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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中心医院姜旭勉,你也是湘雅刘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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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2021年2月2日手术当时病理报告“回肠粘膜未见明确肿瘤病变”;对于影像、检验报告国家卫健委专门作出《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第17、19条规定,诊断性临床检验报告应当由执业医师出具,必须操作者签名,审核者签名,标本接收时间,报告时间两人核实完毕才能发报告。但是,医方出具了两份我母亲的病理报告单,首次未报告肿瘤,第二次在未经两人核对的情况下,医方人员石玉香个人又追加了一份病理报告确诊为“腺癌”,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就是这份报告致患方精神崩溃;而且该报告与武汉同济医院、上海复旦大学附属肿瘤医院结论是相背的,充分证明,医方对我母亲的诊断错误,实际为良性疾病。并非像医方故意夸张的那样,恶性必须立即手术,否则,春节后可能出现癌症转移。
经武汉同济医院、上海复旦肿瘤医院专家会诊,告知患方是良性疾病,并不是急症,不必要立即手术,我们家属方才醒悟,医院是为了提高经济收入。由于反复手术导致我母亲将来出现肠粘连、继而并发肠梗阻的风险,后患无穷;武汉同济医院、复旦大学肿瘤医院专家从事几十年临床医学研究工作,长期在临床第一线经验丰富,医疗水平远远高于武汉中心医院的水平,武汉同济医院、复旦大学肿瘤医院专家会诊(未发现癌症)意见已达到了高度盖然性,充分证明,医方对我母亲疾病诊断误诊,手术失败导致严重后果的事实。


IP属地:荷兰1楼2023-11-26 14:54回复
    “无效医疗”的现象,需要反思了!
    2021-02-26 19:30
    我国的“无效医疗”现象,需要反思了!这是在一次全国政协医卫组委员联组讨论上,时任卫生部副部长的黄洁夫的一句呼吁!他说:“很多药不是该吃的,却在吃;很多治疗是不需要的,却在做;很多手术会使病人更痛苦,却也在做。这是现在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


    IP属地:荷兰2楼2023-11-26 1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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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兰琳宗
        针对网民反映的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副主任医师刘翔峰有关问题,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中南大学8月26日发布通报:经初步调查,发现刘翔峰涉嫌严重违法,已将相关问题线索移交有关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调查。此前,8月25日,长沙市监委发布通报称,刘翔峰涉嫌严重违法,目前正接受监察调查。
        从网络曝光相关舆情,到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通报“停止刘翔峰工作”“初步调查发现,刘翔峰在医疗过程中存在不规范行为”,再到湖南省卫生健康委、中南大学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调查,长沙市监委介入调查,“发现刘翔峰涉嫌严重违法”,调查步步深入。公众期待有关部门一查到底,不仅查清刘翔峰违反医德医风的问题,更要查清其涉嫌严重违法的问题;不仅查清刘翔峰本人的问题,更要查清有没有监管失职失责,利益输送、合伙谋利的问题。实事求是彻查清楚,严肃惩处挑战医德底线者、违法犯罪者,尽快有效补上制度漏洞,这是回应群众关切的负责任态度,是还医疗卫生领域一片净土的必然要求。


      IP属地:荷兰3楼2023-11-26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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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母亲在短短10天内连续两次四级大手术,导致大量出血、丢失大量血浆蛋白,医方未按照诊疗原则将我母亲转入重症监
        护室监护密切观察病情变化,而是直接将术后危重我母亲转回普通病房,充分证明,我母亲一次变三次的手术根本未引起医方的重视,多方分析原因可能为“歧视老人、老人无一官半职”因此,我母亲受到医方的虐待。我们非常后悔进入医方就诊。


        IP属地:荷兰4楼2023-11-26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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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2月4日我母亲出现发烧,腹痛一天天加剧,2021年2月11日(腊月三十)医方人员都在家欢欢喜喜过大年,我母亲发烧,腹痛难忍大汗淋漓呼叫救命,患方在病房却找不到医生;依据国家卫健委《医师行为规范》原则规定,在未明确诊断腹痛原因时,临床禁止滥用止痛药,这是普外科医生应该具备的起码常识!否则,加重胃肠穿孔掩盖病情,更可怕、更危险的是医方违反了医疗原则,不但,反复多次给我母亲使用止痛药(双氯芬酸钠栓剂),反而,还进行甘油灌肠剂及增加使用果糖口服液(2021年2月11日临时医嘱),加重脱水,增加肠内容物外溢扩散,加重穿孔引起弥漫性腹膜炎,因肠穿孔发生了10天,我母亲未进食体力不支出现休克,被医方折磨的生不如死,2021年2月12日面临生死关头(血压开始垮下来了),医方措手不及,立即急诊腹部CT检查发现肠穿孔已经出现严重腹膜炎;大年初一我母亲又要麻烦医生实施第二次手术,害得医生年都过不好。


          IP属地:荷兰5楼2023-11-26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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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次手术记录时间前后矛盾与实际不一致;依据国家卫健委《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有明确规定,病历书写规定特殊诊疗时间必须准确。规定首次术后记录、首次术后病程记录必须由手术操作者本人及时完成。但是,医方手术者指示他人替代完成自己的工作,包括三次手术后的,手术记录、首次病程记录,全部由同一个人(郑威强)包揽替代完成。虚构手术记录,首次病程记录,充分证明,医方的工作态度马马虎虎,极端不严谨,造成我母亲肠穿孔也是必然结果,医方的执业态度及技术这么低级,患者的健康安全根本无法保障!医方的大专家、大教授严重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


            IP属地:荷兰6楼2023-11-26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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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2月4日我母亲出现发烧,腹痛一天天加剧,2021年2月11日(腊月三十)医方人员都在家欢欢喜喜过大年,我母亲发烧,腹痛难忍大汗淋漓呼叫救命,患方在病房却找不到医生;依据国家卫健委《医师行为规范》原则规定,在未明确诊断腹痛原因时,临床禁止滥用止痛药,这是普外科医生应该具备的起码常识!否则,加重胃肠穿孔掩盖病情,更可怕、更危险的是医方违反了医疗原则,不但,反复多次给我母亲使用止痛药(双氯芬酸钠栓剂),反而,还进行甘油灌肠剂及增加使用果糖口服液(2021年2月11日临时医嘱),加重脱水,增加肠内容物外溢扩散,加重穿孔引起弥漫性腹膜炎,因肠穿孔发生了10天,我母亲未进食体力不支出现休克,被医方折磨的生不如死


              IP属地:荷兰7楼2023-11-26 1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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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命是我妈给的。我不反抗到底我就不配做人。


                IP属地:荷兰8楼2023-11-26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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