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在深圳,分公司在上海。
母公司和我签了劳动合同,写有履行地上海,并给我发工资。社保由上海分公司给我在上海缴。
是不是意味着母公司已经开局了授权委托给分公司,使其可以在上海开户为我缴纳呢?
社保稽核感觉蛮划水的,让我先确定和分公司的劳动关系。因为诉请赔偿已经申请的是母公司。搞得我又要额外再提一个申请去确定和分公司的劳动关系?
母公司和我签了劳动合同,写有履行地上海,并给我发工资。社保由上海分公司给我在上海缴。
是不是意味着母公司已经开局了授权委托给分公司,使其可以在上海开户为我缴纳呢?
社保稽核感觉蛮划水的,让我先确定和分公司的劳动关系。因为诉请赔偿已经申请的是母公司。搞得我又要额外再提一个申请去确定和分公司的劳动关系?