不容忽视的“子系统”。 (“合法/不合法”二元符码)
                      - “系统”与“环境”的偶连性关系,决定了罗马政制在“封闭运行”的基础上,同 样无法避免“认知开放”,它会受到外部“环境”或其他“子系统”的各种“激扰”。
                      第四阶段:即从公元前2世纪30年代罗马初步完成军事扩张到公元前23年屋大维创立“元首制”的“共和政制崩溃”时期(最体现外部系统“激扰”的阶段)
                      - 这一时期,因为军事扩张,罗马社会的“军事系统”对社会其他“子系统”产生了“激扰”,例如,军事扩张引发在“经济系统”中出现奴隶制经济,并引发罗 马生产方式发生改变;军事扩张使得罗马出现大量外邦人,使得“政治系统”
                      (Polititsches System) 出现了如何协调“公民与非公民矛盾”“罗马与行省”的 新问题。
                      - 与此同时,其他系统的变化也构成了对于“军事系统”的外在“激扰”,“军事系统”就会在自己的“符码化”和“纲要化”下发生改变。例如,在“经济系统”中,土地私有制的确立直接导致无产者人数急剧增加,其结果是对以财产等级为 标准、实行“兵民合一制”的罗马军队造成了毁灭性的打击。于是,马略对共 和国的军事制度进行了改革,用“募兵制”代替了“征兵制”。
                      - 同时,奴隶制生产方式的使用,保证了罗马可以征召大量自由人,展开大规 模的对外军事行动。同样,这一“军事系统”的改变又构成了对于“法律系统” 的“激扰”,于是,在共和国后期出现了政治军事强人对于罗马政制的破坏现象。
                      第五阶段:即“元首制”时期,从公元前23年奥古斯都确立“元首 制”开始,到公元284年戴克里先 (Diocletianus,284—305 年在位)创立“君主 专制”为止。
                      ·奥古斯都开创的“元首制”在本质上是一种“寓共和制于君主制形态”,是对共和制和君主制的一种融合。奥古斯都之所以在表面上无法彻底抛弃“共和政 制”的传统,很大程度上是因为罗马政制已经成为罗马社会一个独立分化的 “子系统”。奥古斯都所主导的“政治系统”即便要通过权力对罗马政制进行改 造,也必须在一定程度上遵循系统“封闭运行”的原则,按照罗马政制固有的 “符码”和“纲要”的要求进行转化。
                      - 这其中最鲜明的例子就是,即便是“元首”这个新出现的政制存在,罗马也通过公元69年底的《韦斯巴芗
                      谕令权法》(Lex de Imperio Vespasiani),用法律系统独有的“符码”和 “纲要”,将奥古斯都以来各种具有“宪制惯例”性的做法确立了下来。
                      第六阶段:开始于公元284年戴克里先在罗马建立“君主专制”。此阶段的罗马帝国的政制系统再次受到外部“环境”或其他“子系统”的“激扰”,罗马 政制系统的“纲要”再次发生变化。
                      - “政治系统”中行省地位,尤其是东部行省地位的提升,使得以罗马和意大利 为中心的行政区划设置面临困难;“军事系统”中蛮族的军事压力,使得单一 的中央权力无法实现对广袤帝国的治理;“经济系统”中奴隶来源的枯竭,导 致奴隶制经济或生产方式难以为继。罗马政制系统经过“变异一选择一再稳定”的过程,以“君主专制”作为回应社会其他系统“激扰”的选择。
                      - 尽管在很多地方以“君主专制”为特征的罗马政制,仍受制于法律系统固有的 “符码”和“纲要”,但是“君主专制”的制度形态必然会弱化“法律系统”自主化 的空间,使罗马原先分化出的“政制系统”倒退回与“政治系统”相混合的未分化状态并是终蜕化为“政治玄统”的附付庸。


                      IP属地:北京14楼2024-07-31 2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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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的来说本书是一部不错的罗马政制史入门读物,帮助我在读完安德鲁·林托特《罗马共和国政制》后做了知识补充。能感觉到,作者很努力的用白话对卢曼的“自创生”理论进行了解读以方便社会学门外汉的理解。
                        对我来说,最大的启发是摆脱了在抽象观念下理解“政治”“法律”是什么和两者的关系,而是以系统论的思维,想象“政治系统”“法律系统”如何各自进行独立运作,以及两个系统如何互相影响。具体到本书中,确实解答了罗马自公元前509年推翻王政开始到建立元首制之间的阶段划分问题。在讲述共和国时期政制发展最重要的第二、第三阶段当中,以元前367年《李锡尼一塞克斯图法》的颁布为分界线确实一方面宣告了罗马共和政制的大体成型,另一方面也与罗马法史的研究成果相呼应。
                        作为法学背景的研究者,作者在本书导论部分就提示读者,在外国尤其是意大利学者,罗马政制史研究一般属于罗马法史研究范畴,并在后续章节着重列举罗马法制史上的重要法律、法案来配合进行时代背景和罗马政制变化的解说。这样做的用处有:
                        一方面证明罗马共和国时期“法律系统”逐渐从“政制系统”的羽翼下独立出来,实现了卢曼所说的“功能式分化”,两者互相独立并进行总体上良性的互动。这其中最重要的历史运动,就是平民与贵族斗争以平民势力逐步获得公民权,旧贵族逐渐衰落,上位的平民与旧贵族融合形成“新贵”的过程,其基本是以平民保民官的立法得到全体罗马公民的认同得以实现的,这个过程中有内部冲突但没有产生内战,罗马法制也取得巨大进步;甚至到了元首制时期,共和政制虽名存实亡,但法律系统依旧以其保有的强大的系统完整性,作为政治系统的”环境“而对政治系统持续产生”激扰“,最终使得政治系统不得不有求于法律系统”合法/不合法“的二元符码来加强自身的政治合法性。这一点在本书中着重论述的案例,除奥古斯都借助共和传统嫁接元首制外,就是公元69年《韦斯巴芗谕令权法》(Lex de Imperio Vespasiani):该法案授予在任元首指定继承人的权力,并将奥古斯都以来各种具有宪制惯例性的做法确立了下来。一方面,它终结了名义上元老院和人民选任元首的权力;另一方面,在法理上却”揭明了皇权与民权的承袭关系“”得出君权民授的结论“"道明了元首‘未经授予的权力不得行使’的立场。"这两个方面,如果以抽象的或流行的”政治“”法律“的概念去理解无疑是自相矛盾,但如果理解为两方面分别是”政治系统“”法律系统“各自介入之后的结果,或许能得到解释。前者无疑是元首作为政治系统的代表试图强化君主集权的做法;后者得以成立是因为在法律系统中,法律法规依然需要罗马元老院和人民的授予才得以生效,那么既然”元首自己选任继任者“是元老院和人民授予的权力,就在形式上维护了共和国政制了。(其实,不论中外人们对此类事件的历史经验都非常丰富。书里着重论述,还是希望借助卢曼的系统论来回应学术研究中不同学科研究成果的片面问题)
                        另一方面,也一再证明了罗马法随政治生活变化而不断更新的高度实践性,以及罗马政制在不同历史阶段所呈现的不同状态和内部各系统丰富的变化。就像作者在后记部分所说:“罗马政制并不存在一种永恒或者‘至善’的形态……并不存在混合政治更优,贵族制尚可,君主制次之的位阶,相反,一种能够综合社会各子系统稳定、平衡、灵活、能动的政治才是最根本的”;并进一步提出“罗马政制的良善发展,一方面有赖于政治系统与法律系统的相互分离,另一方面也需要两大系统保持一种非线性的‘结构耦合’关系……罗马政制既不是’政治系统‘的延伸物,也不是罗马政治必须遵守、固守的‘常经’。相反,两者在罗马历史的发展过程中是相互独立于对方的‘子系统’,享有各自不同的‘符码’和‘纲要’,并在罗马社会中发挥着不同的功能和作用”。因此此书与安德鲁·林托特《罗马共和国政制》不同,没有过多的回应波利比乌斯”混合政制“的命题,并论证罗马共和政制是否具有实现良好民主政治的潜力。作者所追求的,应该是依据卢曼对十七世纪至十九世纪西方社会全方位的”横向、异质的功能分化“的论述,得到罗马共和政制时期各社会”子系统“逐渐成熟、独立运作、相互协调发展的解读,并间接表达对当代社会实现内部诸系统和谐运转的期待。


                        IP属地:北京15楼2024-08-01 0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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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P属地:北京来自iPhone客户端16楼2024-08-01 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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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看企鹅出版社版英译版的李维《罗马史》第三卷,即第21章至第30章。主要讲述第二次布匿战争期间每一年的事件。
                            本书有700多页,是这个系列最厚的一本。不知啥时候能看完。


                            IP属地:北京17楼2024-08-24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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