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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杨过后来娶了郭芙,算不算“二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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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发现有一种论调:在一些路人粉、过芙黑甚至部分过芙粉看来,如果杨过在《神雕》原著结束后娶了郭芙,那他就算是“二婚”了。
讲真,在鄙人在接触过芙初期之时,也曾有过这种看法。但随着探讨的深入,阅历的增多,我是对这种看法深表怀疑的,确切而言是持否定态度的。
首先,一个人在什么情况下算“二婚”,无论古今,必须是其中有一方是有过一段在那个社会环境下的合法婚姻,但这段婚姻因为双方离异或配偶死亡而宣告解除。而有过一段合法婚姻的一方其后与另一个人开启了新的一段合法的婚姻。这种情况才是正式的“二婚”。
以最近我仔细看过的tvb电视剧《命运迷宫》为例,大家不妨判断一下,这位男主角算不算“二婚”男人。
男主角任志豪曾与背着父母私奔到香港的女友阿娟同居了七年之久。阿豪一直称呼阿娟为“老婆”。但是,这对同居男女是没有注册的,从法律意义上判断,他们不是夫妻关系。

而阿豪的小弟,阿娟的弟弟那渣平常默认阿豪和阿娟是“夫妻”关系,因此他称呼阿豪是阿娟的“老公”。

然而,当阿娟对阿豪前期的种种行为失望透顶,决定不辞而别后,阿豪怒气冲冲地找疑似导致阿娟出走的社工姑娘阿雯理论时,他的一席话却暴露了真相:他一直把阿娟当“老婆”。

注意,这里是拿她当“老婆”,而不是她就是我“老婆”。这说明,阿豪和阿娟同居多年,哪怕是男女相互称呼对方为“老公”、“老婆”,而且周边的熟人都默认了他们是一对“夫妻”。可他们终究不是一对合法的夫妻。

所以,后来阿娟即便一度回到阿豪身边,但她发现阿豪已经深深爱上阿雯后,她只是淡淡地对阿雯与阿豪说了一句:“你们以后结婚,别忘了请我吃喜酒”。显然,阿娟也是知道她和阿豪没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她并没有以自己是阿豪的“前妻”身份自居。如果阿豪和阿雯结婚,他们才是合法的夫妻。而此前阿娟与阿豪长达七年的同居生活,不能算作合法的婚姻生活。
由此判断,我们不能把《命运迷宫》的男主角阿豪后来与阿雯结婚的行为称为“二婚”,因为他和阿娟只是维持了七年同居关系,不是合法婚姻。在迎娶阿雯以前,阿豪还是未婚人士。到结尾处,阿豪的妻子只有一个,她就是阿雯。
从上述这段三角关系可知:
在我国现代社会中,只有在民政局登记注册,被司法机关承认有效的夫妻关系,才是真正的合法婚姻。
有几种情况都不能算作合法夫妻:
一、一对情侣同居多年,称呼上和心理上哪怕已将双方关系默认为“夫妻”,但只要一天没有登记注册。两人如果感情破裂,都不能打“离婚官司”,因为不是合法婚姻。
二、周边的人默认是夫妻关系,但实际上两人只是长期的男女朋友关系,没有登记注册,这也不能算作合法婚姻。
三、一对情侣自己私下关起门来摆酒办婚礼,但没有前往民政局登记注册结婚,这也不能算合法婚姻。
四、在现今社会不被承认的婚姻关系,比如同性婚姻,哪怕是当事人认为已经有了正式的“婚姻”关系,也属于无效的婚姻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回到《神雕侠侣》中,杨龙算不算是一段“合法”婚姻?在宋代时代背景下,他们显然并不具备拥有“合法”婚姻的条件。
一、杨过前期称呼龙姑姑为“姑姑”,后期称呼她为“龙儿”,但如前文所述,称呼改变了,并不意味着“婚姻”是合法的。杨过早期也曾称呼陆无双为“小媳妇儿”,跟现代的“老婆”差不多。但没人会认为杨和陆是合法夫妻。同理,杨过改称“龙儿”或唤姑姑为“爱妻”,只是口头上的表达,并不被社会公权力机关认可。
二、杨龙在重阳宫完成“拜堂”。在古墓里,姑姑还穿上了新娘服装。这些其实跟当今社会部分同居男女关起门来请熟人吃饭,当作是“婚礼”,但并未注册登记一个道理。从古至今,有过婚礼仪式,但没有社会效力的“婚姻”,本质上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三、在宋朝礼教盛行的年代,“师生”结婚是明令禁止的,情况类似于我国现阶段同性婚姻的“无效婚姻”。即便当事人心甘情愿,也是不为社会公权力机关所承认。
因此,杨龙所谓的“婚姻”,只是在相互称呼上近似“夫妻”,有过同居经历,也曾被部分周边熟人默认为“夫妻关系”,但只是关起门来自办“婚礼”,却在那个年代不可能完成登记注册,也是被视为“非法”的婚姻关系。这种情况下,杨龙实际上都是“未婚人士”。
既然如此,杨过将来娶了郭芙过门,那就不属于“二婚”,而是真真正正的人生第一段婚姻。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24-04-26 10:44回复
    之前鄙人曾经写过这么一篇文章,论述如果杨过跟小龙女分开,娶了郭芙,这算不算二婚。结论是,杨龙的所谓“婚姻”,在宋朝环境下是非法的,因为宋朝明令禁止“师生恋”。杨龙分手顶多就是男女朋友分手,根本谈不上是否“二婚”的问题。
    不过,当时我并没有展开论述郭芙和异族夫婿的“婚姻”。事实上,与杨龙一样,这段所谓的“婚姻”只是小范围人员所认可的婚姻,但是放在宋朝环境下也是“非法”的。主要原因有两个:
    一、南宋与蒙古帝国处于敌对状态,为避免出现间谍潜入等问题,任何异族通婚都是非法的,是不受社会所认可的。
    二、郭靖是掌握襄阳军事权力的人物。但是依照南宋官制,武官受制于文官。郭靖虽是三军统帅,依然要受制于南宋安抚使监督。如果郭靖公告天下:自己要把女儿嫁给敌国丞相公子爷。先不说这种婚姻是非法的。如果南宋朝廷知道这件事,不会采取行动吗?不怕军事机密因此泄漏给敌方吗?不怕这个异族夫婿是间谍吗?
    因此,似乎只剩下一种可能解释:名义上,这位蒙古丞相公子爷成了郭家夫婿,可实际上其人为了保命忍受了十几年寄人篱下,隐姓埋名,依靠郭家人掩护,躲避南宋朝廷盘查的日子。
    所以,这位女婿在郭家人面前就是一副“唯唯诺诺”,不敢有违的做派。毕竟,郭家人把他的身份公布出来,绑送给南宋朝廷是很容易的事情。
    此外,在十六年后,没有几个江湖人士,除了冒充何师我的霍都,会称呼郭芙为“耶律夫人”。我认为道理很简单,这段“婚姻”本来就是非法的,而且泄漏出去是有危险的,身份特殊的郭家人怎么可能将这种称呼公告天下?不怕南宋朝廷采取行动吗?
    正如此前我在文中提及电视剧《命运迷宫》男主角第一段感情为何走向破裂一样。他和同居七年的女友虽常以“老公”、“老婆”相互称呼,但是他自己也明白,他们终究只是“同居”,只是尝试把自己和对方代入到“老公”、“老婆”角色当中,跟真正夫妻是有本质性区别的。
    换言之,男主角阿豪与前女友阿娟是一对没有合法婚姻关系为基础,却尝试以“夫妻之礼”相待的情侣。
    事实证明,这种关系是走不长的,由于没有正常的婚姻关系约束,阿豪经常性地隐瞒阿娟,一次次地令阿娟感到失望。而阿娟在多年忍受与阿豪“凑合着过”的同居日子后,决定离开阿豪而去。(【郭襄道:“那又有什么不同?你跟姊夫成了亲,还不是跟从前做闺女那般自由自在?”】不妨细品这句旁人对这段“婚姻”评价的深层含义)
    回到《神雕》当中,如果异族夫婿某天要回蒙古,郭芙需要不需要为所谓“守礼”而挂着一个“耶律夫人”身份生活?
    根本不需要!
    “守礼”是有“礼法”可依的前提下才是有效的。正如我国有一段时期,有大量因为“拐卖”而产生的同居“婚姻”,但是不能因为当事人已经同居多年,甚至有了孩子,所以社会就可以对这类“非法”婚姻进行默许处理。如果当事人不愿意与同居对象继续生活,他们完全可以选择离开,连离婚手续都不需要办理。
    所以,经常强调郭芙是个“守礼”之人的人,有没有想过他和异族夫婿的“婚姻”究竟真正受到多少人认可?这种“婚姻”是否真正建立在“礼法”基础之上(最大前提是,是否“合法”)。如果“婚姻”都是非法的,那凭什么要求当事人“守礼”?


    IP属地:广东来自iPhone客户端2楼2024-04-26 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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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熟人圈子里算,在一块了都不敢对他们襄妹吱声


      IP属地:上海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4-10-18 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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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两人都算二婚无疑 哪怕两人和前妻前夫都没有亲密举动也算


        IP属地:安徽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4-11-01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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