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城区李某,于2008年12月份用本人身份证办理了德州联通的宽带预付费服务。李某于2009年12月份应征入伍,走之前未来得及办理德州联通的宽带拆机业务。李某的父母于李某走后去德州联通营业厅办理报停业务时,被要求须本人持本人身份证办理。李某的父母遂认为预付费业务,不交钱也就停办了。到2010年8月,联通公司通知担保人李某需缴纳违约金等300余元。但是德州联通公司从未以任何方式通知李某的家人。投诉联通公司10010电话,2次均未得以解决。在此强烈谴责德州联通公司侵犯消费者知情权,公平交易权的恶劣行径,以及对待军属的恶劣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