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2021年,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联合南京博物院,利用三维数据采集技术制成《隋炀帝墓志》几种新图版。以之参验原石,校订墓志释文多处,并推定志尾铭辞格式。据新释读,大业十四年(618年)炀帝死后,权殡流珠堂,八月一日葬西陵,至贞观元年(627年)葬今曹庄大墓。墓志叙事,或与中晚唐文献记载炀帝由吴公台改葬雷塘一说相合。据书法风格及贞观初年政局,推测墓志的撰书者或为虞世南。
2013年,江苏扬州曹庄大墓(M1)出土墓志一合,首题“随故炀帝墓志”[1]。墓志出土于炀帝墓墓室前部、紧靠甬道北端,从现场位置判断,墓志原本安置在整个墓葬的南北中轴线上,志文的上侧端朝向北。墓志的石质,经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专家初步判断为白云岩,发现时受地下水侵蚀严重。出土时志盖与志身大致贴合,或因墓室顶部倒塌挤压致小幅偏移倾角。志盖呈盝顶式,边长63、厚18厘米。其上固着一件近长方形的铁质扁状物,锈蚀严重,东北角(取墓志方向)向上隆起,性质不明。它叠压在志盖正中位置,盖面如有篆题,或被压盖,亟待进一步工作揭示(图一)。志身同为正方形,边长63、厚14厘米(图版三),出土时其左下一角已和主体部分断裂,断裂处两侧边缘吻合、石筋接续。裂缝内还有板结及固着物,因石质疏松,故未做进一步清理,尚保持原貌。
一新技术图版与墓志释文墓志右上部分因与志盖紧密贴合,石面保存较好,文字清晰,尚保留制作时的平整打磨痕迹。其余部分剥蚀严重,石筋纵横,对志文的释读有较大的影响。研究者先后公布几种释文及复原方案,各有异同[2]。2021年4月,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联合南京博物院,对墓志进行了高清三维数据扫描采集[3],处理形成高清图版(图二)及反相图版(图三),并利用3D打印复制品制作了拓本(图四)。本文参考各家释文,并以三维扫描图版、反相图版、拓本与墓志原石相互比勘,重新进行了释读。
墓志阴刻楷书,刻字工整。志文共11或12行,其中志题1行。除志题外,志文满行容14字,志文总计约140字左右。墓志释文如下,疑字加框,补字加方括号,志尾不确定处用省略号。
01 随故炀帝墓志
02 惟随大业十四年太岁戊寅三[月][十]
03 一日帝崩于杨州江都县□□□□
04 于流珠堂其年八月一日□□□□
05 西陵荆棘芜秽□□□□□□□□
06 永异苍梧□□□□□□□□□□
07 □□以贞观元年太[岁][丁][亥][二][月][甲]
08 [寅]朔十九日壬申□□□□□□□
09 □葬炀帝之□□□□□□□□□
10 □礼也方□□□□□□□□□□
11 □□□共川岳□……
12 ……
校读原石时,发现墓志左下角有三个不规则处,平整度、色泽均与墓志右上部分相近,应是原始石面。反复确认,三处均无文字刻痕及残笔,知志石并未题满。再向前寻找结尾位置,第11行“共”字左部区域,与“共”字位置石面基本平齐,反复确认,亦无文字刻痕及残笔,应是可以确认的最接近结尾位置处,即志文末字最多在第12行第3字(图五虚线框面)。这一空白区域与左下角空白区域间,尚见一些小的原始石面,也不见刻痕及残笔;又以单行容字数及第12行第4字处空白,可排除志尾有空字韵文的可能。因第11行下部及12行上部原始石面残泐严重,志文结尾的绝对位置不明。总之,墓志左侧原应有约3行左右留白。有学者梳理北魏后期墓志“左方留白”的现象,并将留白较多者视为“异刻”,或可参照[4]。
图五 墓志原石附尾部空白面标识
二墓志校释及考证墓志志文可分序辞、铭辞两部,序辞又可分前后两部,分记大业十四年与贞观元年事,列叙如下。
1.序辞前部(第2-6行)第3行:杨州江都县□□□□。“县”字,以拓本最为清晰,其余图版也可辨识。“江都”下,旧或疑有“江都宫”的可能。张学锋于行末补“殡”字,接第4行首“于流珠堂”,可从。如此,“江都县”下最多余3字空。此处石面残甚,虽不排除接续“江都宫”等可能,尚难落实笔划,释读的可能方向较多。不过,大致应与文献所记相近,即炀帝崩于江都宫,萧后等殡之于西院流珠堂。
第4行:八月一日。“一”字长横,以拓本最为清晰;“日”字,以拓本、三维图版最为清晰,在两道石筋夹角内。纪日用“一日”,北朝隋唐墓志不乏其例。其事《资治通鉴》系于武德元年(618年)八月,云:
隋江都太守陈稜求得炀帝之柩,取宇文化及所留辇辂鼓吹,粗备天子仪卫,改葬于江都宫西吴公台下,其王公以下,皆列瘗于帝茔之侧。[5]
按,武德元年八月为癸酉朔,此条前,《通鉴》分记八月甲申(十二日)、己丑(十七日)、丁酉(二十五日)事。《隋书》《北史》记此事,只言“化及发后”“宇文化及引军北上”[6],不言“八月”。可知《通鉴》成书时,或有所本、或出推定,将其事系于八月;又因某日失考,故权附于八月记事末尾。墓志所记,可补史阙。
又,第2行末,当从余国江说,补为“三[月十]/一日”。新释“八月一日”,与“三月十一日”格式相同,应是墓志追述贞观以前事的文例。
第4-5行:□□□□/西陵荆棘芜秽。“秽”字,拓本最为清晰,右部为狭长的“戈”,其上有竖笔,据字形及语意,可释“秽”,连上作“荆棘芜秽”。如此,“西陵”应连前读。冢墓芜秽,辞例见《后汉书·冯衍传》“遭时之祸,坟墓芜秽,春秋蒸尝,昭穆无列”,《宋书·后妃传》载宋孝武帝诏有“外戚尊属,不宜使坟茔芜秽”[7]。又,“秽”下一字,拓本、反相图版尚见残形,但干扰较大,上部中如“了”形,左右有残笔,下如“灬”形,释读存疑。
第4行末,旧或拟补“吴公台”。按,行末余4字空,须先补一“葬”字等动词,如补“吴公台”,则“吴公台西陵”并称,文意不畅。故颇疑此处或不出“吴公台”,“西陵”即葬地。西陵,“陵”或如气贺泽保规说,指“茔域”;或用其本意“大阜”,指扬州城西的土山。墓志此节所记,可对应文献中的陈稜事,则“西陵”与“吴公台”很可能是同实异名的关系,大概都是指扬州城西一处高台状的土山。撰文者所以将“西陵”描绘为“荆棘芜秽”的落魄景象,[8]或是为引出后文贞观改葬的必要与恩惠。
第6行:永异/苍梧。“异”字,原石、图版皆清晰无疑。永异,除余国江所举文献“幽明永异”“百年永异”外,卒葬于贞观四年(630年)的毛祐墓志,亦有“一别华堂,千秋永异”[9]。苍梧,则如诸家所说,是用舜葬苍梧的典故。唐顾况《竹枝》有“帝子苍梧不复归”句,宋人为徽钦二帝作祭文、慰表,亦用“苍梧不返”典[10]。墓志此处疑近于“千秋永异,苍梧不返”一类文字。
2.序辞后部(第7-9行)
第7行贞观纪年,原有“元年”“九年”两说。据拓本、三维图版,可见“元”上一短横,原石亦然,似以释“元”为宜。又,据拓本及反相图版,第8行可新释为“朔十□日壬申”,“壬申”清晰无疑。“十”下一字,中有一横笔,字形难以确释。按,壬申为“十一日”至“十九日”的情况下,当月朔日,依次应为壬戌至甲寅。将这组朔日与贞观元年、九年各月朔日逐一对照[11],唯有贞观元年二月甲寅朔,与前取十九日壬申的甲寅朔相合。据此,再比勘原石及图版,“元年”“十九日”皆可与残笔相合,应无疑义。进一步结合容字数,第7-8行文字可补足为“贞观元年太[岁][丁][亥][二][月][甲][寅]朔十[九]日壬申”。“贞观”上一字,尚存左半,以拓本、原石较清晰,形如“厶”,或可释“以”。
第9行:葬炀帝之□□。炀,旧或释“杨”。据原石,左从火,其左下形似木旁竖笔处,实为一道贯穿几字的长石筋。“帝之”,拓本及三维图版清晰可释,语意连贯。“之”下一字,尚存残形,但干扰较大,疑是“柩”或“神”字。此句当读为“葬炀帝之(神)柩”,后接葬地信息,至第10行上首“礼也”为止,在葬地后接“礼也”,符合北朝隋唐墓志通例。
贞观纪日的复原,在格式上与大业纪日呈现明显区分。大业纪日,简作“三月十一日”“八月一日”;贞观纪日,则是完足的“二月甲寅朔十九日壬申”。我们将序辞分为前后两部,前者追述大业十四年事,后者记墓志撰作时的贞观元年事,也以此为依据之一。
文献记载,炀帝身后屡经改葬。大业十四年炀帝死后,由萧后殡于流珠堂,八月由陈稜改葬吴公台,墓志中都有大致对应的文字。又,文献所载炀帝的最终葬地为雷塘,多为学者认可。不过,墓志所云贞观元年改葬之事似不见于文献,仍须说明。
按《资治通鉴》武德五年(622年)八月条记:(辛亥)改葬隋炀帝于扬州雷塘。
《考异》曰:《实录》,“武德二年六月癸巳,有诏葬隋帝及子孙”,此又云葬炀帝,盖三年李子通犹据江都,虽有是诏,不果葬也。[12]
唐高祖武德年间两次下诏改葬炀帝,均有明确纪日,据《考异》,似以《唐实录》为史源。不过,有诏并不等于真正落葬,武德二年即“不果葬”,五年是否落实呢?《隋书》《北史》俱云“大唐平江南之后,改葬雷塘”[13]。按,武德六年(623年)辅公祏据江东反,至武德七年(624年)李孝恭、李靖擒辅公祏后,史称“江南悉平”“江南平”[14]。但是,墓志今未见武德五年或七年事。按墓志叙事先后,如有相应文本,应在第6-7行残泐文字中。第6行“苍梧”下至少还有两字以成句,则至第7行“贞观”前,至多有11字空,似仅能补为“武德五年八月二日(按,即辛亥)葬雷塘”,但“塘”与“厶”残形不合。故墓志中应并无武德五年或七年改葬雷塘事。据此,文献所记武德五年改葬事,大概也未落实。贞观元年,是否对应武德七年“大唐平江南之后”,尚难确论。
3.铭辞部分(10-12行)
第10行:方。旧或释或否,据原石、拓本,“方”字清晰无疑。
又,“方”下一字,据原石,似为左右结构,左从“礻”或“禾”,右上一角形如“二”,疑或近“祈”“祓”等字,存疑。
第11行:共川岳。此句旧释纷纭。据拓本、三维图版、原石,可确释为“共川岳”。不过,文献、墓志均罕见“共川岳”一语。北朝隋唐墓志中,“川岳”多用以赞颂志主秉性,如“川岳降灵”“禀灵川岳”[15]一类表达,故疑此处或断读为“共/川岳”。
通常情形下,北朝隋唐墓志“礼也”后如有铭辞,中间常有一小段过渡文本,而后是“铭曰”“其词曰”一类文字,再换行刻四字韵文。“共”恰为第11行第4字,如按“共/川岳”的断读,铭辞可能自第11行始,即“□□□共/川岳□□”。又志尾下限不超过第12行第3字,1行容14字,则铭辞可能共为4句16字,至第12行第2字处截止。“方”为第10行第4字,下容10字,尚可容纳2句4字韵语(“方”或计入,或不计入)及“铭曰”。墓志志尾的可能情形,可示意作:
10 □礼也/方□□□/□□□□/[铭曰]
11 □□□共/川岳□□/□□□□/□□
12 □□
气贺泽保规主张,“《炀帝墓志》虽为墓志的形式,但是采用了‘哀册’的文体”,亦得到学者响应。总体来看,墓志序辞部分,确与哀册相似。唐代哀册的形制、文体格式等,中外学者结合文献、考古已有梳理。[16]不过,这一文体特征,并非哀册所独有,北朝隋唐墓志中不乏使用同样格套的情形。以具体用字而言,墓志以“惟+纪日”的结构起始,在北朝隋唐碑志、造像记中也属常见。至于以“葬于某地+礼也”作为序辞与哀辞的界隔,北魏以降,墓志中就已蔚然成风。墓志结尾位置,最多至第12行第3字,自“方”字始,即最多题满2行,而可能仅4句16字。这与哀册中作为主体、讲求文采的长篇哀辞有别。
稍总结隋炀帝墓志的文体格式。隋炀帝墓志自题与其文体特征一致,应属墓志,未必用哀册文体。墓志序辞分为两部,前为追述大业十四年炀帝崩于江都宫、殡于流珠堂、葬于西陵事,纪日从简;后为记“今”贞观元年改葬至曹庄事,至“礼也”为结,纪日格式较前为繁复。自“方”字起,及“共川岳”以下,为墓志的铭辞部分。至少在第12行第3字以后,留白无字。
4.终葬之地隋炀帝改葬的经过,特别是文献所记葬地吴公台、雷塘与今墓葬发现地曹庄的关系,学者争讼颇多。吴公台、雷塘地望的确认,也是扬州汉唐史地中的疑难问题。我们认为,今曹庄墓为炀帝的最终葬地,即正史所记炀帝所葬“雷塘”。但雷塘是大地域,曹庄墓是小地点,不能等同;同时,唐宋以来的地志、方志中所记雷塘,其方位、距城里数多有抵牾,“雷塘”具体地望至今尚难定谳。所以,正史所记炀帝葬雷塘,与地志、方志中所叙雷塘,目前似不宜相混。文内所用“雷塘”,取前者。
据志文的叙事结构,序辞前部追述炀帝葬于西陵,对应文献“葬吴公台”事,志文强调西陵荒芜破败,进而引出序辞后部贞观元年改葬于今曹庄事。墓志第9-10行,“葬炀帝之”以下至“礼也”前,应记录有炀帝的最终葬地,即今曹庄的古地名。
炀帝墓从吴公台至雷塘异地改葬,在文献中亦有迹可循。《资治通鉴》载,武德元年八月,“改葬于江都宫西吴公台下,其王公以下,皆列瘗于帝茔之侧。”[17]唐人裴铏传奇《颜濬》记隋宫人自言先“殉葬吴公台下”,“后改葬于雷塘侧,不得从焉。”[18]北宋王观《扬州赋》“鞠三陵之草莱”句,注引《燕吴行役记》:“炀帝陵高五十余尺,后齐王暕、赵王杲、其孙燕王倓,三陵东西罗列,各高二十余尺。”[19]今曹庄大墓附近,经考古勘探发现墓葬迹象136处,发掘19处,目前仅发掘炀帝墓西北的一座砖室残墓(M3)[20]。
综此,至晚于中晚唐时期,炀帝由吴公台改葬雷塘一说已较流行。并且,旧陵附近的王公墓并未全数改迁,亦与周边勘探发掘结果相近。结合志文的叙事结构,应可认为西陵(吴公台)与雷塘应非一地,今曹庄墓或在唐初“雷塘”的范围内。当然,这仍有待于隋炀帝墓发掘资料的进一步整理研究,以及墓地周边进一步勘探、发掘工作的验证。
三墓志撰书者推测墓志文本由何人撰写,志文由何人书丹?
从隋炀帝墓志书法的整体风格来看,书体与虞世南书风最为接近。我们以虞世南书于武德九年(626年)的《孔子庙堂碑》(以下简称《孔碑》)[21]作为参照,将相同或相近字表列如下:
以所选若干字例而言,墓志与《孔碑》在字形、结构、运笔上,均呈现明显的相似性。“故”字,墓志、《孔碑》皆为左右均势,即左侧“古”的横画较长,以与“”部的捺或长点形成牵制,这与虞世南书法平和雅正的风格相符。“炀/扬”字,墓志、《孔碑》的长横偏于上部,而折勾出锋点均位于上部折画的左侧。“观”字,墓志、《孔碑》“隹”部的竖画均向外撇,以与右侧的“见”互成倚靠,使字势平衡。“礼”字,墓志、《孔碑》的“豊”部重心均明显下沉。“方”字,其长横拉伸的弧度,以及点及撇、折勾起笔的位置关系,墓志、《孔碑》的形态都很相近。其余诸例,亦皆如此。
对于书迹的比较,虽不免受制于样本量以及石质、刻工、拓工等外在因素,但在决定视觉效果的用笔、粗细、结体等因素中,结体无疑是受外在因素影响最小的变量,且结体规律常常是书家书写习惯的直接反映,在其书风成熟后较为稳固。综括而言,隋炀帝墓志与《孔子庙堂碑》在书法风格上的一致,是不容忽视的。
《唐会要》载:“贞观元年敕,见在京官文武职事五品已上子,有性爱学书,及有书性者,听于(弘文)馆内学书,其书法内出。其年有二十四人入馆,敕虞世南、欧阳询教示楷法。”[22]贞观元年,虞世南既于弘文馆内“教示楷法”,则同年所制隋炀帝墓志亦由虞世南书丹,亦是情理中事。
《新唐书·百官志》:“著作郎掌撰碑志、祝文、祭文,与佐郎分判局事。”[23]著作郎撰写碑志的职能在唐代得到凸显和强化[24]。据文献记载,贞观年间曾任著作郎的有虞世南、姚思廉、萧德言、许敬宗、邓行俨五人,其中又以虞、姚二人履职较早[25]。又,贞观三年(629年)诏于隋末战地立寺,“仍命虞世南、李百药、褚遂良、颜师古、岑文本、许敬宗、朱子奢等,为碑记,铭功业”[26]。我们认为,以上提到的文人群体均以精故学、善属文著称,并曾任职秘书省或兼弘文馆学士,是撰写贞观初年敕造碑刻的主要群体,传世文献中的哀册、祝文、寺观碑刻等材料亦可佐证。
虞世南历仕陈、隋、唐三代,虞氏家族与隋炀帝个人也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君臣关系,是前朝文士入唐的代表人物。如前所述,虞氏在贞观元年任职著作郎,他在此时的主要职责之一便是受诏撰写碑志;虞氏一生以文名世,李世民则好效仿徐陵、庾信文风,引世南为同调;贞观年间唐高祖李渊、文德皇后长孙氏哀册也均出自虞氏手笔。值得注意的是,武德二年下葬的李密,墓志记由旧臣徐世勣、柳德义、杜才干、韦宝等承办丧事,文亦系其旧臣魏征所撰[27];贞观二年(628年)魏征、王珪上表为李建成、李元吉送葬,太宗不仅准可,还令二王“宫府旧僚吏,尽令送葬”[28];近年所见杜伏威墓志载贞观五年(631年)重葬时,也由其旧部别将戴士文“监护丧事”[29]。以此而言,初唐天下甫定之际,由旧臣参与故主丧事的情形似是一时常例。贞观二年,太宗以“君虽不君,臣不可以不臣”,着手惩戒“江都宫变”的参与者,更彰显出贞观新朝树立“君臣之义”“人伦之道”的决心[30]。
而反观唐太宗将隋炀帝墓志的撰书—这项具有重要政治意涵的任务交托虞世南,从书法风格、个人身份及时代背景等综合考量也更合乎情理。因虞世南传世作品较为罕见且真伪不明,若如上所论,出土《隋炀帝墓志》能够为研究虞世南及初唐书法提供极大补充。
附记: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一般项目“汉晋简牍石刻的古文书学研究”(项目批准号:21FZSB030)、“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创新平台项目“扬州汉墓简牍的整理与综合研究”(项目批准号:G1430)阶段性成果。
[1]南京博物院、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苏州市考古研究所:《江苏扬州市曹庄隋炀帝墓》,《考古》2014年第7期。[2]各家释文前后或有调整,这里仅列有代表性者:a.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释文,同[1];b.张学锋:《扬州曹庄隋炀帝墓研究六题》,《唐史论丛》第21辑,三秦出版社,2015年;c.[日]气贺泽保规:《隋炀帝墓志的发现及其意义—兼论墓志铭复原案》,扬州市文物局编《流星王朝的遗辉:“隋炀帝与扬州”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苏州大学出版社,2015年;d.余国江:《隋炀帝墓志释文补正》,《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7年第9期。按,文中凡引述几家意见,不再赘注。[3]使用的主要设备为Faroedge关节臂(系统精度100μm2,探测精度75μm),与索尼A7R4套机及索尼FE-135mm-F1.8-GM、索尼FE-24mm-F1.4-GM等镜头(有效像素6200万)。[4]徐冲指出,留白一至二行是常见的甚或“制作精美的一种表现”,留白四五行以上,可视为“异刻”,或因购置志石已划好罫线(“量石裁文”)。徐冲:《从“异刻”现象看北魏后期墓志的“生产过程”》,余欣主编《中古时代的礼仪、宗教与制度》,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5]《资治通鉴》卷一八六,中华书局,1956年,第5807页。[6]“化及发后”见a.《隋书》卷四《炀帝纪下》,中华书局,1973年,第93页;b.《北史》卷十二《隋本纪下》,中华书局,1974年,第470页;“宇文化及引军北上”见c.《隋书》卷六四《陈稜传》,第1520页;d.《北史》卷七八《陈稜传》,第2644-2645页。[7]a.《后汉书》卷二八《冯衍传》,中华书局,1965年,第987页;b.《宋书》卷四一《后妃传》,中华书局,1974年,第1286页。[8]按,中唐刘长卿《秋日登吴公台上寺远眺寺即陈将吴明彻战场》诗云“古台摇落后,秋入望乡心。野寺人来少,云峰隔水深。夕阳依旧垒,寒磬满空林。惆怅南朝事,长江独至今。”诗中景象,亦与“荆棘芜秽”相合。储仲君:《刘长卿诗编年笺注》,中华书局,1996年,第320页。[9]《大唐绵州万安县令故毛(祐)府君墓志铭》,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0页。[10](南朝宋)郭茂倩编《乐府诗集》卷八一,中华书局,1979年,第1140页。宋人曹勋《祭告徽考文》有“无故播迁,海县所痛,苍梧不返”、洪适《钦宗皇帝小祥慰表》有“苍梧不返,正瞻望于灵輀”,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4208、4720,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年,第191册第142页、第212册第428页。[11]陈垣:《二十史朔闰表》,古籍出版社,1956年,第84、85页。[12]同[5],卷一九〇,第5953页。[13]a.同[6]a,第94页;b.同[6]b,第471页。[14]“江南悉平”见a.《旧唐书》卷六〇《河间王孝恭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2348-2349页;b.《旧唐书》卷六七《李靖传》,第2477-2478页;“江南平”见c.《新唐书》卷七八《河间王孝恭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3523页;d.《新唐书》卷九三《李靖传》,第3813页。[15]利用中华书局“中华石刻数据库”(http://inscription.ancientbooks.cn/docShike/),检得北朝隋唐碑志“川岳降灵”凡19例,“禀灵川岳”凡17例,其余绝大多数“川岳”的用法亦与相似。[16]a.[日]池田温编《唐代诏敕目录》,三秦出版社,1991年;b.[日]中村裕一:《唐代制敕研究》,汲古书院,1991年;c.王育龙、程蕊萍:《唐代哀册发现述要》,《文博》1996年第6期。[17]同[5],卷一八,第5807页。[18](宋)李昉等编《太平广记》卷三五〇,中华书局,1961年,第2771-2773页。[19](宋)王观:《扬州赋》,天尺楼清抄本。[20]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内部资料。[21](唐)虞世南:《孔子庙堂碑》(李宗翰旧藏唐石拓本),二玄社,1988年。又,传世虞世南楷书尚有《破邪论序》及《淳化阁帖》著录的《大运帖》、《绛帖》著录的《诏书帖》等,但或云伪托,难以为据。[22](宋)王溥撰《唐会要》卷六四,中华书局,1960年,第1115页。[23]同[14]c,卷四七《百官志》,第1215页。[24]吴夏平:《唐著作郎官与碑志文考论》,《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12年第6期。[25]虞、姚、萧、许各见两唐书本传,邓见[14]c,卷四八《艺文志》,第2014页。[26]同[22],卷四八,第849页。[27]a.任思义:《李密墓志铭及其历史价值》,《中原文物》1986年第1期;b.王兴亚、任思义:《李密墓铭的发现及其学术价值》,《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4期。[28](唐)吴兢撰,谢保成集校《贞观政要集校》,中华书局,2009年,第258、259页。[29]牛时兵:《新出杜伏威墓志考论》,《史学史研究》2018年第4期。[30]同[14]a,卷二《太宗纪》,第34页。
作者:刘刚(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汪华龙(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张今(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左骏(南京博物院),薛炳宏(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原文刊于《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23年第8期。
2013年,江苏扬州曹庄大墓(M1)出土墓志一合,首题“随故炀帝墓志”[1]。墓志出土于炀帝墓墓室前部、紧靠甬道北端,从现场位置判断,墓志原本安置在整个墓葬的南北中轴线上,志文的上侧端朝向北。墓志的石质,经江苏省地质调查研究院专家初步判断为白云岩,发现时受地下水侵蚀严重。出土时志盖与志身大致贴合,或因墓室顶部倒塌挤压致小幅偏移倾角。志盖呈盝顶式,边长63、厚18厘米。其上固着一件近长方形的铁质扁状物,锈蚀严重,东北角(取墓志方向)向上隆起,性质不明。它叠压在志盖正中位置,盖面如有篆题,或被压盖,亟待进一步工作揭示(图一)。志身同为正方形,边长63、厚14厘米(图版三),出土时其左下一角已和主体部分断裂,断裂处两侧边缘吻合、石筋接续。裂缝内还有板结及固着物,因石质疏松,故未做进一步清理,尚保持原貌。
一新技术图版与墓志释文墓志右上部分因与志盖紧密贴合,石面保存较好,文字清晰,尚保留制作时的平整打磨痕迹。其余部分剥蚀严重,石筋纵横,对志文的释读有较大的影响。研究者先后公布几种释文及复原方案,各有异同[2]。2021年4月,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联合南京博物院,对墓志进行了高清三维数据扫描采集[3],处理形成高清图版(图二)及反相图版(图三),并利用3D打印复制品制作了拓本(图四)。本文参考各家释文,并以三维扫描图版、反相图版、拓本与墓志原石相互比勘,重新进行了释读。
墓志阴刻楷书,刻字工整。志文共11或12行,其中志题1行。除志题外,志文满行容14字,志文总计约140字左右。墓志释文如下,疑字加框,补字加方括号,志尾不确定处用省略号。
01 随故炀帝墓志
02 惟随大业十四年太岁戊寅三[月][十]
03 一日帝崩于杨州江都县□□□□
04 于流珠堂其年八月一日□□□□
05 西陵荆棘芜秽□□□□□□□□
06 永异苍梧□□□□□□□□□□
07 □□以贞观元年太[岁][丁][亥][二][月][甲]
08 [寅]朔十九日壬申□□□□□□□
09 □葬炀帝之□□□□□□□□□
10 □礼也方□□□□□□□□□□
11 □□□共川岳□……
12 ……
校读原石时,发现墓志左下角有三个不规则处,平整度、色泽均与墓志右上部分相近,应是原始石面。反复确认,三处均无文字刻痕及残笔,知志石并未题满。再向前寻找结尾位置,第11行“共”字左部区域,与“共”字位置石面基本平齐,反复确认,亦无文字刻痕及残笔,应是可以确认的最接近结尾位置处,即志文末字最多在第12行第3字(图五虚线框面)。这一空白区域与左下角空白区域间,尚见一些小的原始石面,也不见刻痕及残笔;又以单行容字数及第12行第4字处空白,可排除志尾有空字韵文的可能。因第11行下部及12行上部原始石面残泐严重,志文结尾的绝对位置不明。总之,墓志左侧原应有约3行左右留白。有学者梳理北魏后期墓志“左方留白”的现象,并将留白较多者视为“异刻”,或可参照[4]。
图五 墓志原石附尾部空白面标识
二墓志校释及考证墓志志文可分序辞、铭辞两部,序辞又可分前后两部,分记大业十四年与贞观元年事,列叙如下。
1.序辞前部(第2-6行)第3行:杨州江都县□□□□。“县”字,以拓本最为清晰,其余图版也可辨识。“江都”下,旧或疑有“江都宫”的可能。张学锋于行末补“殡”字,接第4行首“于流珠堂”,可从。如此,“江都县”下最多余3字空。此处石面残甚,虽不排除接续“江都宫”等可能,尚难落实笔划,释读的可能方向较多。不过,大致应与文献所记相近,即炀帝崩于江都宫,萧后等殡之于西院流珠堂。
第4行:八月一日。“一”字长横,以拓本最为清晰;“日”字,以拓本、三维图版最为清晰,在两道石筋夹角内。纪日用“一日”,北朝隋唐墓志不乏其例。其事《资治通鉴》系于武德元年(618年)八月,云:
隋江都太守陈稜求得炀帝之柩,取宇文化及所留辇辂鼓吹,粗备天子仪卫,改葬于江都宫西吴公台下,其王公以下,皆列瘗于帝茔之侧。[5]
按,武德元年八月为癸酉朔,此条前,《通鉴》分记八月甲申(十二日)、己丑(十七日)、丁酉(二十五日)事。《隋书》《北史》记此事,只言“化及发后”“宇文化及引军北上”[6],不言“八月”。可知《通鉴》成书时,或有所本、或出推定,将其事系于八月;又因某日失考,故权附于八月记事末尾。墓志所记,可补史阙。
又,第2行末,当从余国江说,补为“三[月十]/一日”。新释“八月一日”,与“三月十一日”格式相同,应是墓志追述贞观以前事的文例。
第4-5行:□□□□/西陵荆棘芜秽。“秽”字,拓本最为清晰,右部为狭长的“戈”,其上有竖笔,据字形及语意,可释“秽”,连上作“荆棘芜秽”。如此,“西陵”应连前读。冢墓芜秽,辞例见《后汉书·冯衍传》“遭时之祸,坟墓芜秽,春秋蒸尝,昭穆无列”,《宋书·后妃传》载宋孝武帝诏有“外戚尊属,不宜使坟茔芜秽”[7]。又,“秽”下一字,拓本、反相图版尚见残形,但干扰较大,上部中如“了”形,左右有残笔,下如“灬”形,释读存疑。
第4行末,旧或拟补“吴公台”。按,行末余4字空,须先补一“葬”字等动词,如补“吴公台”,则“吴公台西陵”并称,文意不畅。故颇疑此处或不出“吴公台”,“西陵”即葬地。西陵,“陵”或如气贺泽保规说,指“茔域”;或用其本意“大阜”,指扬州城西的土山。墓志此节所记,可对应文献中的陈稜事,则“西陵”与“吴公台”很可能是同实异名的关系,大概都是指扬州城西一处高台状的土山。撰文者所以将“西陵”描绘为“荆棘芜秽”的落魄景象,[8]或是为引出后文贞观改葬的必要与恩惠。
第6行:永异/苍梧。“异”字,原石、图版皆清晰无疑。永异,除余国江所举文献“幽明永异”“百年永异”外,卒葬于贞观四年(630年)的毛祐墓志,亦有“一别华堂,千秋永异”[9]。苍梧,则如诸家所说,是用舜葬苍梧的典故。唐顾况《竹枝》有“帝子苍梧不复归”句,宋人为徽钦二帝作祭文、慰表,亦用“苍梧不返”典[10]。墓志此处疑近于“千秋永异,苍梧不返”一类文字。
2.序辞后部(第7-9行)
第7行贞观纪年,原有“元年”“九年”两说。据拓本、三维图版,可见“元”上一短横,原石亦然,似以释“元”为宜。又,据拓本及反相图版,第8行可新释为“朔十□日壬申”,“壬申”清晰无疑。“十”下一字,中有一横笔,字形难以确释。按,壬申为“十一日”至“十九日”的情况下,当月朔日,依次应为壬戌至甲寅。将这组朔日与贞观元年、九年各月朔日逐一对照[11],唯有贞观元年二月甲寅朔,与前取十九日壬申的甲寅朔相合。据此,再比勘原石及图版,“元年”“十九日”皆可与残笔相合,应无疑义。进一步结合容字数,第7-8行文字可补足为“贞观元年太[岁][丁][亥][二][月][甲][寅]朔十[九]日壬申”。“贞观”上一字,尚存左半,以拓本、原石较清晰,形如“厶”,或可释“以”。
第9行:葬炀帝之□□。炀,旧或释“杨”。据原石,左从火,其左下形似木旁竖笔处,实为一道贯穿几字的长石筋。“帝之”,拓本及三维图版清晰可释,语意连贯。“之”下一字,尚存残形,但干扰较大,疑是“柩”或“神”字。此句当读为“葬炀帝之(神)柩”,后接葬地信息,至第10行上首“礼也”为止,在葬地后接“礼也”,符合北朝隋唐墓志通例。
贞观纪日的复原,在格式上与大业纪日呈现明显区分。大业纪日,简作“三月十一日”“八月一日”;贞观纪日,则是完足的“二月甲寅朔十九日壬申”。我们将序辞分为前后两部,前者追述大业十四年事,后者记墓志撰作时的贞观元年事,也以此为依据之一。
文献记载,炀帝身后屡经改葬。大业十四年炀帝死后,由萧后殡于流珠堂,八月由陈稜改葬吴公台,墓志中都有大致对应的文字。又,文献所载炀帝的最终葬地为雷塘,多为学者认可。不过,墓志所云贞观元年改葬之事似不见于文献,仍须说明。
按《资治通鉴》武德五年(622年)八月条记:(辛亥)改葬隋炀帝于扬州雷塘。
《考异》曰:《实录》,“武德二年六月癸巳,有诏葬隋帝及子孙”,此又云葬炀帝,盖三年李子通犹据江都,虽有是诏,不果葬也。[12]
唐高祖武德年间两次下诏改葬炀帝,均有明确纪日,据《考异》,似以《唐实录》为史源。不过,有诏并不等于真正落葬,武德二年即“不果葬”,五年是否落实呢?《隋书》《北史》俱云“大唐平江南之后,改葬雷塘”[13]。按,武德六年(623年)辅公祏据江东反,至武德七年(624年)李孝恭、李靖擒辅公祏后,史称“江南悉平”“江南平”[14]。但是,墓志今未见武德五年或七年事。按墓志叙事先后,如有相应文本,应在第6-7行残泐文字中。第6行“苍梧”下至少还有两字以成句,则至第7行“贞观”前,至多有11字空,似仅能补为“武德五年八月二日(按,即辛亥)葬雷塘”,但“塘”与“厶”残形不合。故墓志中应并无武德五年或七年改葬雷塘事。据此,文献所记武德五年改葬事,大概也未落实。贞观元年,是否对应武德七年“大唐平江南之后”,尚难确论。
3.铭辞部分(10-12行)
第10行:方。旧或释或否,据原石、拓本,“方”字清晰无疑。
又,“方”下一字,据原石,似为左右结构,左从“礻”或“禾”,右上一角形如“二”,疑或近“祈”“祓”等字,存疑。
第11行:共川岳。此句旧释纷纭。据拓本、三维图版、原石,可确释为“共川岳”。不过,文献、墓志均罕见“共川岳”一语。北朝隋唐墓志中,“川岳”多用以赞颂志主秉性,如“川岳降灵”“禀灵川岳”[15]一类表达,故疑此处或断读为“共/川岳”。
通常情形下,北朝隋唐墓志“礼也”后如有铭辞,中间常有一小段过渡文本,而后是“铭曰”“其词曰”一类文字,再换行刻四字韵文。“共”恰为第11行第4字,如按“共/川岳”的断读,铭辞可能自第11行始,即“□□□共/川岳□□”。又志尾下限不超过第12行第3字,1行容14字,则铭辞可能共为4句16字,至第12行第2字处截止。“方”为第10行第4字,下容10字,尚可容纳2句4字韵语(“方”或计入,或不计入)及“铭曰”。墓志志尾的可能情形,可示意作:
10 □礼也/方□□□/□□□□/[铭曰]
11 □□□共/川岳□□/□□□□/□□
12 □□
气贺泽保规主张,“《炀帝墓志》虽为墓志的形式,但是采用了‘哀册’的文体”,亦得到学者响应。总体来看,墓志序辞部分,确与哀册相似。唐代哀册的形制、文体格式等,中外学者结合文献、考古已有梳理。[16]不过,这一文体特征,并非哀册所独有,北朝隋唐墓志中不乏使用同样格套的情形。以具体用字而言,墓志以“惟+纪日”的结构起始,在北朝隋唐碑志、造像记中也属常见。至于以“葬于某地+礼也”作为序辞与哀辞的界隔,北魏以降,墓志中就已蔚然成风。墓志结尾位置,最多至第12行第3字,自“方”字始,即最多题满2行,而可能仅4句16字。这与哀册中作为主体、讲求文采的长篇哀辞有别。
稍总结隋炀帝墓志的文体格式。隋炀帝墓志自题与其文体特征一致,应属墓志,未必用哀册文体。墓志序辞分为两部,前为追述大业十四年炀帝崩于江都宫、殡于流珠堂、葬于西陵事,纪日从简;后为记“今”贞观元年改葬至曹庄事,至“礼也”为结,纪日格式较前为繁复。自“方”字起,及“共川岳”以下,为墓志的铭辞部分。至少在第12行第3字以后,留白无字。
4.终葬之地隋炀帝改葬的经过,特别是文献所记葬地吴公台、雷塘与今墓葬发现地曹庄的关系,学者争讼颇多。吴公台、雷塘地望的确认,也是扬州汉唐史地中的疑难问题。我们认为,今曹庄墓为炀帝的最终葬地,即正史所记炀帝所葬“雷塘”。但雷塘是大地域,曹庄墓是小地点,不能等同;同时,唐宋以来的地志、方志中所记雷塘,其方位、距城里数多有抵牾,“雷塘”具体地望至今尚难定谳。所以,正史所记炀帝葬雷塘,与地志、方志中所叙雷塘,目前似不宜相混。文内所用“雷塘”,取前者。
据志文的叙事结构,序辞前部追述炀帝葬于西陵,对应文献“葬吴公台”事,志文强调西陵荒芜破败,进而引出序辞后部贞观元年改葬于今曹庄事。墓志第9-10行,“葬炀帝之”以下至“礼也”前,应记录有炀帝的最终葬地,即今曹庄的古地名。
炀帝墓从吴公台至雷塘异地改葬,在文献中亦有迹可循。《资治通鉴》载,武德元年八月,“改葬于江都宫西吴公台下,其王公以下,皆列瘗于帝茔之侧。”[17]唐人裴铏传奇《颜濬》记隋宫人自言先“殉葬吴公台下”,“后改葬于雷塘侧,不得从焉。”[18]北宋王观《扬州赋》“鞠三陵之草莱”句,注引《燕吴行役记》:“炀帝陵高五十余尺,后齐王暕、赵王杲、其孙燕王倓,三陵东西罗列,各高二十余尺。”[19]今曹庄大墓附近,经考古勘探发现墓葬迹象136处,发掘19处,目前仅发掘炀帝墓西北的一座砖室残墓(M3)[20]。
综此,至晚于中晚唐时期,炀帝由吴公台改葬雷塘一说已较流行。并且,旧陵附近的王公墓并未全数改迁,亦与周边勘探发掘结果相近。结合志文的叙事结构,应可认为西陵(吴公台)与雷塘应非一地,今曹庄墓或在唐初“雷塘”的范围内。当然,这仍有待于隋炀帝墓发掘资料的进一步整理研究,以及墓地周边进一步勘探、发掘工作的验证。
三墓志撰书者推测墓志文本由何人撰写,志文由何人书丹?
从隋炀帝墓志书法的整体风格来看,书体与虞世南书风最为接近。我们以虞世南书于武德九年(626年)的《孔子庙堂碑》(以下简称《孔碑》)[21]作为参照,将相同或相近字表列如下:
以所选若干字例而言,墓志与《孔碑》在字形、结构、运笔上,均呈现明显的相似性。“故”字,墓志、《孔碑》皆为左右均势,即左侧“古”的横画较长,以与“”部的捺或长点形成牵制,这与虞世南书法平和雅正的风格相符。“炀/扬”字,墓志、《孔碑》的长横偏于上部,而折勾出锋点均位于上部折画的左侧。“观”字,墓志、《孔碑》“隹”部的竖画均向外撇,以与右侧的“见”互成倚靠,使字势平衡。“礼”字,墓志、《孔碑》的“豊”部重心均明显下沉。“方”字,其长横拉伸的弧度,以及点及撇、折勾起笔的位置关系,墓志、《孔碑》的形态都很相近。其余诸例,亦皆如此。
对于书迹的比较,虽不免受制于样本量以及石质、刻工、拓工等外在因素,但在决定视觉效果的用笔、粗细、结体等因素中,结体无疑是受外在因素影响最小的变量,且结体规律常常是书家书写习惯的直接反映,在其书风成熟后较为稳固。综括而言,隋炀帝墓志与《孔子庙堂碑》在书法风格上的一致,是不容忽视的。
《唐会要》载:“贞观元年敕,见在京官文武职事五品已上子,有性爱学书,及有书性者,听于(弘文)馆内学书,其书法内出。其年有二十四人入馆,敕虞世南、欧阳询教示楷法。”[22]贞观元年,虞世南既于弘文馆内“教示楷法”,则同年所制隋炀帝墓志亦由虞世南书丹,亦是情理中事。
《新唐书·百官志》:“著作郎掌撰碑志、祝文、祭文,与佐郎分判局事。”[23]著作郎撰写碑志的职能在唐代得到凸显和强化[24]。据文献记载,贞观年间曾任著作郎的有虞世南、姚思廉、萧德言、许敬宗、邓行俨五人,其中又以虞、姚二人履职较早[25]。又,贞观三年(629年)诏于隋末战地立寺,“仍命虞世南、李百药、褚遂良、颜师古、岑文本、许敬宗、朱子奢等,为碑记,铭功业”[26]。我们认为,以上提到的文人群体均以精故学、善属文著称,并曾任职秘书省或兼弘文馆学士,是撰写贞观初年敕造碑刻的主要群体,传世文献中的哀册、祝文、寺观碑刻等材料亦可佐证。
虞世南历仕陈、隋、唐三代,虞氏家族与隋炀帝个人也始终保持着良好的君臣关系,是前朝文士入唐的代表人物。如前所述,虞氏在贞观元年任职著作郎,他在此时的主要职责之一便是受诏撰写碑志;虞氏一生以文名世,李世民则好效仿徐陵、庾信文风,引世南为同调;贞观年间唐高祖李渊、文德皇后长孙氏哀册也均出自虞氏手笔。值得注意的是,武德二年下葬的李密,墓志记由旧臣徐世勣、柳德义、杜才干、韦宝等承办丧事,文亦系其旧臣魏征所撰[27];贞观二年(628年)魏征、王珪上表为李建成、李元吉送葬,太宗不仅准可,还令二王“宫府旧僚吏,尽令送葬”[28];近年所见杜伏威墓志载贞观五年(631年)重葬时,也由其旧部别将戴士文“监护丧事”[29]。以此而言,初唐天下甫定之际,由旧臣参与故主丧事的情形似是一时常例。贞观二年,太宗以“君虽不君,臣不可以不臣”,着手惩戒“江都宫变”的参与者,更彰显出贞观新朝树立“君臣之义”“人伦之道”的决心[30]。
而反观唐太宗将隋炀帝墓志的撰书—这项具有重要政治意涵的任务交托虞世南,从书法风格、个人身份及时代背景等综合考量也更合乎情理。因虞世南传世作品较为罕见且真伪不明,若如上所论,出土《隋炀帝墓志》能够为研究虞世南及初唐书法提供极大补充。
附记:本文为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一般项目“汉晋简牍石刻的古文书学研究”(项目批准号:21FZSB030)、“古文字与中华文明传承发展工程”协同攻关创新平台项目“扬州汉墓简牍的整理与综合研究”(项目批准号:G1430)阶段性成果。
[1]南京博物院、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苏州市考古研究所:《江苏扬州市曹庄隋炀帝墓》,《考古》2014年第7期。[2]各家释文前后或有调整,这里仅列有代表性者:a.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释文,同[1];b.张学锋:《扬州曹庄隋炀帝墓研究六题》,《唐史论丛》第21辑,三秦出版社,2015年;c.[日]气贺泽保规:《隋炀帝墓志的发现及其意义—兼论墓志铭复原案》,扬州市文物局编《流星王朝的遗辉:“隋炀帝与扬州”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苏州大学出版社,2015年;d.余国江:《隋炀帝墓志释文补正》,《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17年第9期。按,文中凡引述几家意见,不再赘注。[3]使用的主要设备为Faroedge关节臂(系统精度100μm2,探测精度75μm),与索尼A7R4套机及索尼FE-135mm-F1.8-GM、索尼FE-24mm-F1.4-GM等镜头(有效像素6200万)。[4]徐冲指出,留白一至二行是常见的甚或“制作精美的一种表现”,留白四五行以上,可视为“异刻”,或因购置志石已划好罫线(“量石裁文”)。徐冲:《从“异刻”现象看北魏后期墓志的“生产过程”》,余欣主编《中古时代的礼仪、宗教与制度》,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5]《资治通鉴》卷一八六,中华书局,1956年,第5807页。[6]“化及发后”见a.《隋书》卷四《炀帝纪下》,中华书局,1973年,第93页;b.《北史》卷十二《隋本纪下》,中华书局,1974年,第470页;“宇文化及引军北上”见c.《隋书》卷六四《陈稜传》,第1520页;d.《北史》卷七八《陈稜传》,第2644-2645页。[7]a.《后汉书》卷二八《冯衍传》,中华书局,1965年,第987页;b.《宋书》卷四一《后妃传》,中华书局,1974年,第1286页。[8]按,中唐刘长卿《秋日登吴公台上寺远眺寺即陈将吴明彻战场》诗云“古台摇落后,秋入望乡心。野寺人来少,云峰隔水深。夕阳依旧垒,寒磬满空林。惆怅南朝事,长江独至今。”诗中景象,亦与“荆棘芜秽”相合。储仲君:《刘长卿诗编年笺注》,中华书局,1996年,第320页。[9]《大唐绵州万安县令故毛(祐)府君墓志铭》,周绍良主编《唐代墓志汇编》(上),上海古籍出版社,1992年,第20页。[10](南朝宋)郭茂倩编《乐府诗集》卷八一,中华书局,1979年,第1140页。宋人曹勋《祭告徽考文》有“无故播迁,海县所痛,苍梧不返”、洪适《钦宗皇帝小祥慰表》有“苍梧不返,正瞻望于灵輀”,曾枣庄、刘琳主编《全宋文》卷4208、4720,上海辞书出版社,2006年,第191册第142页、第212册第428页。[11]陈垣:《二十史朔闰表》,古籍出版社,1956年,第84、85页。[12]同[5],卷一九〇,第5953页。[13]a.同[6]a,第94页;b.同[6]b,第471页。[14]“江南悉平”见a.《旧唐书》卷六〇《河间王孝恭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2348-2349页;b.《旧唐书》卷六七《李靖传》,第2477-2478页;“江南平”见c.《新唐书》卷七八《河间王孝恭传》,中华书局,1975年,第3523页;d.《新唐书》卷九三《李靖传》,第3813页。[15]利用中华书局“中华石刻数据库”(http://inscription.ancientbooks.cn/docShike/),检得北朝隋唐碑志“川岳降灵”凡19例,“禀灵川岳”凡17例,其余绝大多数“川岳”的用法亦与相似。[16]a.[日]池田温编《唐代诏敕目录》,三秦出版社,1991年;b.[日]中村裕一:《唐代制敕研究》,汲古书院,1991年;c.王育龙、程蕊萍:《唐代哀册发现述要》,《文博》1996年第6期。[17]同[5],卷一八,第5807页。[18](宋)李昉等编《太平广记》卷三五〇,中华书局,1961年,第2771-2773页。[19](宋)王观:《扬州赋》,天尺楼清抄本。[20]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内部资料。[21](唐)虞世南:《孔子庙堂碑》(李宗翰旧藏唐石拓本),二玄社,1988年。又,传世虞世南楷书尚有《破邪论序》及《淳化阁帖》著录的《大运帖》、《绛帖》著录的《诏书帖》等,但或云伪托,难以为据。[22](宋)王溥撰《唐会要》卷六四,中华书局,1960年,第1115页。[23]同[14]c,卷四七《百官志》,第1215页。[24]吴夏平:《唐著作郎官与碑志文考论》,《古籍整理研究学刊》2012年第6期。[25]虞、姚、萧、许各见两唐书本传,邓见[14]c,卷四八《艺文志》,第2014页。[26]同[22],卷四八,第849页。[27]a.任思义:《李密墓志铭及其历史价值》,《中原文物》1986年第1期;b.王兴亚、任思义:《李密墓铭的发现及其学术价值》,《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6年第4期。[28](唐)吴兢撰,谢保成集校《贞观政要集校》,中华书局,2009年,第258、259页。[29]牛时兵:《新出杜伏威墓志考论》,《史学史研究》2018年第4期。[30]同[14]a,卷二《太宗纪》,第34页。
作者:刘刚(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汪华龙(扬州大学社会发展学院),张今(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左骏(南京博物院),薛炳宏(扬州市文物考古研究所)
原文刊于《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023年第8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