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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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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评审专业
评审专业领域:机械、材料、冶金、电气、电子、仪器仪表、能源动力、控制工程、自动化、建设、土木、水利、测绘、气象、化工、地质、矿业、石油与天然气、纺织、轻工、交通运输、林业工程、城乡规划、风景园林、环境、生物、食品、质量、计量、标准化、技术转移转化(初级)。
2.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要求参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从2019年开始,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56学时。申报时需提交近5年的继续教育学习记录材料(任现岗位年限未满5年的,按申报规定年限提供)。
3.学历、资历条件
参评人员学历,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学历;所规定的学历学位专业应与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全日制学历指全日制统招学历。参评人员工作年限,是指取得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属全脱产学习的应扣除学习时间)。
申报人员须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并确保在职称申报评审期间查询时限在验证有限期内;具有国外学历学位人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2年以前取得学历者,须附学籍档案或毕业生登记表,一并上传至学历材料栏目。
4.申报时间
个人申报(2024年4月30日前)
初级职称通过线下提交参评及认定材料,由个人所在单位报送纸质版
逐级审核(2024年5月20日前)



IP属地:陕西1楼2024-04-12 14:27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