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份,我和我两个姐姐到镇上的小饭店给外甥过生日,从中午1点吃到下午四点左右,老板娘心生不悦,正好小孩不小心把桌子上的酱油壶打翻在地,老板娘趁机大声呵斥我们,要我们把小孩管好,态度极为不好,我姐说酱油壶坏了照陪,老板娘还是不依不饶喋喋不休,我两个姐姐就生气了,上去和老板娘理论、争吵,过程中我姐拿起前台的付款码种种摔在桌上,然后蹦到老板娘额头,老板娘额头出血,老板出来后骂我姐,上来就要打我姐,我就冲上去护住我姐,然后我们就扭打在一起(老板先动手),我打了老板脑袋几拳,老板也打了我几拳,我两个姐姐就死死抱住老板,然后扭打过程中我姐和老板摔倒,老板的胳膊受伤,去医院检查说是骨头脱节,现在老板不接受和解,放话要么赔偿几十万,要么就坐牢,正在经过法医鉴定,说一旦达到轻伤就拘留,达到重伤就判定成刑事案件要做6个月到1年的牢,我想问一问律师大佬,这种情况下如果法医鉴定结果确实是骨头脱节,算不算重伤?构不构成刑事案件?另外是老板先动手,算不算互殴?难道法律只判断我方的责任,对方没有任何责任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