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领律师事务所,“星期猫”是对销售过程中出现的不健康宠物猫的称呼,之所以如此得名,是因为这种猫在购买时非常精神、活泼,但购买后多数在7天左右就出现问题,甚至出现死亡的情况。

2021年10月,刘女士花费1800元在上海某宠物店购买了一只小奶猫,当天她将猫咪送去体检,竟发现其患有疱疹等疾病。刘女士当即返回宠物店,要求更换。店员以没有同价位的猫咪为由,拒绝了她的要求。刘女士只能作罢。没过几天,猫咪病情更加严重,最终治疗无效,于11月死亡。
刘女士认为,宠物店出售明知患有疾病的宠物,且已有多名消费者上当受骗,属于恶意欺诈,要求退一赔三。宠物店则辩称,宠物都由消费者自行挑选,在出售时是健康状态,买回家后饲养不当,才导致了死亡,自己没有欺诈的故意。
刘女士将此事发布出去后,网友们议论纷纷,多数表示曾经听说过,甚至自己就遭遇过类似经历。看着自己精心挑选、寄托情感的宠物因病而死,刘女士心里很不好受,她不仅要蒙受金钱上的损失,更要遭受情感上的打击。有网友想要了解,刘女士这种情况应该怎么维权呢?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出售宠物前应当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关申报检疫;第五十一条规定,经营宠物猫应当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经营依法应当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宠物。可见,未经检疫合格的猫是不允许经营的,属于法律禁止事项,相关的经营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本案中,刘女士与宠物店双方签订了购买协议,系买卖合同关系,宠物店作为长期从事宠物售卖的企业,应保证其出售的宠物,符合健康无疾病等要求,却未能提供检疫合格证、接种疫苗证明等材料,且刘女士购买当日,幼猫即被查出疱疹病毒及支原体阳性,显然宠物店隐瞒了这一对交易产生影响的重大瑕疵,该行为构成欺诈。结合病毒潜伏期等情况,宠物有较大可能,在宠物店时已经患病。综合幼猫发病至死亡的时间、宠物店经营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可以推定宠物店具有实施欺诈的故意。宠物店理应向刘女士退还购猫款,并支付三倍赔偿款。
如今,“宠物经济”不断升温,宠物消费纠纷同样频发。由于这类交易属于活体交易的范畴,不同于其它消费品有明确、规范的质量标准,相关纠纷处理起来争议较多。
为避免纠纷,消费者在购买宠物时,要前往有资质、信誉好的宠物店;在挑选到心仪的宠物后,可要求店家出具宠物检疫证明等健康材料。同时,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也要留意各项条款,最好注明购买品种、健康证明等内容,并做好凭证留存,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021年10月,刘女士花费1800元在上海某宠物店购买了一只小奶猫,当天她将猫咪送去体检,竟发现其患有疱疹等疾病。刘女士当即返回宠物店,要求更换。店员以没有同价位的猫咪为由,拒绝了她的要求。刘女士只能作罢。没过几天,猫咪病情更加严重,最终治疗无效,于11月死亡。
刘女士认为,宠物店出售明知患有疾病的宠物,且已有多名消费者上当受骗,属于恶意欺诈,要求退一赔三。宠物店则辩称,宠物都由消费者自行挑选,在出售时是健康状态,买回家后饲养不当,才导致了死亡,自己没有欺诈的故意。
刘女士将此事发布出去后,网友们议论纷纷,多数表示曾经听说过,甚至自己就遭遇过类似经历。看着自己精心挑选、寄托情感的宠物因病而死,刘女士心里很不好受,她不仅要蒙受金钱上的损失,更要遭受情感上的打击。有网友想要了解,刘女士这种情况应该怎么维权呢?
北京冠领律师事务所为您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出售宠物前应当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关申报检疫;第五十一条规定,经营宠物猫应当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第二十九条规定,禁止经营依法应当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宠物。可见,未经检疫合格的猫是不允许经营的,属于法律禁止事项,相关的经营行为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本案中,刘女士与宠物店双方签订了购买协议,系买卖合同关系,宠物店作为长期从事宠物售卖的企业,应保证其出售的宠物,符合健康无疾病等要求,却未能提供检疫合格证、接种疫苗证明等材料,且刘女士购买当日,幼猫即被查出疱疹病毒及支原体阳性,显然宠物店隐瞒了这一对交易产生影响的重大瑕疵,该行为构成欺诈。结合病毒潜伏期等情况,宠物有较大可能,在宠物店时已经患病。综合幼猫发病至死亡的时间、宠物店经营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可以推定宠物店具有实施欺诈的故意。宠物店理应向刘女士退还购猫款,并支付三倍赔偿款。
如今,“宠物经济”不断升温,宠物消费纠纷同样频发。由于这类交易属于活体交易的范畴,不同于其它消费品有明确、规范的质量标准,相关纠纷处理起来争议较多。
为避免纠纷,消费者在购买宠物时,要前往有资质、信誉好的宠物店;在挑选到心仪的宠物后,可要求店家出具宠物检疫证明等健康材料。同时,在签订买卖合同时,也要留意各项条款,最好注明购买品种、健康证明等内容,并做好凭证留存,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