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已经实施好多年了。然而我最近在宝鸡市的大街两边的电杆上看到了违反“国旗法”的现象。大家都知道国旗横式和竖式的图案是有严格标准的。但是我拍到的竖式悬挂的国旗却是仿照横式国旗制作的。所以五角星位置不端正,是倾斜的。有损于国旗形象。“国旗法”第七条规定“元旦春节可以升挂国旗”。第十二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五、六、七条升挂国旗的要早晨升起傍晚降下”。同时规定降国旗时国旗“不能落地”。但是宝鸡市好多年来都是在春节前将不标准的国旗挂起后直到元宵节过后取下,不管刮风下雨中途从来都没有降下过。而且在元宵节过后收取时很难做到“国旗不落地”。也就是说,在整个升挂国旗的过程中都是违法操作的。希望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国旗法”,严格按照“国旗法”升挂国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