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消防文员计划招录15名。其中,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岗位13名(战斗员岗位9名、消防车驾驶员岗位4名),消防文员岗位2名(详见附件1、2)。
二岗位及职责(一)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战斗员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从事火灾扑救(含联动开展森林火灾扑救)、抢险救灾、社会救助、为民服务、消防宣传等工作。(二)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消防车驾驶员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负责消防车辆驾驶及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日常维护保养,协助开展灭火救援等工作。(三)消防文员通过考核培训合格录用后,协助开展日常办公、财务、后勤、消防宣传等工作。
三招录范围及条件(一)基本录用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自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2006年6月1日至1996年6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车船驾驶(车辆驾驶证B2级以上)、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的人员,退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或具有文体专长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4年6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A1、A2驾驶证并实际驾驶相应车辆2年以上的,经市消防救援支队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驾驶员岗位须持有B2及以上车辆驾驶证,并有2年以上相应驾驶经验;5、消防文员,年满20周岁(2002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2;#四川##退伍军人#
二岗位及职责(一)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战斗员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从事火灾扑救(含联动开展森林火灾扑救)、抢险救灾、社会救助、为民服务、消防宣传等工作。(二)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消防车驾驶员通过岗前培训且考核合格后,负责消防车辆驾驶及消防车辆、装备器材日常维护保养,协助开展灭火救援等工作。(三)消防文员通过考核培训合格录用后,协助开展日常办公、财务、后勤、消防宣传等工作。
三招录范围及条件(一)基本录用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热爱消防救援事业,自愿加入政府专职消防员队伍;4、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限男性,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年满18周岁,不超过28周岁(2006年6月1日至1996年6月1日期间出生)。具有车船驾驶(车辆驾驶证B2级以上)、装备维修、通信与计算机、医疗急救等专业技能的人员,退役军人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退出人员,或具有文体专长的年龄可放宽至30周岁(1994年6月1日以后出生)。持有A1、A2驾驶证并实际驾驶相应车辆2年以上的,经市消防救援支队批准年龄可适当放宽,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驾驶员岗位须持有B2及以上车辆驾驶证,并有2年以上相应驾驶经验;5、消防文员,年满20周岁(2002年6月1日以后出生),不超过35周岁(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附件2;#四川##退伍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