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位申请条件:
1、取得毕业证两年之内提出申请(以毕业证颁发日期为准);
2、自考本科毕业生: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3、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答辩合格,且论文查重率≤30%;
4、取得考籍后,参加以下外语水平考试之一并达到相应分数要求,认定学业水平测试合格:
①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取得三级或三级以上笔试合格证。
②参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取得345分及以上成绩。
④参加我院组织的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