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商行分红低甚至长期不分红,农商行经营不善,导致股份价值贬损。大股东有的在农商行取得超额贷款、有得早将股份进行了质押,因而对经营情况和股份价格漠不关心。甚至有的股东早就是农商行贷款入的股,分红就付息,不分红就继续贷款还息,根本就是假的股东怎么会保障股东权益。
由此可见农商行经营层很少受到股东的制约和监督,也不会维护股东的利益。
作为真实投资中小股东,一定要团结起来,尽可能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一般事项要出席的半数表决同意;重大事项要出席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
大股东有大额贷款、欠款的,一定要依法限制其表决权,对于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决议是无效的。否则大股东、假股东不存在损失,损失的就是中小股东。
有的农商行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过各种处罚,网上都可以查到;这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按照《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付赔偿责任,所以股东们要依法追究其赔付责任,不能将违规成本、以及导致的风险成本由股东个人承担。
总之公司法、监管法赋予了股东们权利,一定要努力行使权力,该反对的反对,该限制的限制,该追偿的追偿。不能你造成损失轻轻放过,反而由股东、社会来买单,没有这个道理。
一点拙见 欢迎补充
由此可见农商行经营层很少受到股东的制约和监督,也不会维护股东的利益。
作为真实投资中小股东,一定要团结起来,尽可能在股东会上行使表决权,一般事项要出席的半数表决同意;重大事项要出席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
大股东有大额贷款、欠款的,一定要依法限制其表决权,对于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决议是无效的。否则大股东、假股东不存在损失,损失的就是中小股东。
有的农商行违法违规经营,受到过各种处罚,网上都可以查到;这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按照《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付赔偿责任,所以股东们要依法追究其赔付责任,不能将违规成本、以及导致的风险成本由股东个人承担。
总之公司法、监管法赋予了股东们权利,一定要努力行使权力,该反对的反对,该限制的限制,该追偿的追偿。不能你造成损失轻轻放过,反而由股东、社会来买单,没有这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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