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培训对象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脱贫家庭子女、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用工、灵活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等就业重点人群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社会保障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到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报名,申请免费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02
培训机构选择
全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众多,但不是每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都可以实施补贴培训,也不是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实施的所有培训都可以享受补贴,具体还需要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03
参加培训报名
此外,昆明市劳动就业局每天在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微信公众号上更新全市就业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开班信息,您可以关注“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微信公众号,获取即将开班的培训信息,进行电话咨询和报名参加培训。具体方法为:从【培训】近期职业技能培训开班信息中或“智慧就业”板块中的“找培训”中查看全市就业部门近期5天左右的职业技能培训开展信息,包含工种名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报名电话等。
04
培训补贴
培训对象可向户籍地、常住地、培训地、求职就业地的就业部门申请参加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1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05
培训工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的技能培训工种均可供选择,如:焊工、电工、汽车维修工、茶艺师、美容师、中式烹调师、育婴员、保安员;畜禽疾病防控、花卉栽培与管理、肉猪养殖、手工编织、蔬菜田间管理、公共区域保洁、物业安全管理服务;计算机操作、特色养殖、乡村电子商务等。具体培训工种详见《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3-2025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17号)文件。
培训对象
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对象)、脱贫家庭子女、失业人员、退役军人、***、城乡未继续升学初高中毕业生(两后生)、个体工商户用工、民办非企业用工、灵活就业人员、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不具有按月领取养老金资格的人员等就业重点人群持身份证、《就业创业证》或社会保障卡(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其一提供即可)到县(市)区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报名,申请免费参加人社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
02
培训机构选择
全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众多,但不是每家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都可以实施补贴培训,也不是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实施的所有培训都可以享受补贴,具体还需要咨询当地人社部门。
03
参加培训报名
此外,昆明市劳动就业局每天在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微信公众号上更新全市就业部门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开班信息,您可以关注“昆明市劳动就业服务局”微信公众号,获取即将开班的培训信息,进行电话咨询和报名参加培训。具体方法为:从【培训】近期职业技能培训开班信息中或“智慧就业”板块中的“找培训”中查看全市就业部门近期5天左右的职业技能培训开展信息,包含工种名称、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报名电话等。
04
培训补贴
培训对象可向户籍地、常住地、培训地、求职就业地的就业部门申请参加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的可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1次,但同一职业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05
培训工种
根据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财政厅相关文件规定的技能培训工种均可供选择,如:焊工、电工、汽车维修工、茶艺师、美容师、中式烹调师、育婴员、保安员;畜禽疾病防控、花卉栽培与管理、肉猪养殖、手工编织、蔬菜田间管理、公共区域保洁、物业安全管理服务;计算机操作、特色养殖、乡村电子商务等。具体培训工种详见《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发布云南省2023-2025年度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云人社通〔2023〕17号)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