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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拆迁律师-527平房子遭强制拆除后判决下来还是不给补偿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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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怎么可以!”男子愤怒地在房间里踱步。房间里的灯光有些昏暗,映照着他略显疲惫的身影。那么,房子遭强制拆除后,判决下来依然没拿到拆迁补偿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徐先生系山东临沂人,在当地拥有合法房屋,建筑面积527平方米。这座房子的每块砖瓦,对他来说都记忆犹新。2023年1月,徐先生的房屋因城建规划列入征收范围,徐先生因补偿不符心理预期,未签协议。
  次月,征收部门组织工作人员强制拆除了徐先生的房屋。徐先生站在那片废墟前,满脸难以置信。望着曾经温馨的家变成如今的残骸,徐先生的心犹如被重锤击中。天空阴沉沉的,仿佛也在为他鸣不平。徐先生毅然决然地诉至法院,他坚信法律会给他一个公道。终于,经法院审理判决,徐先生的诉求得到了支持,确认了征收部门强制拆除行为违法。
  本以为事情会顺利解决,可征收部门在法院判决后却未对他履行赔偿,置若罔闻。徐先生不甘心自己的权益就这样被践踏,他望着街边的景色,心中思绪万千。临沂的街道依旧繁忙,但他却感到很无助。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强制执行是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公里”,本案中,徐先生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山东拆迁律师-527平房子遭强制拆除后判决下来还是不给补偿怎么办”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IP属地:北京1楼2024-07-02 16:13回复
    房屋征收被遗漏?冠领律师抽丝剥茧助青岛男子维护征迁利益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居住偏好,有人喜欢高楼林立,也有人喜欢烟火气息。山东青岛的魏先生就属于后者,于是多年前他选择购买了一套临街房屋。道路上汽车奔驰的声音,三五邻居聚在一起闲聊的声音,饭点时弥漫的佳肴香味,交织出一幅美好的图景,让魏先生觉得生活无比惬意。但这一切在2017年发生了改变。

      2017年7月,因青岛准备进行棚户区改造,征收部门作出了房屋征收公告和房屋征收决定,魏先生的房屋就在其中。不久后,实施部门来到魏先生的房屋内测绘评估,还作出了《房屋征收估价报告书》。魏先生虽有不舍,但也决定好好配合征收。
      之后的几年里,整个片区的住户陆续搬离,当初浓浓的烟火味逐渐被拆迁的钢筋泥土味覆盖,邻里之间的交谈声也慢慢消散。魏先生曾经最爱的生活环境已不复存在,但他却不能像邻居一样搬家开启新生活。因为他的房屋依旧屹立于此,也一直无人找他商议征收补偿事宜。为了顺利搬迁,魏先生于2023年5月向征收部门邮寄了一份《行政补偿申请书》,要求其履行补偿职责。可等待数月,征收部门都未作出任何答复。魏先生遂求助到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专业处理拆迁纠纷的孟君律师、白婧萱律师受律所指派代理此案。
      冠领律师了解案情后,先找到征收部门,询问案涉房屋未被征收和补偿的原因。征收部门认为魏先生的房屋不在征收范围内,也没有产权登记,直接拒绝沟通征收补偿事宜。
      面对征收部门坚决的态度,律师并未止步不前,而是展开详细调查。据了解,案涉房屋是魏先生公司分配给他的公房,在承租多年后,因公司即将破产,魏先生买断了该房屋的产权。当地的这类房屋大多没有产权证明,但有购房合同可以佐证,且获得了行政机关的认可。经过对房屋征收公告和房屋征收决定的查阅,律师发现两份文件载明的信息均显示案涉房屋属于征收范围内。为了增强说服力,律师指导魏先生向行政机关申请了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答复的材料确认了案涉房屋属于征收范围内。

      在准备好购房合同、房屋征收决定、测绘结果报告、房屋征收估价报告书、《行政补偿申请书》及邮寄记录等文件后,律师得知,案涉房屋购买于魏先生与前妻李女士离婚那段时间,他们不知道李女士能否获得拆迁利益,想委托冠领律师代理李女士一起起诉。于是冠领律师代理两人对征收部门和实施部门提起诉讼,要求两个部门履行安置补偿职责。
      庭审过程中,两个部门辩称,案涉房屋没有产权登记,不属于征收范围内,原告不具备行政诉讼主体资格。因此,原告的请求客观上不具有履行可能。
      冠领律师以购房合同证明魏先生的产权人身份;以信息公开答复及各类征收文件证明案涉房屋属于征收范围内,且魏先生是本案适格主体;以邮寄记录证明征收部门已收到《行政补偿申请书》而未答复。律师随即表示,行政机关并未确认案涉房屋属于违法建筑,征收部门以此拒绝补偿应当经过调查并提报行政机关作出决定。此外,征收部门收到魏先生邮寄的《行政补偿申请书》,既不积极履行安置补偿职责,也不予答复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2024年8月,法院经过审理及现场勘察,确认了案涉房屋属于征收范围内,支持了冠领律师的代理意见。另外,法院确认了魏先生购买案涉房屋是在离婚后,且未使用李女士的工龄,她无法获取该房屋的拆迁利益。故最终判决两个部门限期对魏先生的房屋履行安置补偿职责。
      这份胜诉判决书意味着魏先生即将和邻居们一样,获取补偿,搬到新家,开启新生活。



    IP属地:北京2楼2024-09-18 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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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冠领说法:协议签订后,对方反悔说要重新确定拆迁补偿该怎么办
        城市的变迁如同四季的更替,不可避免。但当强制拆除的铁锤落下,这份归宿和寄托瞬间变得摇摇欲坠。在这动荡的时刻,人们的命运被改写。那么,协议签订后,对方反悔说要重新确定拆迁补偿该怎么办?接下来,我们一起来看看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站的编辑给大家整理的以下内容。

        山东潍坊某地的房屋被云雾环绕,周围是茂密的森林,空气清新宜人。这里没有城市的喧嚣,只有大自然的宁静与美丽。院子里种着几棵枣树,每逢秋季,邻居们都拿着塑料袋来蒋先生的家里打枣吃。2023年10月,蒋先生与征收部门签订安置补偿协议,全家7口人都有安置,当时,蒋先生心中充满对未来生活的憧憬。
        “这下好了,我们一家人的生活有了保障。”蒋先生脸上挂着笑。协议签订两周后,蒋先生家的房屋被拆除。看着曾经的家园变成荒芜,蒋先生心中百感交集。2024年5月,征收部门在给予一小部分补偿款后,突然反悔拒绝给予剩余补偿款,称原先签订的补偿协议不作数了,要重新确定给蒋先生家的补偿数额。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政府在进行征收工作时,必须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履行承诺。只有这样,才能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共同建设一个更加美好的家园。本案中,蒋先生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以上就是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编辑给大家整理的“冠领说法:协议签订后,对方反悔说要重新确定拆迁补偿该怎么办?”一文,希望能帮助到大家。如您还有其他疑问,可咨询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拆迁律师团队!


      IP属地:北京3楼2024-10-18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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