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德格尔《哲学献文》(Beiträge zur Philosophie)第76节选译
柯小刚译文初稿,仅供批评参考
1. “科学”必须总是在近代意义上得到理解。中世纪的“教义”和希腊的“知识”根本上与之有别,虽然它们也间接地以变化了的方式参与决定着我们今天就“科学”所识得的东西,以及我们适从于历史处境而来可以追求的东西。
2. 因而,“科学”自身就不是一种本质真理之建基和保藏意义上的知识(n.23)。它是知识的一种派生的设施,即对正确性领域的机巧的打开(machenschaftliche Aufmachung),这一打开是在一个不如此就仍被遮蔽的真理领域中进行的(如关于“自然”、“历史”、“正义”的真理)。在科学看来,这个领域完全不值得追问。
3. “科学上”可知之物总是由“真理”预先给出的“科学的”东西。科学自身永远把握不了这个关于已知存在者之区域的“真理”。存在者作为区域(als Gebiet)陈列于科学面前;它是一个positum [位置],于是每种科学自在地就是“实证”(positive)科学[1](数学亦然)。
4. 因此,无论何处都绝无“惟一”科学[2],就像在“艺术”和“哲学”中的情形:如果它们是历史性的话,那么它们就会本质地和完全地是其所是。“科学”只是一个形式性的称号。这一称号的本质性理解,要求科学被理解为一些从属于科学的、各从其类地分崩离析为单个学科设置的诸门科学。于是,正如每门科学都是“实证的”,它也必然是“单科”科学(“Einzel”-wissenschaft)。
5. “专业”不是科学“的”某种堕落现象和退化,也不仅是进步、无度和劳动分工之后果所带来的某种不可避免的恶,而是科学之为单科科学(Einzelwissenschaft)的特征必然带来的内在后果,以及是其持存与持续进步的不可外化的条件。分科(Zerfällung)之根据何在?在于存在者性作为表象性。
6. 任何科学,即使通常所谓“描述[科学]”,都是解释性的:[专业]领域中的未知之物,总是以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带回程度上,被带回到已知的和可理解的东西之上。解释条件之制备就是研究。
7. 通过这种可理解之物以及对于可理解性的诉求,单门科学之领域既已预先确定,那么解释的关联条件也就得以成形,以及总是充分地得到了界定。(例如:从物理-化学的角度对一幅画的解释;从生理-心理学的角度对其对象性的解释;从“历史学”或“艺术学”角度对“作品”的解释。)
8. 一门科学(先行经验的本质真理)(参n. 2)的学科设置自行完成为一种解释关联(Erklärungszusammenhang)的建设和扩展。为了[达到]其能力,这种解释关联要求一种在一特定领域之研究中的彻底的整合,而在此彻底整合的视野中,科学受到推动。作为正确性之关联体(Richtigkeitszusammenhängen)的[科目]设置(Einrichtungen)[3],科学的这种整合乃是一种从属于它们的严格性。每一门科学在其自身中都是如此严格的,正如它是“实证的”,以及从其各自领域的视角出发必须是单科的。
柯小刚译文初稿,仅供批评参考
1. “科学”必须总是在近代意义上得到理解。中世纪的“教义”和希腊的“知识”根本上与之有别,虽然它们也间接地以变化了的方式参与决定着我们今天就“科学”所识得的东西,以及我们适从于历史处境而来可以追求的东西。
2. 因而,“科学”自身就不是一种本质真理之建基和保藏意义上的知识(n.23)。它是知识的一种派生的设施,即对正确性领域的机巧的打开(machenschaftliche Aufmachung),这一打开是在一个不如此就仍被遮蔽的真理领域中进行的(如关于“自然”、“历史”、“正义”的真理)。在科学看来,这个领域完全不值得追问。
3. “科学上”可知之物总是由“真理”预先给出的“科学的”东西。科学自身永远把握不了这个关于已知存在者之区域的“真理”。存在者作为区域(als Gebiet)陈列于科学面前;它是一个positum [位置],于是每种科学自在地就是“实证”(positive)科学[1](数学亦然)。
4. 因此,无论何处都绝无“惟一”科学[2],就像在“艺术”和“哲学”中的情形:如果它们是历史性的话,那么它们就会本质地和完全地是其所是。“科学”只是一个形式性的称号。这一称号的本质性理解,要求科学被理解为一些从属于科学的、各从其类地分崩离析为单个学科设置的诸门科学。于是,正如每门科学都是“实证的”,它也必然是“单科”科学(“Einzel”-wissenschaft)。
5. “专业”不是科学“的”某种堕落现象和退化,也不仅是进步、无度和劳动分工之后果所带来的某种不可避免的恶,而是科学之为单科科学(Einzelwissenschaft)的特征必然带来的内在后果,以及是其持存与持续进步的不可外化的条件。分科(Zerfällung)之根据何在?在于存在者性作为表象性。
6. 任何科学,即使通常所谓“描述[科学]”,都是解释性的:[专业]领域中的未知之物,总是以不同的方式、在不同的带回程度上,被带回到已知的和可理解的东西之上。解释条件之制备就是研究。
7. 通过这种可理解之物以及对于可理解性的诉求,单门科学之领域既已预先确定,那么解释的关联条件也就得以成形,以及总是充分地得到了界定。(例如:从物理-化学的角度对一幅画的解释;从生理-心理学的角度对其对象性的解释;从“历史学”或“艺术学”角度对“作品”的解释。)
8. 一门科学(先行经验的本质真理)(参n. 2)的学科设置自行完成为一种解释关联(Erklärungszusammenhang)的建设和扩展。为了[达到]其能力,这种解释关联要求一种在一特定领域之研究中的彻底的整合,而在此彻底整合的视野中,科学受到推动。作为正确性之关联体(Richtigkeitszusammenhängen)的[科目]设置(Einrichtungen)[3],科学的这种整合乃是一种从属于它们的严格性。每一门科学在其自身中都是如此严格的,正如它是“实证的”,以及从其各自领域的视角出发必须是单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