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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欠薪谁作主,血泪控告执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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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您们好!恶意欠薪谁作主,血泪控告执法人。我名周伯清,身份证号码430124196506299577.电话号码13875820649,住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灰汤镇,永兴村,禾场组农民工,特向贵局投诉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恶性案件被投诉人:吴胜杰,住宁乡市历经铺街道,群星村二组,湘天建筑公司责任人,电话(18774165111)身份证号码430124196909087616岳麓区劳动局监察员(案件受理人)谢欢(13400615009)被投诉单位:1岳麓区劳动局2湘江新区管委会投诉事由:吴胜杰,老赖,恶意欠薪,已触法《刑法》二百七十六条,构成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谢欢身为监察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玩忽职守。岳麓区劳动局,湘江新区管委会,都是对工作敷衍了事,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玩忽职守,而且相互踢皮球。案由:本人和本村村民刘良保于2020年8 月在长沙岳麓区后湖产业园工地吴胜杰老板那里打工,停工将近4年了,工资至今未付清(两人共计一万二千元)。我们于去年春节后,先后去岳麓区劳动局投诉讨薪维权,当时案件受理人是监察员谢欢,也多次去长沙市政府上访,也曾寄信湖南省信访局上访。劳动局投诉讨薪维权后,于去2023年1月30日,在岳麓区劳动局,谢欢监察员要吴胜杰打下欠条,于2024年3月31日付清。通过两多次省市上访后,湘江新区于2024年2月2日回了一个回复涵,也是3月31日前付清。可事到如今,欠条是欠条,回复涵是回复涵,欠款也仍然是欠款。这些被告人和被告单位,视法律和所出具的法律条据和文书为废纸一张,4月7号又要我去劳动局,出具一些没有法律效力的东西要我签字,按手印,推卸到了岳麓区法院,要我自己去找法院,到处设立门坎,于4月7号和9号两次到岳麓区法院,岳麓区法院又推卸到雨水花区和宁乡法院。4月15号,我又去岳麓区劳动局找监察员谢欢,他又推卸到岳麓区司法局,说帮我申请了法律援助,可法律援助中心又予受理,推卸到了宁乡法律援助中心和宁乡法院。都是互相推诿踢皮球,玩弄农民工,不但不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而且是掩饰那些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老赖,这些部门都是摆设吗?这些公务员都是吃冤枉的吗?而且谢欢工作消极怠工,工作作风粗暴,朗朗乾坤,太平盛世,难道就没有王法吗?在这投诉无门,讨薪无路,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能采取告御状的形式,恳求各级党和政府,公检法司,新闻媒体相关职能部门,高瞻远瞩,明察秋毫,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讨回这笔血汗钱吧!同时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条文,请求要吴胜杰赔偿车费,误工费和伙食费共计两千元。我们将没齿难忘党和政府的大恩大德,感激不尽!投诉人:周伯清2024年4月9日



IP属地:湖南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4-04-16 01:53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