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不觉已经快两周没有写了,也已经开工两周了,但工作还是好拖拉,今天因为这个不想干了,明天因为那个不想干了,拖着拖着又要重新开始了,已经想不到导师从美国回来会怎么批评我了,估计下周就要回来了。
《精神现象学》已经到第三章了,“力和知性;现象和超感官世界”。之前感性确定性,也就是那最初的意识,在辩证发展过程中,在知觉中发现感觉达到了无条件的共相。这个无条件的共相,如果被当作静止的单纯的本质来看,是自为存在的极端那一面(?)与其对立的是非存在。但正因对立而产生了联系,所以共相也就成为非本质的,而意识便不能从知觉的幻觉中认识到真理,但这个共相证明了它自己是曾经从有条件的自为存在中解脱出来,并返回到自身的东西。意识还未把共相的概念作为概念来把握住,所以今后仍然是意识的对象,因为意识还未认识到共相的真理性或者规定性。对意识来说,对象从同他物的关系中返回到自身,因此意识成为自在的概念,但意识还不是自为的概念,因为在对象返回的过程中认识不到自己。就分析过程(旁观者)的我们看来,这个对象通过意识的运动而成为自在的对象,然而在对象的发展过程中,意识也牵连在里面,因此对象返回自身成自在之物,意识返回自身成自在之我是同一的。而在这个运动里,意识的对象是客观的东西,而不是意识自身,因此对意识来说,对象是客观的东西,是本质。
这样一来,知性扬弃了自己的不真以及对象的不真,但达到的真理的概念还只是作为自为地存在着的真理,而缺乏意识的自为存在,意识还未认识到自身。知性虽然承认这种真理的校准,但不能认识到自身,因此对象和意识仍是分离开来的。所以我们分析这一认识过程时要站到意识的地位,以“概念”自居,这里的“概念”即为自在自为存在着的对象的全体,是包含有意识存在的对象,因此意识就第一次成为形成概念的意识。
所达到的结果就是无条件的共相,但这个无条件的共相与最开始的共相不同,具有了“概念”。因此在最初是否定的抽象意义下的共相,现在又具有了肯定的意义。结果中自为存在和为他存在的统一建立起来了,或者说绝对对立的东西被直接地建立为同一的东西了,因为不需要再加以反思,因为已经具有了概念,所以是直接的。最初看来这好像只是形式,但也是内容本身,因为在结果中看来具有“概念”,也就具有了内容,即规定性。结果是这样的:在知觉中被认作真实的内容事实上只属于形式,并消失在它的统一性中,同时具有普遍性。
不过由于这个无条件的共相是意识的对象,所以形式和内容的区别就出现在它里面;这些环节,一方面是质料之媒介,即特质的媒介或集合,另一方面好像是返回到自身点单一体,即事物的自为存在。由于它们只是存在于无条件的共相之内,本质上它们本身毋宁是自身扬弃的方面,被建立起来的只是它们彼此的相互过渡。
《精神现象学》已经到第三章了,“力和知性;现象和超感官世界”。之前感性确定性,也就是那最初的意识,在辩证发展过程中,在知觉中发现感觉达到了无条件的共相。这个无条件的共相,如果被当作静止的单纯的本质来看,是自为存在的极端那一面(?)与其对立的是非存在。但正因对立而产生了联系,所以共相也就成为非本质的,而意识便不能从知觉的幻觉中认识到真理,但这个共相证明了它自己是曾经从有条件的自为存在中解脱出来,并返回到自身的东西。意识还未把共相的概念作为概念来把握住,所以今后仍然是意识的对象,因为意识还未认识到共相的真理性或者规定性。对意识来说,对象从同他物的关系中返回到自身,因此意识成为自在的概念,但意识还不是自为的概念,因为在对象返回的过程中认识不到自己。就分析过程(旁观者)的我们看来,这个对象通过意识的运动而成为自在的对象,然而在对象的发展过程中,意识也牵连在里面,因此对象返回自身成自在之物,意识返回自身成自在之我是同一的。而在这个运动里,意识的对象是客观的东西,而不是意识自身,因此对意识来说,对象是客观的东西,是本质。
这样一来,知性扬弃了自己的不真以及对象的不真,但达到的真理的概念还只是作为自为地存在着的真理,而缺乏意识的自为存在,意识还未认识到自身。知性虽然承认这种真理的校准,但不能认识到自身,因此对象和意识仍是分离开来的。所以我们分析这一认识过程时要站到意识的地位,以“概念”自居,这里的“概念”即为自在自为存在着的对象的全体,是包含有意识存在的对象,因此意识就第一次成为形成概念的意识。
所达到的结果就是无条件的共相,但这个无条件的共相与最开始的共相不同,具有了“概念”。因此在最初是否定的抽象意义下的共相,现在又具有了肯定的意义。结果中自为存在和为他存在的统一建立起来了,或者说绝对对立的东西被直接地建立为同一的东西了,因为不需要再加以反思,因为已经具有了概念,所以是直接的。最初看来这好像只是形式,但也是内容本身,因为在结果中看来具有“概念”,也就具有了内容,即规定性。结果是这样的:在知觉中被认作真实的内容事实上只属于形式,并消失在它的统一性中,同时具有普遍性。
不过由于这个无条件的共相是意识的对象,所以形式和内容的区别就出现在它里面;这些环节,一方面是质料之媒介,即特质的媒介或集合,另一方面好像是返回到自身点单一体,即事物的自为存在。由于它们只是存在于无条件的共相之内,本质上它们本身毋宁是自身扬弃的方面,被建立起来的只是它们彼此的相互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