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篇志怪小说记录的其实是一宗双重的黑店谋杀案。案发地点蔡店,今为山东省阳信县蔡王店村(作者蒲松龄为山东淄博人,记录下这个传闻,从地理上看是合理的)。第一重谋杀,主谋是店主老翁及其儿子、儿媳,被害人是三名住宿的商人。第二重谋杀,凶手是老翁的儿子,被害人是老翁的儿媳。第一案发地点由老翁引导四名商人从旅馆外过街到达的停尸室,尸体由老翁的儿媳扮演。文中出现的第一个恐怖情节是女尸诈起,依次对着三名商人吹气。这其实是在吹迷药,以便实施杀人越货。第二个恐怖情节是女尸追着旅客从蔡店跑进城里,跑了大约五六里(约三千米)。如今从百度地图上看,蔡王店村距离大城市确实有五六里,可见记载属实。读者们如果在中学体育课上经历过三千米长跑,就知道有多累。因此不论是追赶还是被追赶的人都累得在一棵白杨树下停住了。此时第一重谋杀发生了突变,旅客被和尚救走了,导致了第二重谋杀。我们可以设想,当女尸在停尸室中吹迷药的时候,老翁及其儿子是等在门外准备实施谋杀的。那么当受惊的商人夺门而出时,追赶他的可能不只有女尸,还有老翁的儿子。那么老翁的儿子就可能目睹商人被和尚救走的场景,并联想到第二天官府会前来客栈追查,到时候要是给不出一具真正的女尸,谋杀就败露了。因此儿子必须杀掉儿媳。虽然儿子和儿媳都跑了三千米,但是男人的力气毕竟大于女人,而且女人是趴在树上休息了,对背后的谋杀者没有防备。文中出现的第三个恐怖情节是天亮时人们发现女尸僵立、指甲像钢钩一样深深地抓入树里。一般情况下,尸僵会在人死后的1~3小时内开始出现,经4~6小时,尸僵扩延到全身,12~24小时发展到顶峰。这就证明女子的被害时间是在天明前的至少三个小时之前。那么女子追赶旅客的时候,人们都在熟睡,没人听到旅客的呼救也就合理了。指甲插进树里可能是女子在被害时挣扎的结果,为了复现详细的被害过程,我们需要更详细的尸检记录。想进一步探索的读者,或可查阅阳信县志,找找有无相关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