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托各位业界大佬,有一些问题比较困惑,也没查到相关资料。望各位大佬出手一起讨论一下
问题如下:
比如说我的方法类的基础标准是A,且在CNAS能力范围内(电磁兼容领域的),此时我的有检测需求是提的标准B,标准B使用的检测方法是完全引用的标准A(标准B中检测方法:详见/参考标准A)。这种情况下我除了对试品进行摸底测试,是否可以出具CNAS报告,报告标准描述处写上标准A和B。
拜托各位大佬了,确实没查到相关资料对这种情况进行说明。
问题如下:
比如说我的方法类的基础标准是A,且在CNAS能力范围内(电磁兼容领域的),此时我的有检测需求是提的标准B,标准B使用的检测方法是完全引用的标准A(标准B中检测方法:详见/参考标准A)。这种情况下我除了对试品进行摸底测试,是否可以出具CNAS报告,报告标准描述处写上标准A和B。
拜托各位大佬了,确实没查到相关资料对这种情况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