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他没有过去;对于别人关于他过往经历的所有问题,他都微笑着,三缄其口。
有时候,吉尔伯特会半开玩笑地对伊万说乖乖不得了,说不定自己把一个俄罗斯黑手党之类的危险人物捡回家了。而伊万则只是一如既往地,面露渊默的微笑,凑近吉尔伯特的脸,对他呼出一口气:嘘——
然后,把身体附上来。
伊万的体温比一般人的要低,肌肤总是触手冰凉,引起吉尔伯特的一阵寒噤。
每当自己被伊万刺穿时,他都觉得自己脆弱柔软的内壁被冰冷的火焰灼伤。
关于这件事,住在吉尔伯特楼下的弗朗西斯是这么说的:“吉尔伯特,你这个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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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痴”,只不过是弗朗西斯惯常称呼吉尔伯特的称谓的其中一种,除此之外,什么“小甜心”、“娘炮”、“吉尔伯特小丄姐”花样翻新,不一而足,让吉尔伯特烦这个损友烦得要死。
但最让他吃不消的绰号,是“百花圣母”。
虽然没有看过,但是吉尔伯特也知道《百花圣母》是个男妓写的小说。年轻貌美时这个主人公从不缺乏爱情,待到人老珠黄则成了一个笑柄。
对于吉尔伯特而言,这个绰号简直就是一个心怀恶意的诅咒。
每天晚上,他会穿上制服,戴上道具,按响一个个门铃,对着开门的人一惊一乍地叫“不许动,我是警察!”或者“嘿宝贝,想要被铐起来么?”然后,在一片叫闹声中,打开录音机的扩音器,为小丄姐们献上销魂一舞后,拖着疲累的身体,在清晨回家,蒙头大睡。
有的时候,伊万翻身的时候不小心碰到他,他会下意识地嘟囔“别碰我……”
完了,该不是得了该死的职业病了吧。吉尔伯特忧心忡忡地想着。
工作的时候衣服尽管脱,但是不能有身体接触——这就是干脱衣舞这行的规矩。当然,电召比在店里工作要机动得多,吉尔伯特在初入行的时候,颇有几次在头疼欲裂中昏昏沉沉醒来,身上一丝不挂,身边躺着乱七八糟的空酒瓶和陌生人的经历。后来有了经验,就学会了怎么辗转腾挪怎么拒绝,但是当他在意识不那么清醒时,会下意识脱口而出“别碰我”。
据说,这一行做久了,不是成为性无能,就是成为爱无能。
这就是所谓的职业病。
所以,吉尔伯特刻意地去给一些无家可归的小动物喂食,或者把受伤的小动物捡回来养。上次捡到的一只翅膀受伤的小黄鸟,已经被吉尔伯特喂养得恁胖。
无论如何,要爱你的邻居,爱这个世界。《圣经》上就是这么说的。
但是,吉尔伯特总是感到……有些力不从心。
生活就像白开水一样索然寡味,他就像行尸走肉这么麻木地活着,日复一日。周围都是陌生人,身体很近,心很遥远。
寒冬时节,他精疲力竭地回家,望着空空如也的床,会产生某种心浮气躁的憎恨之情,然后,一扭头蜷缩在客厅的沙发上。
天哪,我才不会想那个蠢货呢!我才不会在意他去了哪里呢!他的一切,都和我无关!
反正,他只不过是个陌生人。且体温低得要死,绝对是个冷血动物。
有时候,吉尔伯特会想起自己的弟弟,这是他在人世唯一的血雍羁绊。回忆起小时候,弟弟会像小鸭子一样跌跌撞撞地跟着他,和他一起在家门口扫雪,堆雪人。小雪花落在他的眉毛上,像一个微型的圣诞老人,逗得吉尔伯特哈哈大笑。那种感情……与其说像兄弟,不如说,像父子。
然后,就是漫长的分离。
孩子长大了,翅膀长硬了,就会飞得一去不复返。
所谓血缘关系啊手足之爱啊什么的,想透了,其实也就是那么回事。兄弟尚且如此,又怎能苛求伊万?反正,做他们这一行的,一贯都很孤独。等到老了,起了皱纹,白发苍苍的年纪,就住在一个破破烂烂的小公寓里,没有家具,没有家人,没有朋友,身边摆着一次性纸杯,一个人孤独的死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