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开始出现了我对整个比赛制度上的第二个迷惑点。这两个点其实是很类似的。
那么先说第一个迷惑点吧。就是之前五c最后一人的人选,是让剩下的八个人同时进行唱跳表演然后从中选一个。那么问题来了,既然是比赛唱跳,八个人同时跳舞或许还能分辨出谁更优秀,可是八个人同时唱歌,真的能有效分辨谁唱得更好吗?
第二个迷惑点就是,在朱志鑫张泽禹对舞蹈高光段落c位的争夺比赛中,为什么不是比的唱跳而是突然比了纯舞?唱歌的部分呢?如果说是因为这是是针对“舞蹈”部分的选择,那么为什么在后面一群歌担PK张泽禹的针对“主唱段落”的比赛里,不是比站桩纯唱,而是又开始比唱跳呢?(姑且称为第三个迷惑点吧)还说要看唱跳时唱歌的稳定性。那么最终既然还是需要考虑唱跳综合,为什么在竞争舞蹈高光段落的时候就不考虑同时唱歌对舞蹈的影响了呢?
第一个迷惑点的赛制,对于唱歌非常不好的朱志鑫来说,是一种额外优待,因为剩下的八人里他的舞蹈相对出众。第二个迷惑点的赛制,对于唱歌非常不好的朱志鑫来说,简直是天上掉馅饼的操作。因为这操作完全消磨掉了张泽禹比朱志鑫有巨大优势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