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发现有一种论调:在一些路人粉、过芙黑甚至部分过芙粉看来,如果杨过在《神雕》原著结束后娶了郭芙,那他就算是“二婚”了。
讲真,在鄙人在接触过芙初期之时,也曾有过这种看法。但随着探讨的深入,阅历的增多,我是对这种看法深表怀疑的,确切而言是持否定态度的。
首先,一个人在什么情况下算“二婚”,无论古今,必须是其中有一方是有过一段在那个社会环境下的合法婚姻,但这段婚姻因为双方离异或配偶死亡而宣告解除。而有过一段合法婚姻的一方其后与另一个人开启了新的一段合法的婚姻。这种情况才是正式的“二婚”。
以最近我仔细看过的tvb电视剧《命运迷宫》为例,大家不妨判断一下,这位男主角算不算“二婚”男人。
男主角任志豪曾与背着父母私奔到香港的女友阿娟同居了七年之久。阿豪一直称呼阿娟为“老婆”。但是,这对同居男女是没有注册的,从法律意义上判断,他们不是夫妻关系。
而阿豪的小弟,阿娟的弟弟那渣平常默认阿豪和阿娟是“夫妻”关系,因此他称呼阿豪是阿娟的“老公”。
然而,当阿娟对阿豪前期的种种行为失望透顶,决定不辞而别后,阿豪怒气冲冲地找疑似导致阿娟出走的社工姑娘阿雯理论时,他的一席话却暴露了真相:他一直把阿娟当“老婆”。
注意,这里是拿她当“老婆”,而不是她就是我“老婆”。这说明,阿豪和阿娟同居多年,哪怕是男女相互称呼对方为“老公”、“老婆”,而且周边的熟人都默认了他们是一对“夫妻”。可他们终究不是一对合法的夫妻。
所以,后来阿娟即便一度回到阿豪身边,但她发现阿豪已经深深爱上阿雯后,她只是淡淡地对阿雯与阿豪说了一句:“你们以后结婚,别忘了请我吃喜酒”。显然,阿娟也是知道她和阿豪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她并没有以自己是阿豪的“前妻”身份自居。如果阿豪和阿雯结婚,他们才是合法的夫妻。而此前阿娟与阿豪长达七年的同居生活,不能算作合法的婚姻生活。
由此判断,我们不能把《命运迷宫》的男主角阿豪后来与阿雯结婚的行为称为“二婚”,因为他和阿娟只是维持了七年同居关系,不是合法婚姻。在迎娶阿雯以前,阿豪还是未婚人士。到结尾处,阿豪的妻子只有一个,她就是阿雯。
从上述这段三角关系可知:
在我国现代社会中,只有在民政局登记注册,被司法机关承认有效的夫妻关系,才是真正的合法婚姻。
有几种情况都不能算作合法夫妻:
一、一对情侣同居多年,称呼上和心理上哪怕已将双方关系默认为“夫妻”,但只要一天没有登记注册。两人如果感情破裂,都不能打“离婚官司”,因为不是合法婚姻。
二、周边的人默认是夫妻关系,但实际上两人只是长期的男女朋友关系,没有登记注册,这也不能算作合法婚姻。
三、一对情侣自己私下关起门来摆酒办婚礼,但没有前往民政局登记注册结婚,这也不能算合法婚姻。
四、在现今社会不被承认的婚姻关系,比如同性婚姻,哪怕是当事人认为已经有了正式的“婚姻”关系,也属于无效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回到《神雕侠侣》中,杨龙算不算是一段“合法”婚姻?在宋代时代背景下,他们显然并不具备拥有“合法”婚姻的条件。
一、杨过前期称呼龙姑姑为“姑姑”,后期称呼她为“龙儿”,但如前文所述,称呼改变了,并不意味着“婚姻”是合法的。杨过早期也曾称呼陆无双为“小媳妇儿”,跟现代的“老婆”差不多。但没人会认为杨和陆是合法夫妻。同理,杨过改称“龙儿”或唤姑姑为“爱妻”,只是口头上的表达,并不被社会公权力机关认可。
二、杨龙在重阳宫完成“拜堂”。在古墓里,姑姑还穿上了新娘服装。这些其实跟当今社会部分同居男女关起门来请熟人吃饭,当作是“婚礼”,但并未注册登记一个道理。从古至今,有过婚礼仪式,但没有社会效力的“婚姻”,本质上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三、在宋朝礼教盛行的年代,“师生”结婚是明令禁止的,情况类似于我国现阶段同性婚姻的“无效婚姻”。即便当事人心甘情愿,也是不为社会公权力机关所承认。
因此,杨龙所谓的“婚姻”,只是在相互称呼上近似“夫妻”,有过同居经历,也曾被部分周边熟人默认为“夫妻关系”,但只是关起门来自办“婚礼”,却在那个年代不可能完成登记注册,也是被视为“非法”的婚姻关系。这种情况下,杨龙实际上都是“未婚人士”。
既然如此,杨过将来娶了郭芙过门,那就不属于“二婚”,而是真真正正的人生第一段婚姻。
讲真,在鄙人在接触过芙初期之时,也曾有过这种看法。但随着探讨的深入,阅历的增多,我是对这种看法深表怀疑的,确切而言是持否定态度的。
首先,一个人在什么情况下算“二婚”,无论古今,必须是其中有一方是有过一段在那个社会环境下的合法婚姻,但这段婚姻因为双方离异或配偶死亡而宣告解除。而有过一段合法婚姻的一方其后与另一个人开启了新的一段合法的婚姻。这种情况才是正式的“二婚”。
以最近我仔细看过的tvb电视剧《命运迷宫》为例,大家不妨判断一下,这位男主角算不算“二婚”男人。
男主角任志豪曾与背着父母私奔到香港的女友阿娟同居了七年之久。阿豪一直称呼阿娟为“老婆”。但是,这对同居男女是没有注册的,从法律意义上判断,他们不是夫妻关系。
而阿豪的小弟,阿娟的弟弟那渣平常默认阿豪和阿娟是“夫妻”关系,因此他称呼阿豪是阿娟的“老公”。
然而,当阿娟对阿豪前期的种种行为失望透顶,决定不辞而别后,阿豪怒气冲冲地找疑似导致阿娟出走的社工姑娘阿雯理论时,他的一席话却暴露了真相:他一直把阿娟当“老婆”。
注意,这里是拿她当“老婆”,而不是她就是我“老婆”。这说明,阿豪和阿娟同居多年,哪怕是男女相互称呼对方为“老公”、“老婆”,而且周边的熟人都默认了他们是一对“夫妻”。可他们终究不是一对合法的夫妻。
所以,后来阿娟即便一度回到阿豪身边,但她发现阿豪已经深深爱上阿雯后,她只是淡淡地对阿雯与阿豪说了一句:“你们以后结婚,别忘了请我吃喜酒”。显然,阿娟也是知道她和阿豪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她并没有以自己是阿豪的“前妻”身份自居。如果阿豪和阿雯结婚,他们才是合法的夫妻。而此前阿娟与阿豪长达七年的同居生活,不能算作合法的婚姻生活。
由此判断,我们不能把《命运迷宫》的男主角阿豪后来与阿雯结婚的行为称为“二婚”,因为他和阿娟只是维持了七年同居关系,不是合法婚姻。在迎娶阿雯以前,阿豪还是未婚人士。到结尾处,阿豪的妻子只有一个,她就是阿雯。
从上述这段三角关系可知:
在我国现代社会中,只有在民政局登记注册,被司法机关承认有效的夫妻关系,才是真正的合法婚姻。
有几种情况都不能算作合法夫妻:
一、一对情侣同居多年,称呼上和心理上哪怕已将双方关系默认为“夫妻”,但只要一天没有登记注册。两人如果感情破裂,都不能打“离婚官司”,因为不是合法婚姻。
二、周边的人默认是夫妻关系,但实际上两人只是长期的男女朋友关系,没有登记注册,这也不能算作合法婚姻。
三、一对情侣自己私下关起门来摆酒办婚礼,但没有前往民政局登记注册结婚,这也不能算合法婚姻。
四、在现今社会不被承认的婚姻关系,比如同性婚姻,哪怕是当事人认为已经有了正式的“婚姻”关系,也属于无效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回到《神雕侠侣》中,杨龙算不算是一段“合法”婚姻?在宋代时代背景下,他们显然并不具备拥有“合法”婚姻的条件。
一、杨过前期称呼龙姑姑为“姑姑”,后期称呼她为“龙儿”,但如前文所述,称呼改变了,并不意味着“婚姻”是合法的。杨过早期也曾称呼陆无双为“小媳妇儿”,跟现代的“老婆”差不多。但没人会认为杨和陆是合法夫妻。同理,杨过改称“龙儿”或唤姑姑为“爱妻”,只是口头上的表达,并不被社会公权力机关认可。
二、杨龙在重阳宫完成“拜堂”。在古墓里,姑姑还穿上了新娘服装。这些其实跟当今社会部分同居男女关起门来请熟人吃饭,当作是“婚礼”,但并未注册登记一个道理。从古至今,有过婚礼仪式,但没有社会效力的“婚姻”,本质上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三、在宋朝礼教盛行的年代,“师生”结婚是明令禁止的,情况类似于我国现阶段同性婚姻的“无效婚姻”。即便当事人心甘情愿,也是不为社会公权力机关所承认。
因此,杨龙所谓的“婚姻”,只是在相互称呼上近似“夫妻”,有过同居经历,也曾被部分周边熟人默认为“夫妻关系”,但只是关起门来自办“婚礼”,却在那个年代不可能完成登记注册,也是被视为“非法”的婚姻关系。这种情况下,杨龙实际上都是“未婚人士”。
既然如此,杨过将来娶了郭芙过门,那就不属于“二婚”,而是真真正正的人生第一段婚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