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不会。
楼主问的这个问题涉及到刑事诉讼法的相关知识,鉴于楼主是非法学,我尽量解释的通俗易懂一点。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 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本案中危害行为的证明不能成立。本案中,原告控告被赠与人盗窃,但是没有相关的证据佐证。本案虽然有危害结果的发生(财产占有转移),但是危害行为(盗窃行为)和因果关系(盗窃和占有转移之间的关系)并没有相关证据的佐证。
事实就是,本案的原告反而相当的危险,我个人认为这种发生在寝室里内部的盗窃是相当难以举证的。毕竟寝室内部是私人空间,物证收集是很困难的(当然我不是警察,真实情况我也无从得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