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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刑事案件厉害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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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刑事案件厉害的律师推荐徐义明律师,专业知名靠谱!南京刑事案件律师徐义明经常会被人问到“刑讯逼供取得的证据合法吗?”?下面就详细说一下。
南京刑事案件厉害的律师之徐义明提供的法律案例:
王某是某市公安局刑警。一次,该市公安局打掉一个盗窃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 30余人。审讯时,这些人顽固抵抗,王某一怒之下,随手抓起门边的一根木棍,对着前排的人一顿暴打,这些人撑不住,便交代了全部罪行,后排的人见此情景也全都招供。那么,王某的行为是合法的吗?
南京刑事案件厉害的律师之徐义明整理的法律解析
南京刑事案件师徐义明表示刑讯逼供取得的证据是不合法的。证据的合法性,就是指证据必须在内容上、形式上、收集和认定的人员与程序上具有合法性,必须是由司法人员和当事人依据法定程序收集和提供的,以保证证据是具有法律效力的。而刑讯逼供不属于法定的程序,经非法程序收集的证据没有法律效力,不能作为证据使用。
本案中,王某殴打犯罪嫌疑人而取得的证据是通过非法程序得到的,因此是无效的,没有法定的证明力。
南京刑事案件厉害的律师之徐义明借鉴的法律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必须依照法定程序,收集能够证实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犯罪情节轻重的各种证据。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不得强迫任何人证实自己有罪。必须保证一切与案件有关或者了解案情的公民,有客观地充分地提供证据的条件,除特殊情况外,可以吸收他们协助调查。需要南京刑事案件厉害律师的可以百度徐义明律师


IP属地:江苏来自iPhone客户端1楼2024-01-11 14:59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