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相了一个离异带孩子的,结果不是很好,所以,你就认为所有离异的孩子都不好了?做人能不能不要这样不成熟,甚至是偏激?我是细细看了你所有的叙述的,其实我有一个更中正的建议,所有在相识之初就接受你的钱的女子,其实都不是合适的,或者说值得的结婚对象(不敢说,这个绝对正确)。这才是一个有见识的人,基本的见识(别用你的钱财去打动一个女人,这样能被你打动的女人,其实大多是不值得的对象)。别的说什么离婚的,说什么身高体重的,说什么有孩子的,说什么哪个地方的,以偏概括,去判定别人的人(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当你的见识是这样时,你自己就不是一个合格的结婚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