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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有同样在深圳的打工生活经历,来聊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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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tieba.baidu.com/p/8629311130



来自Android客户端1楼2023-10-03 14:18回复
    深圳职业技能训练中心,所谓深圳劳动局下属单位深圳职业技能训练中心。现在改名深圳职业训练学院。这个叫深圳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和深圳职业训练学院的单位。培训改成训练,玩文字游戏。肯定不可能注册。所有培训机构,都只能叫培训,不可能叫训练机构。还有深圳人社局下属单位叫,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下面有几个实训基地。这个在深圳人社局网站可以查到。这个也是玩文字游戏了。培训指导中心,跟训练中心不是一个单位。所以这个所谓深圳职业训练中心和深圳职业训练学院都是骗局。本人也被骗过培训费。至今没有归还。
    更关键在深圳市和福田区及龙华区人社局网站,查询培训机构名单,根本没有这个学校。具体处理问题规定如下:
    一,根据《职业教育法》,广东省职业教育条例,2006年深圳市职业培训机构管理规范第9项,对违法违规职业培训机构处罚措施,1,2,3项,分别是擅自分离合并培训机构,改变培训机构名称,发布虚假宣传广告。处以停止招生,没收违法所得,没收办学许可证。此学校明显存在严重违法问题。
    二,深圳职业技能训练中心,深圳职业训练学院,这些名称都用训练,不管是深圳还是广东,全国都是专用培训学校,培训学院。名称存在严重违法错误。全中国就这个单位用训练学院,全国就一家,存在严重违法。广东省人社局网站,培训机构名单137家就这个用,训练学院,明显错误。必须检举揭发。
    三,根据深圳市职业培训机构管理规范5,培训机构设立,5.2项设立培训机构名称规范,深圳+地区+名号+培训机构。该学校玩文字游戏,存在严重违法错误。
    四,根据深圳市职业培训机构管理规范7.5.1-2培训机构退费规定,本人只是刚开始学了几天,由于学校不是很正规规范,感觉被骗,有事耽搁,需要全部退费。


    来自Android客户端2楼2023-10-03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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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28 13:1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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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报一家名为“深圳职业技能训练中心CNC培训基地(之前用深圳市劳动局职业培训机构)”在数控培训基地在原深圳宝安区龙华镇下早村综合楼二楼,总部在福田区的培训学校。现在应该改名为“深圳职业训练学院”都简称“深职训”。本人2005年9月份在深圳报纸上看到学校招聘,以为真是深圳劳动局所属正规政府培训机构,就到龙华数控基地报了Mastercam数控编程课程,学费5500元,学时是3个月。本以为可以学习数控编程工资高,学了几天发生了很多事情,刚到深圳不太熟悉。本来打算退学,多次交涉学校不给退。后面一直多次举报,一直没有解决。找不到管理的部门。
      现在仔细研究一下,发现这个学校觉得是一个骗子学校。我从深圳市和福田区和龙华区从最早2009年福田区公布的民办培训机构32个及2023年56家和深圳市级2017-2018年公布的所有13家学校,2022年总共24家。还有龙华区公布42家民办培训机构名单都没有这个学校。这个学校名字“深圳职业技能训练中心”跟深圳市人社局下属单位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指导中心,就少了指导两个字。明显就是打擦边球。后边的“深圳职业训练学院”更是打了深圳市技师学院就是深圳职业技术学院的擦边球。所有很多人受骗。
      “深圳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和“深圳职业训练学院”,我看简介,是更改名称而来。但是这两个名字都没有在深圳及福田区和龙华区民办培训机构名单里面。汉语学的比较好的,就知道培训和训练不是同一个意思。培训机构统一应该叫培训机构不能叫训练机构,根本就是玩文字游戏,不可能注册,是非法办学。
      希望有关部门能管管,追讨回本人学费,都是血汗钱。严厉打击查处非法办学,坑蒙拐骗假学校。


      来自Android客户端3楼2023-10-04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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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刚召开了全国调解会议,司法局负责调解老百姓各种纠纷,化解矛盾。希望有关司法部门可以调解调解,挽回老百姓的损失,还老百姓公道。


        来自Android客户端4楼2023-10-11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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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龙华区人社局已经答复,认可了深圳职业技能训练中心改制为深圳职业训练学院。就是找到了负责的单位,这是官方确认的。


          来自Android客户端5楼2023-10-12 1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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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龙华区人社局回复,主要说明深圳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在2006年改制为新的学校,也就是现在深圳鹏城技师学院和深圳职业训练学院。现在问题主要是以下问题。
            一,学校就算变更改制,之前民事行为必须负责。明确现在单位就是承担责任单位。根据民法典,第58条 法人应当依法成立。法人应当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财产或者经费。
            第59条 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
            第67条 法人合并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合并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根据,民法典这三条,深圳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在2006年改制直到后来的深圳鹏城技师学院和深圳职业训练学院。还必须对之前的深圳职业训练中心这个名称负责。
            二,现在深圳职业技能训练中心,这个名称现在一直还在使用,根据民法典第58和59条规定,现在深圳职业训练中心这个名称从依法成立到终止也就是在2006年改制新的学校后不应该存在,为什么现在这个名称一直在使用。说明现在这个学校还存在。说明深圳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和深圳鹏城技师学院和深圳职业训练学院这三个单位都存在了。在百度搜索和全国重要搜索引擎搜一下里面关键词“深圳职业技能训练中心”有多少页,最近的2023年3月份还在更新。还有多少24小时在线接单网站,负责接单。深圳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存在可是没有深圳市和区人社局备案没有办学许可证,属于非法办学,没有营业执照属于非法经营罪。没有税务登记证属于偷税漏税罪。
            三,市场监督局负责打击虚假广告。深圳职业技能训练中心这个名称在网上发布广告必须负法律责任。根据广告法有关规定,互联网广告发布者必须真实可信(具体第2条和44条)。特别是自己单位名称和地址,发布虚假广告造成后果需要承担民事责任(具体55和56条)。具体如下:
            广告法第2条,本法所称广告发布者,是指为广告主或者广告主委托的广告经营者发布广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广告法第44条,利用互联网从事广告活动,适用本法的各项规定。
            56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先行赔偿。
            55条,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希望市场监督局负起责任。
            四,人社局说没有在龙华备案,并不代表该学校没有在龙华非法办学,从网站广告完全可以说明白。现代社会互联网是最基本的信息,里面的信息跟现实一致,不一致就是非法。就是需要处罚,不是不管。不能听某些人一面之词。希望有关部门报着决绝问题态度,回复有关问题。


            来自Android客户端6楼2023-10-14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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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些地方毫无作为,处理问题跟没有处理一样。只是一个传话机器,把你的反映情况转递到有关部门,然后在把别人意见发给投诉人。根本没有解决任何问题。找12345他扯,他只是收集反馈问题,处理问题是别的部门。可是别的部门处理问题了吗?没有。
              现在12345反馈问题很快,回复问题很快。处理问题,处理部门没有任何作为。完全就是空转。特别是很多问题转到村一级和派出所,就是找所谓村警一吓唬,要不问你在哪,来抓你给你找茬。
              找些人白天晚上汪汪汪汪,还不如找几个恶狗叫几声,更可怕。狗是狼的本家。还便宜划算。省钱。
              政府是有关部门是做什么的。除了贪污,就是搜刮民财。有钱捞的管,没钱捞的不管。跟旧社会不一样啊。这样乱搞,肯定老百姓也乱搞啊。当官不守法,老百姓守法干啥。你不仁我不义啊。你坏我也坏。社会肯定就完蛋了。老百姓没几个钱,可怕某些人钱很多,不要像蒋某人学习。那就可怕了。不要作茧自缚。老百姓有什么可怕啊。
              找人叫汪汪汪汪,还不如找狗叫吓唬人厉害,一般人都怕狗,特别是恶狗。不知道旧社会有没有这种情况。


              来自Android客户端9楼2023-10-19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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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人有重大发现,通过2003年深圳劳动局培训机构名单,可以查到福田区的名单有,深圳市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地址在上梅林劳动训练大厦,负责人吴志清。宝安区名单里有深圳市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宝安区劳动局联合培训中心,地址在宝安区宝成二路82号,负责人徐戍峰。在宝安区龙华镇,有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镇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地址在龙华镇大浪狮头岭村商业大楼3楼,负责人汤晶。(可以有图片作证
                通过这个可以明白,深圳市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宝安区联合培训中心,这个机构的存在。所以就有劳动局培训中心名称由来。而且龙华镇当时属于宝安区,劳动局可以管到龙华镇。这个龙华镇职业技能培训中心跟深圳市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宝安区联合培训中心就在龙华镇搞了所谓劳动局培训中心CNC数控培训龙华基地。这个名称在2005年深圳商报有招生广告。而且龙华镇大浪狮头岭也就是龙华镇民治的下早村综合楼二路。就是深圳职业技能训练中心CNC数控培训龙华基地。
                由此深圳职业训练学院在2005年在龙华的数控培训基地就在下早村综合楼二楼。(可以有图片作证。)有关部门所说,明显就是假话。包括深圳职业训练学院在2005年深圳商报广告同样要受广告法管理。有虚假广告,肯定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对于说瞎话不负责任的人,必须严惩。对于骗取学费钱的深圳职业训练学院必须严惩。根据深圳职业培训机构管理规范,第9项,没收违法所得,停止办学处理。对于有关人社局不依法履职尽责,需要严惩不贷。


                来自Android客户端11楼2023-10-30 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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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6-28 13:13: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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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人社局不要耍无赖,不履行职责。现在反映问题广东省人社厅在处理,深圳龙华区人社局和福田区人社局在处理,虽然都是在消极处理。起码也比深圳市人社局态度好万倍。本人举报的三个学校是2003年深圳劳动局培训机构名单,不是深圳市人社局备案谁备案。本人反映的是2005年的问题。到现在深圳上上下下没有一个搞的明白,反映时间点,反映的内容。作为改革开放示范区就这水平,在全中国也是倒数第一。处理问题这么久,连子丑寅卯都不知道。读的什么骗子书,骗子大学。深圳还讲IQ,EQ我看都是阿Q。就深圳要不是中央支持就你们这些水平,发展的了。狂妄自大,深圳企业垮完了。华为差点没有挺过来。不要说房地产,恒大,宝能,融创。深圳完了。好好清醒清醒。现在外贸都完了。靠内贸,靠内陆。深圳会在不久完蛋的。都只能说是个冒个泡泡。跟美国硅谷一样,破败不堪。
                  说正事。本人反映的2003年深圳市劳动局培训机构名单,是深圳市级管理的。深圳市人社局看不看回复,不管,镇街人社办负责。自己好好看看,该不该你们市级负责。那是你们备案的。现在反映问题时间点是2005年的问题。不是现在。根据这个名单,3个学校,深圳市职业训练中心,深圳职业技能训练中心宝安区劳动局联合培训中心和深圳市宝安区龙华镇培训中心,都是深圳市劳动局备案,是你们管理的。不是区级也不是省级。
                  在龙华镇下早村综合楼,就是本人反映的劳动局培训中心龙华数控培训基地,也是深圳市职业训练中心龙华基地所在学校。也是在深圳商报广告上的学校。就是龙华镇培训中心,就是这三家学校骗取学费钱。


                  来自Android客户端12楼2023-11-06 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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