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仪德明:A
「古者帝尧之治天下也,盖杀一人,刑二人,而天下治。传曰:“威厉而不试,刑错而不用。”此之谓也。」——荀子·议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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纠正、惩罚偏离人道之徒的权柄,圣王教化之「理」的显现。
相传,尧之刑法最初重平重均,意在教化而非用刑,
这种理念最终在舜摄政时代演变为「五刑五教」的制度,这一创举如今也能为尧所使用:
象者,将墨、劓、剕、宫、大辟等五大刑的悲惨景象化作他人的精神烙印,加以警示;
鞭者,对妨碍公务、怠贻公事之人施以鞭挞;
扑者,对不明道理、忤逆教化之人予以拘束;
金者,对承罪之人递交其珍惜之物以示悔罪;
贼者,对怙恶不悛的顽固之人加倍责以重惩。
法条既定,刑便可以对违逆之人施以惩戒,对心怀不轨之人以儆效尤,由此框定人世的运行秩序,
而如此刑罚的实施,并非全凭尧一己之力,任何诚心认同法与刑之人,皆已在无形之中,
经由尧之身这一律度中枢对潜在的叛逆者予以重压,
故而违法者抵抗的不单是尧的律法,亦是由法所界定,因法所统合的整个人间秩序。
将乖戾之人调理为适应社会的民众,乃是构造治世的必由之路,
这既是教化,又是驯化,对顽劣本性的矫正,亦是对人之本真的斧凿,
若是心术不正的人使用,恐怕会立刻蜕化为令人胆寒的强制性的「灵魂雕塑」。
……圣王对此心知肚明。
即便悖逆「自然」,这仍是导向大同治世的,必要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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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土罹心:A+
「帝尧曰:“吾存心于先古,加志于穷民,痛万姓之罹罪,忧众生之不遂也。”……是故尧教化及雕题蜀越,抚交趾,身涉流沙,地封独山,西见王母,训及大夏渠叟,北中幽都,及狗国与人身而鸟面,及焦侥。」——贾子·修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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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的「皇帝特权」,以身躯丈量国土、体察民心的能力,
亦是圣王「知」之能力的体现。
表现为探查土地、进行分析并因此统握的能力,根据当前灵长对土地的理解,
对土地进行功能上的彻底诠释:何处适宜居住,何处藏有资源,何处存在威胁,何处易守难攻……由此形成强大的情报支援能力。
而在他所洞彻,承认为他统治的土地上,王亦可遵从民众的呼唤,来去自如,瞬息而至。
同时也表现为对民众内心潜藏的苦痛与酸楚的共鸣。
将人心中繁复隐微的情绪抽出,以身为枢纽对其中负面性因素进行模拟,达成完全的共鸣,
原本这只是强迫自己去执行的责任,如今已如同呼吸般自然,化作了法则般蛮横的律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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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地为基,以人为本,知地察心,内圣外王,自然天意垂青,三才荟集,由此铸就帝权之始。
圣王清癯的身躯走遍荒野和村落,那双草鞋曾见证不同部落的苦乐,也拜访过最偏远的隐士,沾满来自四海的泥泞,
国土上的风貌尽数印刻在他的记忆中……而他的存在,也为他的子民所熟知、敬仰。
皇帝特权不来自天赋的高贵,而来自其所共鸣的百姓,将自身力量自愿的献出,
由此而获得的,万民所授的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