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后金)辽东战场上的“夜不收”、“捉生”现象探析-明清的谍报战
作者: 祁美琴
“夜不收”是明代辽东边防守军中的哨探或间谍的特有称谓,而“捉生”则是后金(清)崛起后,为获取军事情报而采取的一种捕捉哨探的行为。自从人类有战争以来,军事侦察活动就成为战争双方获取军事情报的重要途径。在明清这个历史转折的重要时期,随着双方军事冲突和战争的日渐频繁,军事侦察的重要性亦凸显出来,“夜不收”与“捉生”现象的存在,正说明了这一点。同时,“夜不收”与“捉生”这种特定语汇的使用,不仅反映出这一时期军事侦察行动和侦察队伍的特性,而且也蕴涵着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统治者对侦察等军事行为的认识及其所赋予的功能的异同。鉴于学术界尚未对“夜不收”、“捉生”现象予以关注,本文不揣简漏,对相关问题进行初步的梳理,意在抛砖引玉。
一、 明辽东边防与“夜不收”
众所周知,明朝建立后,鉴于辽东为燕京左臂,“三面濒夷”,不设府县,专以都司领卫所,先后设立辽东都司和奴尔干都司。其中辽东都司的辖境,东起鸭绿江、西抵山海关、南至旅顺口、北达开原,相当于现在辽宁省西部和东部的大部分地区。奴尔干都司的辖境西起斡难河、北至外兴安岭、东抵大海、南接图们江、东北越海而有库页岛。其中所属斡难河以东、嫩江以西、西拉木伦河以北、黑龙江上游两岸地区建立的卫所,主要是管理鞑靼蒙古人;嫩江以东、辽河以北、黑龙江中下游两岸、松花江、乌苏里江、绥芬河、图们江流域的卫所,主要是管理女真人的卫所。[1]
明朝对奴尔干都司境内蒙古、女真的统治政策是:“因其部族所居……官其酋长为都督、都指挥、指挥、千百户、镇抚等职,给与印信,俾仍旧俗,各统其属,以时朝贡。”[2]而由明朝任命为都司、卫所长官的蒙古、女真各部酋长,都是世袭的明朝地方官。他们负责管理本卫人民,遵守明朝的法令,守疆定边,定期朝贡。
在和平时期通过朝贡和贸易的方式获得生活必需品是当时蒙古、女真诸部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但是大规模和频繁的朝贡给明朝带来了极大的负担。因此在正统年间及其以后的各代,明廷对东北蒙古、女真各部朝贡的人数、次数、日期等屡下令整顿和限制。但是这些限制措施却引起了诸部首领的不满和反对,在求增入贡不许以及边官“出塞扑杀诸夷”[3]的情况下,不仅兀良哈“时时出没塞下”[4],就是女真诸部亦“数入塞杀掠”[5],从而激化了明廷与边疆各族间的矛盾。
正统年间,“辽东边备废弛,胡虏数入为寇” “建州等卫女真都督李满住、董山等自正统十四年以来,乘间窃掠边境,辽东为之困敝。”[7]有鉴于此,明廷采纳辽东都司毕恭的建议,修筑辽东边墙,以为防御之举。边墙分为西墙与东墙两部分,其中从正统七年开始陆续修建的辽西、辽河套一带的边墙,史称“西墙”;从成化三年为防御女真而修筑的辽东一段边墙,史称“东墙”。整个边墙西北自长城界铁场堡起,至东北开原之镇北关,又自镇北关起,到九连城江沿台堡止。其间以辽河之阻隔,形状如凹字形。到万历元年(1573),“辽东全镇修完城堡一百三十七座,铺城九座,关厢四座,路台屯堡门角台圈烟墩山城一千九百三十四座,边墙二十八万二千三百七十三丈九尺,路壕二万九千九百四十一丈。”[9]在边墙沿线以内,距墙2—3公里,建立了守御边墙的“营堡”,每一营堡屯驻着百十二名守军,叫百户所,其长官叫百户。堡与堡之间相距8—15公里。[10]时有“高墙垣,深沟壑,五里为堡,十里为屯,烽燧斥堠,珠连壁贯”之称。[11]每座“堡”城负责一段边墙及其临近的烽燧台防务事宜。
在“边有墙、墙有关、关内有堡、堡内有兵”的防线中,一座座堡台构成辽东边地的一处处边防哨所,边堡墩台驻军则成为明东北边防的一支重要的侦察防御力量。其时,明朝为防御“贼屡入寇”,曾指示辽东守边官兵“夙夜尽心,以图成功,遇贼近边,出兵剿杀”[12]。史料中关于辽东官兵在边堡之间容易穿行的空地处伏击入境者的记载屡见不鲜。总兵官曹义在时,为有效阻止边外各族的“入寇”行为,还多次率官兵出边巡哨,主动出击。正所谓“今沿边之守,有营堡墩台之建,有巡探按伏之防,有将领以总其权,有副将以分其任。调发者之有逰兵,分防者之有备御,严守之道亦可谓周且备矣。”[13]从这些记载不难看出,明朝的辽东防御侦察系统是完备的。
作者: 祁美琴
“夜不收”是明代辽东边防守军中的哨探或间谍的特有称谓,而“捉生”则是后金(清)崛起后,为获取军事情报而采取的一种捕捉哨探的行为。自从人类有战争以来,军事侦察活动就成为战争双方获取军事情报的重要途径。在明清这个历史转折的重要时期,随着双方军事冲突和战争的日渐频繁,军事侦察的重要性亦凸显出来,“夜不收”与“捉生”现象的存在,正说明了这一点。同时,“夜不收”与“捉生”这种特定语汇的使用,不仅反映出这一时期军事侦察行动和侦察队伍的特性,而且也蕴涵着在不同的文化背景下,统治者对侦察等军事行为的认识及其所赋予的功能的异同。鉴于学术界尚未对“夜不收”、“捉生”现象予以关注,本文不揣简漏,对相关问题进行初步的梳理,意在抛砖引玉。
一、 明辽东边防与“夜不收”
众所周知,明朝建立后,鉴于辽东为燕京左臂,“三面濒夷”,不设府县,专以都司领卫所,先后设立辽东都司和奴尔干都司。其中辽东都司的辖境,东起鸭绿江、西抵山海关、南至旅顺口、北达开原,相当于现在辽宁省西部和东部的大部分地区。奴尔干都司的辖境西起斡难河、北至外兴安岭、东抵大海、南接图们江、东北越海而有库页岛。其中所属斡难河以东、嫩江以西、西拉木伦河以北、黑龙江上游两岸地区建立的卫所,主要是管理鞑靼蒙古人;嫩江以东、辽河以北、黑龙江中下游两岸、松花江、乌苏里江、绥芬河、图们江流域的卫所,主要是管理女真人的卫所。[1]
明朝对奴尔干都司境内蒙古、女真的统治政策是:“因其部族所居……官其酋长为都督、都指挥、指挥、千百户、镇抚等职,给与印信,俾仍旧俗,各统其属,以时朝贡。”[2]而由明朝任命为都司、卫所长官的蒙古、女真各部酋长,都是世袭的明朝地方官。他们负责管理本卫人民,遵守明朝的法令,守疆定边,定期朝贡。
在和平时期通过朝贡和贸易的方式获得生活必需品是当时蒙古、女真诸部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但是大规模和频繁的朝贡给明朝带来了极大的负担。因此在正统年间及其以后的各代,明廷对东北蒙古、女真各部朝贡的人数、次数、日期等屡下令整顿和限制。但是这些限制措施却引起了诸部首领的不满和反对,在求增入贡不许以及边官“出塞扑杀诸夷”[3]的情况下,不仅兀良哈“时时出没塞下”[4],就是女真诸部亦“数入塞杀掠”[5],从而激化了明廷与边疆各族间的矛盾。
正统年间,“辽东边备废弛,胡虏数入为寇” “建州等卫女真都督李满住、董山等自正统十四年以来,乘间窃掠边境,辽东为之困敝。”[7]有鉴于此,明廷采纳辽东都司毕恭的建议,修筑辽东边墙,以为防御之举。边墙分为西墙与东墙两部分,其中从正统七年开始陆续修建的辽西、辽河套一带的边墙,史称“西墙”;从成化三年为防御女真而修筑的辽东一段边墙,史称“东墙”。整个边墙西北自长城界铁场堡起,至东北开原之镇北关,又自镇北关起,到九连城江沿台堡止。其间以辽河之阻隔,形状如凹字形。到万历元年(1573),“辽东全镇修完城堡一百三十七座,铺城九座,关厢四座,路台屯堡门角台圈烟墩山城一千九百三十四座,边墙二十八万二千三百七十三丈九尺,路壕二万九千九百四十一丈。”[9]在边墙沿线以内,距墙2—3公里,建立了守御边墙的“营堡”,每一营堡屯驻着百十二名守军,叫百户所,其长官叫百户。堡与堡之间相距8—15公里。[10]时有“高墙垣,深沟壑,五里为堡,十里为屯,烽燧斥堠,珠连壁贯”之称。[11]每座“堡”城负责一段边墙及其临近的烽燧台防务事宜。
在“边有墙、墙有关、关内有堡、堡内有兵”的防线中,一座座堡台构成辽东边地的一处处边防哨所,边堡墩台驻军则成为明东北边防的一支重要的侦察防御力量。其时,明朝为防御“贼屡入寇”,曾指示辽东守边官兵“夙夜尽心,以图成功,遇贼近边,出兵剿杀”[12]。史料中关于辽东官兵在边堡之间容易穿行的空地处伏击入境者的记载屡见不鲜。总兵官曹义在时,为有效阻止边外各族的“入寇”行为,还多次率官兵出边巡哨,主动出击。正所谓“今沿边之守,有营堡墩台之建,有巡探按伏之防,有将领以总其权,有副将以分其任。调发者之有逰兵,分防者之有备御,严守之道亦可谓周且备矣。”[13]从这些记载不难看出,明朝的辽东防御侦察系统是完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